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的陪審官笑著點了點頭。
「好,對不起,請辯護人繼續反詰。」審判長催促八尾說。
「那我接著問。書房是在二樓吧?有什麼特別出入的門,或是安全梯沒有?」
「沒有。」
「有窗戶嗎?」
「有。」
「能否從窗口出入?」
「這個么——要是身輕矯健的年輕人,也不是不可能——」
「你方才說,你丈夫在七點二十分到家,然後換上衣服。他換的是什麼衣服呢?」
「是和服。」
江裡子彷彿是說給自己聽似的,微微地點了點頭。
「哦。穿的是和服——」
八尾故意重複一遍,加以強調,意思是穿了和服,要從二樓窗口出入,大概是不太可能的。
「那我再深一層問個問題。被告同證人是夫妻關係。你本人是怎樣認為?你們之間的關係,能不能說是圓滿的呢?」
「怎麼說呢——」江裡子沉吟了一下,隨即抬起頭來說,「老實說,我認為談不上圓滿。我們之間已經幾次提過要離婚了。」
「晤?那麼嚴重嗎?為什麼要離婚呢?」
「是為了田代夏子的事。我聽說以後;我們有過幾次口角。」
「你是怎樣聽到的?」
「我妹妹和我丈夫在同一所大學里工作,是經濟系的職員。她聽到我丈夫和田代夏子的事,便告訴了我。」
我忍不住向辯護人席上回過頭來。
「什麼事?」八尾彎下腰小聲問。
「這事,我看還是不要追究的好。否則會弄糟。」我小聲說。
江裡子的妹妹乃裡子,也即我的姨妹,與死去的田代夏子在高中時同在乒乓球組裡,是上下年級的同學。她倆很要好,一起到瓜達康納島去旅行過。
我同田代夏子之所以有這種特殊關係,歸根結蒂,還是乃裡子介紹的結果。她託過我:
「她是我的低班同學,你要多加照應。」
到最後,小姨子的朋友成了我的情婦,世人一定要對我橫加指責,也決不會給審判長什麼好印象。
但是,八尾卻搖搖頭,悄悄地說:
「不要緊。這事交給我好了——」
說完,他直起身子,又向江裡子發問:
「最後再問一點。那你現在是否還愛你丈夫?」
「我認為,殺害田代夏子的,決不是我丈夫。他當時不在現場,這我比誰都清楚。不過,等事情了結之後,我準備同他離婚。」
「難怪呢——」八尾滿意地點點頭說,「方才你對丈夫連瞧都沒瞧一眼。關於這一點,就不必回答了。我的反詰完了。」
原來如此!我不能不佩服八尾。我們夫妻關係之緊張,讓江裡子來證實,原來是八尾在法庭上的戰術。
——直到現在,情況對我一直非常不利。
有人看見我和夏子一同走進公寓,可是我六點過後走出公寓,卻沒有人看見。
解剖報告,鑒定結果,以及其他證據,都表示我是兇手。
我唯一的指望,是江裡子能夠證明我不在作案現場。
關於我不在現場這點,江裡子的證詞,應當說是無懈可擊的。
然而,就日本的審判而論,證據的採納與否,由法官隨意裁奪。江裡子的證詞,是否被接受,全憑法官的良心。
而他們極可能,對江裡子的證詞不予重視。被告至親骨肉的證詞,一般不可能對被告不利。從這種成見出發,他們會認為「妻子就這個問題的證詞,不足為憑——」於是,完全有可能拒不採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