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特站在德克斯特背後向邦德眨了眨眼睛。一行人一聲不吭地來到了中央大街的路口。
走到人行道上時,德克斯特將臉轉向邦德和萊特:「華盛頓方面的指示上午已經到了,」他冷冰冰地說道。「由我負責哈萊姆這邊事,明天你們兩人到彼得斯堡港。邦德先生,萊特的工作是盡量在那裡尋找線索,然後和你一起直接去牙買加。
當然,」他又補充了一句,「要不要他去,全聽你一句話。」
「當然要他去,」邦德當即答道。「我剛才正想問他願不願意和我一起去。」
「那太好了,」德克斯特說道,「那我就把這個安排通知華盛頓。」
「我還能給你們做點什麼呢?哦,對了,再就是和聯邦調查局、華盛頓方面的聯絡問題。我們的人在佛羅里達的名字、聯絡信號之類的事情萊特都很熟。」
「要是你不在乎,而且萊特也有興趣的話,」邦德說道,「今晚我很想去哈萊姆區轉一轉。我想瞧一瞧比格先生的後方。有點直觀印象對我以後的活動也許有幫助。」
德克斯特考慮了一下。「好吧,」他終於點頭答應了。「走一趟也不壞。
不過,可不要搞得風頭太盡,注意安全。」停了停,他又補充道:「到了那兒,全靠你自己,別給我們闖一大堆禍,眼下還不是攤牌的時候。我們現在對比格先生的對策是『和平共存』。」
邦德疑惑的看看德克斯特上尉。「依我看,」他說道,「每次對付比格這樣的人,我的行動守則是:『他死我活』。」
德克斯特聳了聳肩,「也許有道理,」他說道。「但在這兒你得照我的話行事,邦德先生。如果你能理解這一點我將感到很高興。」
「那是當然,」邦德當即回答。「十分感謝你對我提供的幫助。但願你福星高照,事事如意。」
德克斯特揚手招來了一輛計程車,三個人握手話別。
「再見了,夥計們,」德克斯特簡短地說道。「活著回來。」他的車立即匯入了下班回家的車流之中。
邦德和萊特回過頭來,相視一笑。
「真是個能幹的傢伙」邦德感嘆道。
「他們那幫人個個如此。」萊特說道。「辦事的程序都很高,對權力問題十分敏感,常常同我們或警察爭風吃醋。不過我想,你在英國也有類似的問題。」
「免不了,」邦德道。「我們經常都同軍事情報處發生衝突。他們總是把鼻子伸到特別情報處的盤子里來。對倫敦警察廳,我們更是有苦難言。」
他盯著萊特的臉,改變話題。「哎,今晚你想不想同我一起去哈萊姆?」
「正合我意,」萊特毫不猶豫地答道,「我現在先送你回聖羅傑斯飯店,六點半再到那兒去接你,在底樓的金科爾酒吧碰頭。我猜你是想去見識見識巨人比格吧,」
他咧嘴一笑。「其實,我也想去領教,不過,可不能對德克斯特這麼直說。」話畢,他立刻伸手招來了一輛黃色計程車。
「到聖羅傑斯飯店。」
司機打開車門,兩人鑽進了暖氣過熱、雪茄煙味嗆鼻的車廂。
萊特連忙用手開車窗。
「怎麼了?」司機偏過半個臉問。「想感冒得肺炎,是嗎?」
「那也比困在毒氣室好,」萊特沒好氣地說道。
「夠聰明,」司機邊說邊漫無生氣地掛上了車檔。他從耳朵上取下一隻雪茄揚了揚,用好象受了侮辱的口氣說。「三支兩塊錢呢。」
「依我看,二十四美分就足夠了」萊特搭了句腔。接下來,誰也沒有開口。
到飯店門口,他們分了手。邦德直接上樓走進了自己的房間。此時已是下午四點。他撥通電話,請接線員在六點鐘叫醒他,然後,一個人在卧室窗前站了好久,向外眺望。在他左邊,血紅的殘陽正漫漫下墜。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里那些已經打開的燈光,把整個城市點綴得象金色的蜂巢一般。
邦德向樓下望去,看見四周已是五彩繽紛的霓虹燈的海洋。天鵝絨一般的暮色中吹來陣陣涼風,使他的房內越發看上去溫暖、神秘、豪華。他拉上窗帘,打開了柔和的床頭燈,然後脫掉衣服,上床蓋上華麗柔軟的被單。倫敦街頭讓人瑟縮發抖的寒冷空氣、總部辦公室里那個噝噝作響的煤氣爐所發出的溫熱、還有他離開倫敦的那天在酒店裡指著牆上用粉筆寫的菜單等情景,都浮上了他的心頭。
他很舒適地伸直了身子,很快便進入睡鄉。
哈萊姆區那台大型電話機總機台前,接線員正閑得無聊。總機台上,此時一片安靜。突然,交換台右方一盞紅燈閃爍起來。這是個重要電話,發話人非同尋常。
「你好,老闆,」他朝話筒輕聲應著。他講話一向輕聲細語,就是想大聲也很困難。他是在公認為「肺病街區」的第七大道第一百四十二街出生,這兒的肺病人比紐約其他地區要多兩倍以上。而現在,他身上只剩下了半片肺葉。
「告訴所有的『眼睛』,」一個深沉緩慢的聲音從電話時里傳來,「從現在要監視的人共三個。」他簡要地描繪了萊特、邦德和德克斯特三人的特徵。「可能今晚或明天到。告訴他們,要特別關注第一到第八大道和別的一些路口。另外,還要盯住晚上的公共娛樂場合,別讓他們從我們眼皮底下跑了。對他們先別動手,盯牢了以後給我來電話,明白了嗎?」
「明白了,先生,老闆。」接線員慌亂地答道。對方的聲音聽不見了。
接線員抓起一把插塞。很快,交換台上紅燈閃爍,熱鬧起來。接線員不安的聲音立即傳遍了哈萊姆黃昏的每一個角落。
六點正,電話機響起的輕輕蜂鳴聲所將邦德喚醒。他洗了一個冷水澡,然後仔細地開始穿衣。他繫上了一根華麗的條紋領帶,將一張印度斑丹納花綢手帕放進胸口衣袋,露出一大截雪白的角邊。他穿好了襯衣,又挎上他的羚羊皮槍套,讓手槍位於他左腋下三英寸的地方。他仔細地打開貝雷塔手槍的槍機,把槍里的八粒子彈全部退到床上。然後又重新一粒一粒裝入彈夾,塞進槍把。關上保險之後,他把槍插進了槍套。
他拿起一雙剛買的鹿皮鞋,在手裡掂了掂,又隨手拋到一邊,從床下拿出一雙他穿過的鞋來。昨天上午,放著他所有個人物品的手提箱已經給聯邦調查局的人拿走了,他專門留下了這一雙鞋。
穿上皮鞋,他立刻覺得放心多了。在這雙鞋的鞋尖里,襯有一層又薄大硬的鋼板。
六點二十五分,他下樓來到金科爾酒吧,在剛進門口的地方,找一張靠牆的桌子。沒幾分鐘,費利克斯·萊特進來了。邦德幾乎就沒認出是他。原先亂蓬蓬的黃頭髮現在又黑又亮,身上的藍色西裝也有點發亮,裡面是一件雪白的襯衫,系著一條黑白的圓點領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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