鵜鶘案卷

約翰 格里森姆 作品 第 46 頁 / 共 110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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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包里有兩張照片。」

卡邁爾打開公文包拿出照片。「我看見了。」

「照片已經編號,一號和二號。一號是法學院年刊上的。大約是一年前的,也是我們所有照片中最新的一張。它是用小照片放大的,因此失去了許多細節。另一張照片是兩年前的。我們從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年刊中取出來的。」

卡邁爾拿著兩張照片。「漂亮女人。」

「是的。很漂亮。不過滿頭可愛的頭髮都沒有了。星期四晚上她用信用卡付的旅館錢。星期五早上我們只差一點就可以逮住她。我們發現地板上的長頭髮,還有一小瓶樣品,現在我們知道是黑色染髮劑,非常黑。從星期三晚上以來我們沒有見到過她。她確實很狡猾,星期五下午她從她的支票帳戶里提取了五千元現鈔,她的行蹤便消失掉了。」

「她也許走了。」

「有可能,但是我認為沒走。昨天晚上她的公寓里有人去過。我們在那裡裝了竊聽器,不過我們晚了兩分鐘。」

「你們行動有點遲鈍,是不是?」

「這兒是大城市。我們在機場和火車站都有人把守,我們也看守了愛達荷州她母親的房子,都沒有動靜。我認為她還在這兒。」

「她會在哪些地方呢?」

「躲來躲去,調換旅館,使用付費電話,避開常去的地方。新奧爾良的警察在找她。星期三爆炸以後他們跟她說過話,後來找不到她了。我們找她,他們找她,她會出來的。」

「炸彈出了什麼問題?」

「很簡單。她沒有上車子。」

「誰製造的炸彈。」

斯內勒欲言又止。「不好說。」

卡邁爾微露笑容,從公文包里取出幾張街道地圖。「給我說說地圖。」

「噢,說一下幾個有關的地點:她的住處,法學院她住過的旅館爆炸地點她念書的時候愛去的幾家小酒吧。」

「她到現在為止還待在法國區。」

「她是聰明人,有無數個可以藏身的地方。」

卡邁爾拿起最新的照片,坐在另一張床上。他歡喜這個面孔,即使頭髮剪短了,並染成黑色,這仍然是一張誘人的面孔。他可以殺掉她,但是這不會叫他快活——


第21章


加文-維爾希克到達新奧爾良的時候便已成了一個疲憊的老人,經過兩個晚上一家家酒吧的奔波,更顯得體力衰竭。葬禮過後不久他闖進第一家酒吧,跟一批年輕人和不知安分的人同喝啤酒,跟他們談論民事侵權行為、合同、華爾街公司,以及種種他所鄙視的其他東西,達七小時之久。他知道他不應該跟陌生人說他是聯邦調查局的。他沒有執勤證件。

星期六晚上他走訪了五六家酒吧,但一無所獲,時已半夜,他便悻悻而去。

他鞋子未脫,人已熟睡,電話響起。他急忙抓起電話。「喂!喂!」

「加文?」她問道。

「達比!是你嗎?」

「不是我是誰?」

「你為什麼不早來電話?」

「拜託,別來問我一大串蠢問題。我是在打付費電話,所以別搞開玩笑的玩意兒。」

「很好,達比。我發誓你該信得過我。」

「好的,我相信你。還有什麼?」

他看一眼手錶,開始解開鞋帶。「好啊,你告訴我吧。下一步怎麼辦?你準備在新奧爾良躲藏多久?」

「你怎麼知道我在新奧爾良?」

他沉默了一秒鐘。

「我是在新奧爾良,」她說道。「我知道你要我跟你見面,成為親密朋友,然後,如你說的那樣,相信你那些人會永遠保護我。」

「那就對了。不然的話你在幾天之內就要活不成。」

「你這樣說是開門見山,是不是?」

「是的。你在玩把戲,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幹什麼。」

「誰在盯著我,加文?」

「可能有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