簫鄖寫作資料

簫鄖 作品 第 40 頁 / 共 177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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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封君封臣的基礎,其實就是保護與被保護關系加上親兵制。

親兵制,這其中實際也包含了效忠的關系,既是保護關系也是安定手段。這種封君封臣,不以犧牲ziyou為代價,依附關系從下層走到了上層,也不再以滿足生存為目的,而是形成了一種固定等級的手段,封臣的大小與貴族的榮譽息息相關。

封君封臣制度中,最為關鍵的是封土。最初封臣和封土並非一一對應。封君有保護封臣生存的義務,一開始是通過請封臣回家中宴請,或者賞賜封臣實物來表現;但是隨著戰爭的擴大,這種報酬開始無法維持,封君所需的封臣人數上升,報酬方法也開始改變,以賜予人們相應的土地使其獲得生存這一手段來維系雙方之間關系,這一做法很快流行。最初分封的土地稱為「采邑」,在墨洛溫時期已經存在;到了查理•;馬特時期,由於開始和阿拉伯作戰,於是大規模的封臣。同時「采邑」也開始變為封土,獲得封土的條件逐漸以軍事義務為主旨而固定下來。

從理論上來看,封君對土地擁有所有權,而封臣只有使用權,而且在死後必須歸還。但現實與之大相徑庭,封君很少能夠真正收回土地,因為多層分封的關系,使得封臣封君之間彼此關系錯綜關聯,而且土地零散,如果封君要收回土地則容易形成戰爭關系。所以,封土實際上變為可以繼承、可轉讓、可買賣的私人財產。

而在中世紀,封君封臣的關系一旦形成,雙方就形成了義務關系。

首先是封臣對封君的義務。

一 為消極義務,就是不必做什麼便可以保證的義務。主要有:無害,即不能加害封君的身體;安全,保證封君安全,不能疏忽於防衛,不能背棄責任;尊敬、正直,不能在司法審判上做有害封君名譽的事情;有用,不應該在財產關系上傷害封君;輕松,不能設置障礙,要讓封君能輕松完成任務;可行,讓封君完成能夠完成的任務


二 積極的義務。包括:服軍役,身為封臣應該隨時**軍事任務,其核心任務主要是防衛性的工作,一直應該維持到敵人退卻;而進攻性侵略,一次只能服役40天左右。所有的軍役裝備均由封臣自備。金錢上的資助,這一內容廣泛,比如封君情況緊急時給予金錢支持(也就是贖金),封君兒女授騎士禮、出嫁的排場費用,以及封君出行時的費用。勸告,提出種種意見,使封君作出最合理的判斷,而且事無巨細得一一過問。


封君對封臣,則有保護和維持的義務。

一 保護,即封臣如果處於危險中,封君必須出面相救;或者封臣陷入官司糾葛中,封君應該為封臣在法庭上討回公道。


二 維持,就是維持封臣的生計,所以封土成為這一義務的主流。


這一制度的不平等性是十分明顯的。但當時,從下至上,這一不平等是共通的:因為出於個人的生存和安全的需要,而且當時法律系統的缺乏,都使得中世紀注定只能以此種方式來維持社會的安定性。而且,中世紀的經濟關系,也注定只有進行依附才能得到土地,所以人們都願意加入這一制度,成為社會『鏈條『中的一環。形成這種觀念的不平等、不ziyou與命運無關,和人們的生活質量也無關,因為大多數人都認同這種關系;相反的,ziyou、平等反而使人們在中世紀無法生存。

而封君封臣之間要結成這種關系,還要通過種種儀式,其中有三個最為常用和明顯:

一 合掌禮,就是將手放入封君的手中,代表願意依附封君,成為其封臣。


二 親吻禮。


三 宣誓,即模仿教會的儀式進行宣誓,表示結成關系的神聖性。


在一定程度上,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經濟、法律制度的替代品,這一制度使得社會連成一個整體,有了某種秩序,從上到下形成了所謂責任的「鏈條」。由於有效忠關系、經濟聯系,使這種關系十分緊密,雖然會造成權利的分散,但確實給地方上帶來了安定,並通過配合莊園的生產制度,形成了一個很有序的社會。

20世紀中期開始,人們開始更廣泛的研究封建制度,著名人物馬克•;布洛赫認為,中世紀的封建制度應該分為兩個層面來理解:

一 封君封臣制


二 王權恢複後的經濟形態運轉


而中國、蘇聯的學者,則將這一封建制度作為經濟制度來研究,把它與奴隸制、剝削關系相聯系,雖然這些觀點就現在來看是存在硬搬的錯誤,但也可以一窺:

一 封建主義的生產目的:只與資本主義做對比,把『封建『意義現代化(事實上這一說法並不可取),認為其目的在於封建地租,與資本主義利潤形成比例關系;並認為這一目的在於榨取剩餘的勞動力和剩餘產品,僅僅將地租作為一種手段;如果將上述兩者結合起來,就是封建地租式的剩餘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