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嗎?不至於跟這兒吧!女孩不由分說,兩手纏住他的脖子,嘴巴黏上了他的嘴。喲,這濕濕的感覺還挺好!
這時候,他倒也不在意這輕浮的女孩是不是公共汽車了。「去哪兒?去我家?」她問。
他遲疑。「放心吧,我家沒人。」
那我也不去!家這個詞在告密者心裏,不代表什麼美好的事物。反正他也不缺錢,就帶著她去了家星級賓館。「哇,真棒!」她興奮地叫著,顯然從未被帶進過這種檔次的地方。賓館會安排他們入住嗎?毫無疑問會的。那個年代還不要求登記身份證件,來的就是客,有錢就是爺。更何況,父親是這家賓館的合夥人之一!也許這才是關鍵吧。他已經管不了那許多,火急火燎地帶著她上了樓。脫衣服真是件很麻煩的事,以後出門不穿這麼多了。他把T恤衫向上撩過,急不可耐地甩在一邊的時候,眼前呈現出了最不該呈現的一幕。
那是個在停屍房裏幹癟的、形容枯槁的被稱作是媽媽的老女人的樣子。告密者慌了神。
他為什麼會看到這種東西?
他可是個莽撞的大小夥子,他不會被這玩意兒嚇倒的!的確,他沒被嚇倒,只是他那玩意兒失去了活力。
這期間他又試了好幾次,均沒能成功。按理說,那姑娘人品也不錯了,並沒有冷嘲熱諷的,反倒是安慰他不要著急,慢慢來。可他慢慢也來不了。最後,女孩抱著他睡了半個下午,他還是不行。
女孩也沒說什麼,當天晚上就和他離開了。不過她回去之後,把這事告訴了其他人。這也無可厚非,對吧?
於是,第二天再見到哥們兒的時候,大家著實開心了一把。
不過開心歸開心,言歸正傳,哥們兒倒是嚴肅了起來,「其實這沒什麼的,第一次嘛,誰沒有第一次呢!給你講講我的第一次吧,你丫心理就平衡啦。我跟我馬子的第一次是在她家,她爸媽就出去兩個小時吧。我倆火急火燎的,也沒上床,就在地毯上幹起來。我哪懂那玩意兒長啥樣子啊,就在她身子下面蹭。結果蹭來蹭去,把**都磨破了,蹭的原來是地毯!」
眾人又是一頓笑,告密者也笑。
可是笑完了,依舊不是個滋味。自己為什麼不行呢?他很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可是他又不敢輕易嘗試,以免再被朋友們笑話。
進退兩難之際,他想到了召妓。克服了對疾病的恐懼,他依然未能成功,於是便放棄了。
這段時間,還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他的新媽媽——哦,他早已樂意接受那人做他的母親了,因為她實在是這兩兄弟唯一的保護傘。可是這新媽媽似乎近一段時間也犯了病,人慢慢地消瘦下去,面有菜色,常常鼻涕連哈欠的。
他不知道她犯了什麼病。青春期的小夥子嘛,又不好意思展現出對家人的關注,也就不去過問了。
直到他上高中的時候住了校,便極力不肯回家來,更不知道新媽媽的病情在不斷惡化。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電話,父親告訴他,新媽媽死了。
又死了……
他回到家,看到新媽媽幹癟的、形容枯槁的老女人的身體和媽媽是一個模樣的。他慢慢地明白了一些事。
他不想說什麼,可是沒忍住,就問父親:「新媽媽是怎麼死的?」「心力衰竭。」「那我媽媽呢?」
「心力衰竭。」「哦……」他說,「去他媽的什麼心力衰竭,這是吸毒死的。」「你在胡說八道什麼?!」父親並不生氣,看著他說。「喂。」告密者轉向弟弟,「喂,你學習好,你說說,媽媽是怎麼死的?」「心力衰竭。」弟弟說。怎麼……連你也……這麼說?……告密者無語,摔門出去。
那天後,弟弟找到他。「回家吧。」他對他說。「狗都不回這種家。」「父親又帶著新女人回家了。你不回去,他是不會收斂的。」「哼,他不帶女人回家,是怕我上了他的女人!」「也許吧,但是你回去,他就不會往家裏帶女人了。現在家裏已經烏煙瘴氣,不成樣子了。」「我不回去!」「那好吧。」弟弟沒再說什麼,轉身走了。弟弟走後,告密者又有些後悔。他覺得自己不該遷怒於弟弟,可也沒做什麼來彌補。告密者不再回家了,父親采用了很簡單的一種手段來制裁他——切斷他的經濟來源。告密者挨了餓。他曾有不少錢,都被他大手大腳地花光了。於是,他便在口袋裏揣了把勺子,每天中午去飯廳轉一圈,「我幫你嘗嘗這個」,「我幫你嘗嘗那個」。可他終究是個要臉的人,因此也只能混個半飽。同學們起初也借給他錢,可他從來都還不上,慢慢地,就沒人願意借給他了。「不借就不借!一個垃圾學校裏的垃圾學生!」告密者生了氣。他這麼說也許沒錯,全班四十多個同學,只有他一個是黑頭發。
至於怎麼弄到錢,告密者想到了偷和搶,只是不願意那麼幹。自己初中是個小混混,也沒搶過別人錢呢!結果,反而是弟弟幫了他。「哥。」他說,「你要是要用錢,我這裏倒是有不少,你都拿去吧。我不花錢,全都攢下了。」
「多少錢?」「七萬兩千五百多。」「那麼多?!」「嗯,那些零頭是銀行的利息。我把卡給你,你拿去用吧。」「好。」告密者伸手要接。「等等。」弟弟忽然把手抽回去了,「哥,我攢下了這麼多錢,也就說明你花掉了這麼多錢。現在不比過去了,要是父親發現我給你錢,肯定也會切斷我的經濟來源。所以你只有這些錢,不要把它們都糟蹋了。」「哦,行!」「你得保證!」「我他媽保證。」皮包骨頭的告密者對天發誓,「你瞧我都餓成什麼樣了!」「用你死去的母親發誓!」「這……好!」告密者咬了咬牙,「把咱倆的母親都加上,我發誓!」拿到了錢,告密者還真的沒有食言。他想了好久,自己會什麼,能幹什麼呢?
想來想去,他決定開個服裝攤。
這東西不需要什麼能力和才幹,只要肯吃苦就能賺錢。
於是,告密者成了那一帶最年輕的服裝攤主。也許父親多少遺傳給了他一些經商的才能,告密者的眼光很獨到,總能發現那些受到小姑娘青睞的衣服。他每天淩晨五點就從租住的房子裏出發,去批發市場裏淘貨。告密者身手敏捷地跳上一大摞塞滿衣服的黑色大包裹,開始在裏面挑挑揀揀。他一般也挑不出多少,不管時下流行什麼,他只拿那些少見的、近乎獨一無二的、穿上去卻很漂亮、很顯身材的衣服。這樣做就保證他的貨源是附近店家絕無僅有的好東西!
八點多鐘,他把挑好的衣服塞進包裹,回到自己的攤位,准備開業。隨後,讓附近攤主都羨慕不已的是,攤位一支開,他的店裏掛著的、擺放的,就都和別人不一樣,那麼光彩奪目、引人注意。
就這樣,從第二個月開始,他賺錢了。到第三個月,刨去高額的租金,他差不多還能剩下六七千塊錢,此後或多或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水平。來他這裏的差不多都是回頭客,即使有些新客,也會馬上成為回頭客。有趣的是,即使他賺錢比別人多,附近的攤主們卻也只是羨慕而並不嫉妒。為什麼呢?就因為小夥子幹練,有能力,何況他還是攤主中年紀最小的,比其他人的平均年齡還要小個五六歲。那一年他還未滿十八歲。於是,當大家一起外出吃飯喝酒的時候,從來也輪不到他結賬。半年的時間,他便賺回了本錢,把那七萬多塊錢還給了弟弟。「我不要,你留著用吧。」弟弟說。「那不行,你拿著,給自己買點東西。」「不用。」弟弟不要,他只好把錢存上,偷偷塞在弟弟的抽屜裏。那一天,他回到家,幹完這件事,轉身就走,和父親面對面擦肩而過的那一刻,他連看都不看他一眼。
賣服裝的生意說起來簡單,不就是采購獨到的貨物,拿回自己的店裏坐地起價嗎?這種二道販子的手段,有什麼難的嗎?其實不然。獨到的眼光是關鍵,這是學不會的,非得你自己有這個審美能力才行。而吃苦耐勞的精神則更為關鍵。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除去春節的那七天,每天你都要開業。也就是說,每天早上你都要在淩晨五點鐘出門,直到晚上九十點鐘你才能收攤。一天兩天行,天天這麼幹,你試試看?當然了,是人就免不了會得病。生了病,你可以休息一天,最多休息兩天。可你要連著三天不出攤,商場管理人員馬上會來找你,告訴你下個月不用再租了。原因很簡單,如果人人都休息不開攤,那市場的人氣怎麼辦?所以幹這種活,掙的就是份辛苦錢,休息和度假那是跟你挨不著邊的事。不過告密者從不在意辛苦,他幹這行只為了活下去。媽媽早就死了,父親差不多和他斷絕了關系,他沒房沒錢,不得不依靠自己活下去。別的攤主告訴他,這樣下去不行,太累了,會弄壞自己的身子。才剛剛成年的人,發育還沒停止呢。面對人家的好意,他笑笑,不說話。他舍不得花錢雇人。不過有的時候,他倒是也會大方一把,那是對待他喜歡的一個女孩。當然,兩人認識最初也是因為她來他的店裏買衣服。這女孩不常來,可是來了,卻總要和他說一會兒話,也許她也喜歡自己吧。所以沒事的時候,他就搬了把凳子請她坐下。時間長了,其他人都認為他倆是交上了男女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