簫鄖寫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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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景分析(遠因)

第四、對犯罪動機強度的分析

強度大或者弱而多更易於產生犯罪行為

針對強度的相對性

三 態度


1、定義(與一般意義上的不同)

對人或者事物看法,包括對人或事物的認知、情感和評價。

個體對人或者事物的態度不同,對其的行為方式也不一樣,而一些行為可能是越軌行為。

2、自我態度

鏡相自我

自我 理想自我—>自我態度

真實自我

自我態度:是指關於自己的知識和信念,包括對感情關注或自尊的態度。

在犯罪(越過)行為中關於自我態度方面存在三種理論觀點:

-良好的自我態度是抵禦犯罪行為的絕緣體

-消極的自我態度是標簽的結果

標簽理論

-良好的自我態度來源於獲取成就的能力、信心以及在社會關系中的認可。

四 人格(personality)


1、人格的定義

生活中對人格的了解:「沒有人格」、「人格高尚」,這與心理學上的概念大不一樣

生活中的人格概念

-聲望

-產生聲望的內部過程

心理學中,「人格」一詞的英文是personality,這個英文詞來自拉丁語的persona,而persona是指古希臘、羅馬時代的戲劇面具。當時的戲劇演員常在一部劇中扮演好幾個角色,因此需要戴著表示特定角色的面具上場。 這樣,personality之為「人格」,就有了「把一個人同其他人區分開來」的基本意思。

2、反社會型人格與犯罪(重點與難點)

案例:羅傑是州立監獄中年僅27歲的囚犯,他被監獄精神病專家診斷為慣常的反社會者,有社會病態人格障礙。他上小學二年級時就經常違反校規,用東西砸老師,不服從老師管教,攻擊其他同學,12歲時已被3所學校開除過。之後進了安息日聖經學校,他依然毆打傷害教師,經常逃學,又被開除。14歲時他被開除出所在城市的整個學校系統,後來父母送他進一所私立學校,他又毆打女管家,以致其他同學拒絕讓他進自己的房間,兩個星期後他又被除名。

類似羅傑這種反社會傾向的人格,即反社會型人格,是各類變態人格(人格異常)中最容易違法犯罪的。反社會型人格一般自兒童期就開始有表現,其主要特點是智能尚正常,行為受原始yu望支配,脾氣暴躁、情感冷淡、不誠實;無道德心和社會責任感,因而缺乏羞恥心,對是非善惡缺乏正確判斷;極端自私和自我中心,冷酷無情,對他人的痛苦無動於衷,不通人情,無自知之明,不重視人際關系,愛幻想;常違反社會規範。由於反社會型人格者智力一般都正常,有社會責任能力,所以盡管人格異常,但他們違法犯罪仍要負法律責任。

導致反社會型人格的環境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不當,學校管束無力和歧視等。有些家長對子女過分苛責,隨意打罵,或趕出家門,使孩子產生對抗心理,有意無意地模仿大人的強力、攻擊行為;或者在不良青少年團夥影響下,形成各種不良習慣和越軌行為模式。若學校教育得不到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是不能取得預期效果的。而且,有的教師視差生和違紀學生為不可救藥,動輒嘲諷,隨意處罰,從而加深了這些青少年與社會環境和教師的對立情緒,實際上起到了強化其反社會傾向的負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