鵜鶘案卷

約翰 格里森姆 作品 第 43 頁 / 共 110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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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一下呆住了,大驚失色地看著維爾希克。「哎,方丹,傑夫-方丹。」

「很好,傑大。你瞧,沒有什麼麻煩,只問你兩個問題。只要一秒鐘時間。」

「好的,可以。什麼事啊?」

「你是法學院學生,對嗎?」

「是的。洛約拉大學。」

洛約拉!什麼鬼地方!「是的,對了,我想就是那個大學。你聽說過圖蘭大學的卡拉漢教授,明天開追悼會?」

「是的,報上全登了。我的大多數同學要去圖蘭大學。」

「你知道那裡一個二年級學生名叫達比-肖的嗎?很漂亮的女生。」

方丹笑了。「知道,去年她和我一個朋友約會過。她有時到這兒來。」

「多久以前?」

「有一兩月了,出什麼事了?」

「我們需要找她談話。」他交給方丹名片。「請帶在身邊。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碰到她,或者聽見了什麼,就給一張。」

「當然。」他把名片塞進口袋。

維爾希克今晚的最後一站是一家燈光不亮的小彈子房,此刻裡面人還不擠。他在吧台上付掉啤酒錢,觀察了一下這個地方。一共有四張球桌。一個穿T恤衫的青年走到吧台要了一瓶啤酒。T恤衫是綠灰二色,胸前印了排字:圖蘭法學院,下面好像還有一個號碼。

維爾希克不假思索地問他。「你是法學院的學生?」

年輕人從牛仔褲口袋取錢的時候朝他看了一眼。「恐怕是的。」

「你認識托馬斯-卡拉漢嗎?」

「你是誰?」

「聯邦調查局的,卡拉漢是我的朋友。」

學生喝著啤酒,覺得可疑。「我上他的憲法課。」

妙啊!他一定認識達比,維爾希克表面上裝作無所謂的樣子。「你認識達比-肖嗎?」

「你為什麼要知道?」

「我們需要跟她談話,就是為了這個。」

「誰是我們?」學生更加覺得可疑了。他向加文走近一步,好像要得到確實的回答。

「聯邦調查局。」維爾希克從容作答。

「你有證件什麼的嗎?」

「當然。」他邊說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名片。學生仔細地看了名片,然後交還給他。「你是律師,不是探員。」

這是要害的一點,律師知道,如果他的上司曉得他在外面找人問話,並且冒充探員,他就要失去他的職業。「是的,我是律師。卡拉漢和我是法學院的同學。」

「那你為什麼要見達比-肖?」

酒保也挨近他們,正在旁聽。

「你認識她嗎?」

「我不知道,」學生說道,事實上他顯然認識她,只是不肯多說。「她出來了嗎?」

「沒有。你認識她,是不是?」

「也許,也許不。」

「給我看證件,我就告訴你名字。」

加文從瓶子里喝一大口啤酒,笑著對酒保說。「我需要見到她,可以吧。非常重要。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見到她,請她給我電話。」他遞一張名片給學生,學生看了看,走開了——


第20章


加西亞打來最後一次電話。格蘭瑟姆在星期六天亮以前接到電話,也就是他們預定首次會面的兩個小時之前。他不幹了,他說。不是時候。如果消息公開出去,一些很有勢力的律師和他們的巨富顧客要跌得很慘,這些人都是不甘心跌交的,他們還要拖人下水,加西亞難免要遭殃。他有妻子和一個小女兒。他有一個工作,這個工作他還甘心忍受下去,因為收入很高。幹嗎要冒險呢?他沒有做過虧心事,他的良心是清白的。

「那麼你為什麼老是給我打電話呢?」格蘭瑟姆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