這時候,旁邊的父親嗤了一聲,瞅著麥濤:「嗯,你說得不錯,賈珍珍她的確喜歡裸睡。穿睡衣是我定下的規矩,只有窮人才裸睡呢!不過這丫頭她很少聽我的,還會偷偷脫下來吧,所以你說得沒錯,睡衣壓在枕頭下面,這事她幹得出來。」「哦,那麼外衣呢?脫下來的外衣放在哪兒?」「當然是掛在牆邊的衣架上,這還用問嗎?!」「是嗎?這就奇怪了,我去的時候可沒有發現。」
這句話吸引了在場所有人的注意。「是嗎?」父親猶豫了一下,「那也許是放在洗衣機裏了。」即使是夏天,這樣的舉動也讓人很難接受——一個年輕女孩回到家,脫下外衣,不穿睡衣也不穿其他衣服,穿過院子,走到洗手間,把外衣扔進去?即使這是自家院子,好像也有點不合情理吧?「不會的!」麥濤說,「我翻過洗衣機了,那裏面什麼都沒有。」「難道是收進櫃子裏了?髒衣服,不會呀。」父親也有些詫異。「喂,」他歪頭看著老婆,「她的衣服都是你買的吧?你回去找找,看她把髒衣服扔哪兒了。」
母親這時候也止住了哭聲:「是,珍珍的衣服主要是我買的,我回去給您找找看。這衣服很重要嗎?」
麥濤點點頭。當然很重要,衣服要是凶手拿走的,這案子性質就變了。普通的罪犯是不會收集犯罪紀念品的,如果收集了,此人變成連環殺手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還有一個問題,你們給女兒設了門禁吧?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帶她一起去旅遊呢?」「這是我們的家務事!」父親勃然大怒,「你管不著!」「如果沒人死,我們自然管不著,現在希望您回答我剛才的問題。」說到態度強硬,若是麥濤占理,他可是不輸給任何人的。「那……能不能借一步說話?」
這倒沒問題,兩人走到無人的角落。「我不知道你打算幹什麼,不過這確實是我的家務事。」「對,但是您家一老一少雙雙遇害,您還想隱瞞什麼?」「好吧,不是我不願意帶她,而是臨走當天上午,她臨時變卦了。」「什麼意思?」「就是她本來已經答應跟我們去了,早上突然賴床說不去,我們也拿她沒辦法。為這事,我還專門請了家庭教師過來。」「家庭教師?!」「對,她的家庭教師。本來這段時間沒有安排輔導,不過既然她不肯去旅遊,我也只能請人過來看著她。」「哦,是這樣,這麼說你女兒有可能半夜跑出去玩?」「你這是什麼意思?」
「請如實回答。」「對,她會出去,因為她在外面認識個男的。她又小又傻,不懂事,我可不希望她引狼入室。」「你見過這男的嗎?」「不,沒有。見過的話,我早就打折他的腿了!」「所以你讓家庭教師白天來盯著,晚上把女兒鎖在屋裏再走,對吧?」「你怎麼知道?」「很簡單啊。第一,你女兒房間裏的鎖換過,無論從裏面還是外面,都必須用鑰匙才能打開。雖然不知道這鎖是什麼時候換上的,不過看起來很新,應該是最近。為什麼要換鎖呢?必然是為了看管女兒,省得她自己跑出來。第二,你的嶽母,也就是孩子的姥姥上了年紀,所以耳背,院子裏有一些響動,按理說老人家聽不到才對。聽不到,自然也就不會出來看,不出來看,當然也就不會碰上凶手,更不會死在院子裏。所以,老太太不是因為聽到什麼出來查看才遭遇不測的,而是凶手找上了她。我的推斷是,你女兒打電話給某人,讓這人來偷鑰匙。鑰匙一共應該有過兩套,第一套是過去用的,她複制了一份給那個人。第二套比較麻煩,其中有一把鑰匙換過了,也就是你女兒房間的鑰匙。你女兒當然沒有,不過姥姥身上有,所以這人就必須先用舊鑰匙打開老太太的房門進去偷。這個行為只能半夜去幹,沒想到老人家睡覺淺,被驚動了,一直追到院子裏,為避免老人喊叫,他只好殺了老人。這就是事情的經過。」「哼!」冷酷的人腦子大多不差,父親冷笑了一聲,「很好的推斷,可惜不可能。你說我女兒打電話給某人,不過你也去看過了吧,她屋裏可有電話?」「沒有,不過她有手機吧?」「當然,我買最貴的給她。」這話讓人作嘔,就好像在說,是的,我女兒不重要,我也不在乎她,但是我肯花錢,肯定買最貴的施舍給女兒,「買是買了最貴的,不過我出門旅行前把她的手機拿走了。」「是嗎?你等我一下。」麥濤離開,很快又跑了回來,手裏拿著一個手機充電器,從父親手裏接過手機,比劃了一下,「看,插不進去,這說明你女兒另有一部手機。」
父親的臉青一陣白一陣的,也不知道是驚訝於麥濤的推斷,還是對被女兒騙了感到憤怒,或許兼而有之吧。
好半晌,他才強壓著怒火開了口:「你的意思是,如果不是我換了鑰匙,就根本不會發生這場悲劇。」「不,我沒這麼說。我不評價別人,也不關心誰犯了錯,我只是分析案情而已。你可以走了,別忘了幫我查查你女兒的衣服。」
父親頭也不回地拉著他老婆走了。麥濤馬上找到劉隊,請他再安排一次專案組會議。
等人都到齊了,麥濤宣布了自己的推論,也就是和父親說起的推斷。
他本以為人們會對他贊賞有加,沒想到迎頭先挨了隊長一頓批評:「你是怎麼想的?!拿走了證據也不打聲招呼!咱們這裏辦事,講究的是精誠合作,而不是個人英雄主義。」
麥濤覺得很委屈,他心想:我不拿,你們也沒拿啊!
那個手機充電器的確沒人注意到,麥濤是臨走時才拿走的,只是忘了說明,倒也不是什麼大錯。
他感到委屈,當然不理解隊長的一片苦心——槍打出頭鳥,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這不是美國,而是中國,犯罪心理師不是隸屬FBI的。麥濤要在警察局裏工作下去,那麼首要的,就是要和大家搞好關系,而不是亂出風頭!
這時候劉隊的擔心多少有些不必要了,多數人都覺得麥濤分析得不錯,只是嘴上不便表示而已。
充電器馬上被送去檢驗。麥濤取走的時候也還算小心,用塑料袋包著,因此也沒有沾上他的指紋。
遺憾的是,那上面幾乎沒有完整的指紋。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充電器被壓在枕頭下面,蹭來蹭去的,沒留下什麼。回到會議室裏,人們產生了新的討論:那個與女孩合作偷取鑰匙的人,究竟會是誰?
一些人認為,仍不能排除戶主外甥的嫌疑。不過這觀點很快被否定了。女兒偷著買的手機,由於不在現場、不知道號碼,所以無從查證。但外甥的通話記錄很快被調了出來,幾乎每一通電話都找到了出處,不可能有女孩的來電。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表明戶主外甥與凶殺案有關,所以他很快被釋放了。
另一些人認為,會不會是那個家庭教師呢?這似乎也不可能。因為如果家庭教師與女孩合謀的話,那麼任何時間都可以放走女孩,而不是半夜裏潛入房間去偷老太太的鑰匙。這樣做太危險了,而且毫無必要。
那麼,凶手也只能落在那個與女孩交往的神秘男人身上了。然而一聯系到這個男人,問題就複雜化了。他是誰?這個問題無從回答。他多大年紀?從事什麼職業?也許根本沒有職業,甚至還在上學,這些問題誰都搞不清楚。
麥濤也曾懷疑此人偽裝成家庭教師,但細想之下,也不合理。
首先,真正的家庭教師是從早到晚待在院子裏的,直到他離開為止,所以其他人很難冒充他的身份混進來;其次,就算他有這個機會混進來,也取得了老太太的信任,畢竟老年人好糊弄,但是這也和上一條推論一樣,既然他白天就能得到鑰匙,為什麼還要晚上潛入呢?0000討論的結果是:眼下只能支持麥濤的結論,即女兒將舊鑰匙給了男人,與他合謀把自己放出去。然而在潛入過程中,凶手出了錯,驚動了老太太,失手殺死她,進而與女孩反目,又殺死了女孩。
作為年輕人,麥濤理應得意洋洋。可是劉隊長之前劈頭蓋臉的批評恰似一盆冷水,雖然澆得他直打冷戰,卻也讓他清醒了過來。自己的推論合理,甚至接近真相了,可是這推論根本他媽的沒用!凶手足夠狡猾,根本沒留下關於自己的線索。就算你能知道他如何作案,卻根本不能知道他的身份。
抓獲他難比登天。最叫人窩火的是,你連他是誰都想不出來!
於是,年輕的麥濤第一次認識到了犯罪心理師的局限性,這個職業真他媽太可悲了!
第六章 煙消雲散
「艾西,你知道我為什麼說犯罪心理師這職業可悲嗎?」「啊?不知道。」艾西聽麥濤講述三年前的懸案,聽得正過癮,冷不丁被這麼一問,順口答道,「你說吧。」「嗯。」麥濤招招手,酒保又添上了一杯,兩人已從喝咖啡變為喝酒,並且都有些醺醺然了,「東方人和西方人的思維方式有區別,這你是知道的。」「嗯,西方人講究推演,而東方人講究總結。」「推演就是由A推導出B,然後再推導出C的過程,這種邏輯過程相對於總結法來說更為嚴謹。不過犯罪心理這門學科有所不同,犯罪心理很難產生合理的推演。原因也很簡單,因為罪犯的頭腦有時候和普通人是不一樣的,這已經被現代醫學所證明。比如這裏……」麥濤指指自己的腦袋,「杏仁核,附在海馬體末端,邊緣系統的一部分。醫學已經證明,杏仁核與調控情緒有密切聯系。正常情況下女性杏仁核比男性要大,所以女人能控制暴力情緒,而男性控制性較差,一些罪犯則更差,這也被認為是暴力犯罪的根源。當然了,這些東西你都懂。」「嗯嗯!」艾西打了個手勢,催他趕緊往下說。「由於犯罪心理師並非罪犯本身,不可能完全依照罪犯的思維方式去看待事物,這就給工作帶來了不准確性。譬如我剛才的分析吧——凶手與被害的女孩密謀,去老太太房中偷鑰匙,被發現後失手殺死老太太,隨後兩人反目——這解釋在多數情況下也算合情合理,但對於不同的凶手來說,其實可能的解釋會有很多。誰也不敢排除純粹夜盜殺人的可能。「犯罪心理師的工作常常建立在對大量案件的交叉比對、總結其可能存在的聯系的基礎上。西方學者也是這麼做的,這本身便有悖於西方人的思路。你見的案子越多,你的經驗越豐富,你的判斷往往就越准確。但是這同時就存在一個悖論:如果某一類凶手從未被你抓獲,那麼你永遠不可能了解這類人犯罪的模式,因此你想要抓到這類人,就必須碰運氣。即使你僥幸抓到他,也很可能錯誤地將他分到了其他類別裏。「西方社會中死刑較少,這意味著學者有大量的時間對已被抓獲的犯人進行追蹤研究。並且FBI這樣的組織實際上由中央調控,他們也有權限插足地方的罪案調查。咱們國情有別,某一類別的案件也許成百上千件,但是我無從查證。即使我找到了,罪犯也許在好多年前就被執行死刑了。更何況大量的卷宗讓人很少進行交叉研究。於是,國人搞犯罪心理研究,便不得不借助西方現有的結論,而且是善於推演法的西方人根據總結法得出的結論,所以在實際應用中就免不了出錯。「即使判斷沒錯,」艾西接著說,「成功地分析出凶手,也很難抓到他,對吧?」「是的,本案正是如此。」回憶起三年前的事情來,麥濤總是那麼無奈。既然已經得出了凶手當夜的犯罪模式,警察局的調查工作也就有了明確的方向性,然而這個方向只不過是大勢所趨而已。
麥濤把嫌疑人的年齡往下壓了壓,變成十五到三十歲。因為他覺得,與女孩密謀作出如此案件的人,思維方式應該不夠成熟。警方先是排查了女孩家聘用的家庭教師,這沒花多長時間,因為人家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家庭教師是正在某名牌大學就讀的學生,閑暇時間勤工儉學,四處接一些家教的工作,即使暑假也沒有回家。案發當夜他回到宿舍休息,有同屋室友證明。隨後的排查工作則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凶手既然是被害人熟悉的人,鑒於班主任的說法,凶手有可能是校外遊手好閑的男青年,警方不得不傳訊地面上的所有混混,挨個審問。
兩三個禮拜的時間,警察局裏天天人滿為患。如此龐大的排查行動,毫無疑問會造成巨大的輿論效果,好在被調查者多是混混,媒體也就不好意思興風作浪。局裏到處是黃毛、藍毛、綠毛等染著發的青年,嘴裏時常罵罵咧咧的,整個警察局烏煙瘴氣。
折騰了快一個月,收效甚微。
其實警方的審問方式是很明智的,「出賣朋友」——他們用的就是這樣的原則。小混混被叫來了,警察並不把他當成凶手,態度也很和氣,而是問他:「你是否注意到身邊的人曾和這女孩交往?」不涉及自己的利益,被詢問的人也就很難產生防禦心理。更何況殺死老太太和小女孩絕非英雄所為,沒人願意包庇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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