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關係並不太好。你也知道我們同時獲獎。但發表第一部獲獎作品時,雜誌社曾要求篇幅為50頁左右,所以,我就老老實實地寫了50頁。可他卻寫了70頁。當然,他的內容就豐富,廣告的評價也高。」
停頓一下,大木又繼續道:
「不僅如此,在此之後,由於那家雜誌社的負責人的夫人去逝,香奠時,他曾約定每人送1萬元,所以,我如實送了l萬元,可他卻悄悄地送了3萬元。自那以後,我非常討厭他。」
警長聽著點點頭,隨後說希望看看去京都時曾帶著的皮包。
大木從卧室里拿出兜,慌忙從中取出自己的兩本書和石阪二郎的書藏好。
警長接過來,先端詳一下外表,然後查看裡面。
手突然停住了。他從包里取出龍爪花。
「這是怎麼回事?」
「啊,這是在嵯峨的野地里撿的。女孩子們都采,所以,我也順手……」「噢,大木先生還挺浪浸呀。」
以嘲笑的口吻說道的警長,不知為什麼,一直看著龍爪花。然後,說聲借去看看,就帶回去了。
(6)
第二天早晨,看過報紙的大木明白了警長拿走龍爪花的原因。
因為報紙登出,林美知子的死因並不是被勒死的,而是吃了龍爪花恨中毒而死。
解剖結果表明,林美知子的胃裡除了山藥汁、蕎麥麵條以外,還有磨碎的龍爪花根。
這就產生了一種說法,大溉吃蕎麥麵和山藥汁時,被人摻入了切碎的龍爪花根。
並且,還報道說纏在脖子上的領帶並不那麼緊,而且是死後圍上去的。
「如果因龍爪花根致死,完全可以造成自殺假象,那又為什麼特意纏上領帶呢?」
這一點,連大木也搞不明白。
只是通過這點,弄清了殺害林美知子的罪犯不是陌生的色鬼或攔路的惡魔,而是一位熟悉她的人。
因為在一起吃麵條,並尋機將磨碎的龍爪花根摻入山藥汁,如果不是熟人,恐怕做不到這一點。
大木雖然聽說過龍爪花有毒,但未料到會這麼簡單就把人毒死了。
他再次找出書查閱。
據查,龍爪花的毒案是生物鹼,這種生物鹼為石蒜鹼,有嘔吐、腹瀉作用,致死量,體重10公斤,皮下注射0。5克,靜脈注射0。3克。
如果生食這種花的根部和莖部可以引起呼吸系統麻痹和心臟麻痹而致死。但用水去掉其中的生物鹼,剩餘的便是炭水化合物,可以食用。
大木弄清楚警長拿走龍爪花的用意的同時,忽然不安起來。
「是不是懷疑我呀?」
正在考慮時,以前曾打過電話的報社記者再次掛來電話。
「又來打攪,真抱歉。我想問一下,石阪二郎是個怎樣的人?你們關係很密切嗎?」
「是石阪二郎嗎?今天是什麼日子,這麼多人打聽他。」
大木若無其事地說,記者隨後問道,
「是這麼回事,死去的林美知子是他的未婚妻。我想報上己經報道過了,可就在最近,她還一直是大學里的同學配角演員森陽一的女朋友。由於有這層關係,可能是他們倆一方所為。因此,警方正在調查。你認為是他們中間誰幹的?」
大木吃了一驚,都是第一次聽說的事兒。
特別是,萬萬沒想到林美知子竟是石阪二郎的未婚妻。
所以,她才拿著他的書。驚訝過後,又會心地笑了起來。
如果他真是兇手,就不再會寫小說了。不是沒有比這更好的嗎?
「石阪二郎確實有車吧。是有輛很好的外國車。我沒有車。」
大木特意強調這點。
「對,他是有輛車。」
「會不會在東京作案后,用那輛車運走呀?」
「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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