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蕭子顯 作品 第 33 頁 / 共 389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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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壬子,詔曰:「上覽易遺,下情難達,是以甘棠見美,肺石流詠。

自月一視黃辭,如有含枉不申、懷直未舉者,蒞民之司,並任厥失。」

二年春,正月,辛未,詔「京師系囚殊死,可降為五歲刑,三署見徒五歲以

下,悉原散。王公以下,各舉所知。隨王公卿士,內外群僚,各舉朕違,肆心極

諫。」索虜寇司、豫、徐、梁四州。壬申,遣鎮南將軍王廣之督司州征討,右衛

將軍蕭坦之督徐州征討,尚書右仆射沈文季督豫州征討。己卯,詔京師二縣有毀

發墳壟,隨宜修理。又詔曰:「食惟民天,義高姬載,蠶實生本,教重軒經。前

永鑒在勤,靜言日昃,無忘寢興。守宰親民之主,牧伯調俗之司,宜嚴課農桑,

罔令遊惰,揆景肆力,必窮地利,固修堤防,考校殿最。若耕蠶殊眾,具以名聞;

遊怠害業,即便列奏。主者詳為條格。」乙未,虜攻鐘離,徐州刺史蕭惠休破之。

丙申,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都督西北征討諸軍事。丁酉,內外纂嚴。

三月,戊申,詔「南徐州僑舊民丁,多充戎旅,蠲今年三課。」己未,司州

刺史蕭誕與眾軍擊虜,破之。詔「雍、豫、司、南兗、徐五州遇寇之家,悉停今

年稅調。其與虜交通,不問往罪。」丙寅,停青州麥租。虜自壽春退走。甲申,

解嚴。夏,四月,己亥朔,詔「三百裏內獄訟,同集京師,克日聽覽。此以外委

州郡訊察。三署徒隸,原遣有差。」索虜圍漢中,梁州刺史蕭懿拒退之。己未,

以新除黃門郎裴叔業為徐州刺史。

五月,甲午,寢廟成,詔「監作長帥,可賜位一等,役身遣假一年,非役者

蠲租同假限。」六月,壬戌,誅領軍將軍蕭諶、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

王子貞。乙醜,以右衛將軍蕭坦之為領軍將軍。秋,七月,辛未,以右將軍晉安

王寶義為南徐州刺史。壬申,以冠軍將軍梁王為司州刺史。辛卯,以氐楊馥之為

北秦州刺史、仇池公。八月,丁未,以右衛將軍廬陵王寶源為南兗州刺史。庚戌,

以新除輔國將軍申希祖為兗州刺史。九月,己醜,改封南平王寶攸為邵陵王,蜀

郡王子文為西陽王,廣漢王子峻為衡陽王,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為

桂陽王。冬,十一月,丁卯,詔曰:「軌世去奢,事殷哲後,訓物以儉,理鏡前

王。朕屬流弊之末,襲澆浮之季,雖恭已弘化,刻意隆平,而禮讓未興,侈華猶

競。永覽玄風,兢言集愧,思所以還淳改俗,反古移民。可罷東田,毀興光樓。」

並詔水衡量省禦乘。己卯,納皇太子妃褚氏,大赦。王公已下,班賜各有差。斷

四方上禮。

或功濟當時,德覃一世,而塋壟‧緇啵‧饈韃恍蓿‧裰編瞪钅潦‧⒈‧跣帕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