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玫瑰瘋狂者

 斯蒂芬 金 作品,第24頁 / 共126頁  

 大小:

朗讀: 


當羅伯·利弗茨站在路口靜聽諾曼·丹尼爾斯的流浪的妻子朗讀小說時,他本人正坐在警察局的四層樓上那間不算太大的三維空間裏,雙腳搭在寫字台上,兩手放在腦後。幾年來他第一次把腳搭在了桌子上,平常他的桌上堆滿了表格、快餐盒、寫了一半的報告、公函、備忘錄,還有其他一些分類垃圾。諾曼不是那種喜歡隨手扔垃圾的人,羅西在家時房間幹淨得一塵不染。在羅西走後的這五星期裏,家裏已經變成了龍卷風過後的邁阿密。雖然他一貫不整潔,但如今辦公室裏又多了一絲悲涼和苦澀的味道。他花了幾乎一整天的時間打掃這間辦公室,終於把三只裝滿殘羹剩飯的大塑料袋扔進了垃圾站,為的是不想讓黑膚色的清潔女工半夜三更或者周末淩晨六點來搞衛生。他的父親曾經告訴他,黑人並不懂得怎麼工作,這是非洲人的本性決定的。

諾曼盯著桌子看,現在只能看見電話機和他的雙腳。他又把目光轉向右邊的牆上。許多年來,牆上貼滿了通緝令、搜捕令、實驗報告,甚至餐館的定餐菜單,還有一幅用紅筆在出庭日期做上了記號的日曆。現在那面牆是空的。他把目光又轉向了門口,那裏放了幾箱酒。他一邊觀察,一邊思忖著,生活是多麼不可預料,他的脾氣極其暴躁,他早該意識到這一點。假如他早在一年前就讓自己的辦公室變成了現在這副模樣的話,他當時就能夠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他的壞脾氣已經給他帶來了不少麻煩,使他陷入困境,不可自拔。他得到一大堆本部門發送的授權免職起訴書,他還因為傷害罪被逮捕過。他確實傷害了雷蒙·桑德斯,這類事情會不會對你造成影響,那就要看你是否遵守遊戲規則,至少不要在違反它的時候被人當場抓住。

現在他終於脫身了,辦公地點也更換了。自從布什當總統後他就把這間該死的三維空間當成了家,現在終於要搬走了,要搬進一間真正的辦公室,地板、牆壁和天花板都符合設計標准。

「冰箱裏堆滿了電視食品和姜汁酒……」諾曼唱著,笑著,這是一種開心的笑,除了羅西以外,所有人都會以同樣的笑臉來回報他的。這笑容會使羅西渾身發抖,使她發瘋似地想從他面前消失掉。她覺得諾曼笑裏藏刀。

這的確是一個非常美好的春天,而對於諾曼來說,它卻糟透了,完全是個活見鬼的春天。准確地說,羅絲是這一切的根源。很久以前他就打算處理她的事情了,可是他還沒有來得及,她至今仍在離他很遠的某個地方逍遙法外。

他在公園裏審問過那位朋友雷蒙·桑德斯之後,當天就去了長途汽車站。他是帶著羅絲的照片去的,但他一無所獲。當他提到太陽鏡和鮮豔的紅頭巾(這是他在雷蒙·桑德斯的審訊記錄中發現的最有價值的細節)時,大陸快運的一位白班售票員大喊一聲:我知道。惟一的問題是,售票員不記得她買了去哪兒的車票,而且無法查詢,因為她沒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詢的記錄。她付的是現金,也沒有登記任何行李。

大陸快運的發車時刻表提供了三種可能,諾曼排除了第三種可能,即下午1:45開往南方某座城市的長途汽車。他估計她絕不會去那麼遠的地方。這樣就有兩座城市可供選擇:一座是距此大約二百五十英裏遠的城市,另一座是中西部中心的大城市。

他漸漸感到,他確信不疑地那兩種選擇都是錯誤的。這已經至少花去了他兩個星期:他原以為像她這樣膽小如鼠的人絕不可能遠遠地離開家庭和她成長的這塊土地。可是現在……諾曼的手掌心有一道半圓形的白色印痕,是他自己的指甲掐出來的,但是這種傷害實際上來自他的大腦,那裏面好像有一只烤箱,他一生都在經受著它的炙烤。

「你要是害怕就好了,」他喃喃自語著,「如果你現在還沒有感到害怕,我敢保證不會讓你等得太久了。」

是的,他非找到她不可。這個春天裏發生的一切,那尊為他塑造的迷人的半身塑像,令人興奮的新聞媒體,那些畢恭畢敬的記者所提問的有關他得到提拔的問題,這些令他感到眩暈……但是沒有羅絲,這一切都將毫無意義。羅絲的離去,使那些跟他鬼混的女人變得一錢不值。糟糕的是,他對她的出走毫無覺察,更加無法容忍的是,她竟然為了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美元拿走了他的信用卡。而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她恰恰忘記了不該忘記的事情,她拿走的是我諾曼的東西,她忘了我他媽的是個無恥之徒,她得為此付出代價。而且是很高昂的代價。

驚人的代價。

羅絲走後,他掐死了一個與他鬼混的女人,把她的屍體扔到了湖西邊那個穀倉的塔樓上。難道這也應該歸咎於自己脾氣不好嗎?他不知道。你這白癡,到底這是為什麼,就因為帶她出外吃了頓午餐嗎?他記得,他帶那女人逛完熟食排檔來到福萊蒙德大街時,還覺得那個穿了一條淺褐色厚短褲,有著棕色皮膚的婊子挺可愛。他並不清楚她到底像不像羅絲,雖然他跟自己說她長得很像她,而且他居然也相信了。他在用了四年的逐獵牌汽車後座上跟她親熱時,她轉過了頭,離這裏不遠有座穀倉上的燈光恰好照在了她的臉上。就在這一瞬間,這個妓女在他眼裏完全變成了羅絲,那個連聲招呼都不打就拋棄了他的狗雜種,甚至連他媽的一個字都沒給他留下。他連想都沒想,就拿起一只三角背心,套在了那妓女的脖子上。她的舌頭從嘴裏伸了出來,眼珠像玻璃彈子一樣從眼窩中向外鼓著。最糟糕的是,那個妓女死了以後,看起來竟一點也不像羅絲。

他並沒有驚慌失措……他怎麼可能驚慌呢?畢竟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羅絲知道這事嗎?難道她有預感嗎?

難道她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跑得遠遠的嗎?因為她害怕他可能也會對她……

「別再愚蠢了。」他嘟噥著,閉上了眼睛。

這主意並不怎麼樣。他眼前出現的是他近來經常夢到的情景:那只商業銀行信用卡變得巨大無比,像一只徐成鈔票顏色的飛船在黑暗的夜空中漂浮著。他立刻睜開了眼睛,發現手指破了。他伸開了手掌,冷靜地觀察著流血的傷口,他已經習慣了壞脾氣爆發時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種種痕跡,也知道該怎麼應付它:那就是重新控制自己。這就意味著思考和策劃,開始實行計劃前需要事先預演一下。

他給近處那兩座城市的警察局打了電話,說明了自己的身份,並說羅絲是個攜帶巨額信用卡潛逃的重要嫌疑犯。一切事件之中最為糟糕的莫過於這張信用卡了,它從來就沒有從他的頭腦中消失過。他告訴他們她的姓名是羅西·麥克蘭登,因為他確信她已經改用婚前姓名了。如果將來發現她沒有改名,可以向他們簡單解釋說,嫌疑犯正巧和辦案人員的名字相同。同名同姓的事有時經常會發生。

他還將羅絲的照片傳真給他們。一幅是她坐在後門台階上,這是他的警察朋友路易·福斯特去年八月拍的一張黑白照片,拍得並不好。另一幅是一位警察藝術家奧·凱利,一位他媽的天才,應諾曼的邀請給她拍的,她頭上戴了一條頭巾。

那兩個城市的警察問了一些相關的問題,找遍了所有她可能藏身的地方——無家可歸者收容所,流浪者暫住旅館,兩鎮之間的旅店等等。他們在可能性較大的幾家旅館裏還查通了旅客住宿登記簿。可是這一切都毫無結果。諾曼一有時間就根據自己所掌握的蛛絲馬跡不停地打電話,他變得越來越灰心喪氣,甚至要求對方傳真一份全市新近申請駕駛執照的汽車司機名單給他。仍舊一無所獲。

他仍然不認為她真的能夠從此音信杳無,徹底逃脫應有的懲罰,特別是拿走信用卡這件事最應該受到嚴懲。但是他開始懷疑她是否逃到了其他城市,她太畏懼他了,以至於二百五十英裏還不足以遠離他的視線。

過不了多久她就會知道,即使八百英裏也不算太遠。


  

此外,他在這裏已經坐得太久了,現在該去收拾一下新辦公室了。他把腳從寫字台上拿下來,電話鈴正好響了。他拿起話筒。

「請找探員丹尼爾斯。」對面的人說。

「我就是。」他回答說,同時不愉快地想到,事實上是一級探員丹尼爾斯。

「我是奧利佛·羅賓斯。」

羅賓斯?羅賓斯,這名字很耳熟,可是……

「我是大陸快運公司,記得嗎?我賣給那位你想找的女人一張長途汽車票。」

丹尼爾斯在座位上直起腰來。「是的,羅賓斯先生,我記得清清楚楚。」

「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你,」羅賓斯說。「你抓走了那些壞人,這太棒了。那些鞭炮真可怕。你知道嗎,汽車站一帶經常有人在玩那些玩意兒。」

「我相信。」丹尼爾斯說,盡量不使自己的聲音裏暴露出不耐煩的痕跡。



第24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