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子的全身在發抖,她感到腦子裡一片空白,彷彿自己和秋人融為一體……
第六章 悲劇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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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兩件事實,對市原彌榮子毒殺事件的看法有不同的兩種意見。
一是從白藤起人的住宅里發現了蓖麻子白朊;二是白藤隆太的墜機事件有可能是人為造成的。
在這之前,「蘆高號」墜毀事件始終被認為是一樁機械意外故事,市原彌榮子則被認為是白藤起人生前設下的計謀謀害的。
事情到了今天,菠窪警察署的專案小組有了新的認識。
不過也是認為都是白藤起人生前做了手腳后達到了預期目的。
時間和方法都支持這一觀點。
隆太在意外發生之前,於三月十四日曾駕駛「蘆高號」飛行過,那是他死前的十天,換句話說,在那十天里,起人可能乘夜色接近了那架停在停機坪的飛機,將主翼的燃料箱打開,放掉一部分汽油。另外加入同量的水,導致結霜發生故障。
彌榮子的事件也是一樣。起人曾是她的情人,會借口找個理由,或說要和她恢復關係,到了她家。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從她的卧室里偷走了那隻黑珍珠的戒指,並在戒指內側注人蓖麻子白朊,再另找一個機會偷偷放回去。
這件事也有證據:女佣人在彌榮子的床下發現了一支刻有起人名字的鋼筆。女傭雖然無法確認是什麼時候掉的,但在二月底換地毯時肯定還沒有。從二月底到起人三月二十四日身亡的時間來看,他有坷能到過彌榮子的家。
如果這些的確是起人所為,那麼動機多半是出於報復。
但是專案組內也有人指出,起人選擇的這種殺人方法未免太不明確了。他想報復的話,完全可以選擇在自己活著的日子裡採取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為什麼要拐彎抹角?
對於這些反駁,若尾是這樣認識的。
「像白藤起人這樣的天才,必然是心高氣盛。如果在生前惹上事端,當然要受到懷疑,並會受到警方的傳訊。即使無法證明他有罪,那麼任何人也會認為是他的報復行為。結果會落一個被人恥笑的下場。這是他絕對無法忍受的。他連自殺也不肯承認,於是製造一起病逝的假象,並安排了死後復仇的計謀。
「的確,他採取的這兩種形式都是不確實的手段。那不正是他草率的賭注嗎?如果成功當然好,即使達不到百分之百的目的,也能使受害人心驚膽戰,使人覺得他們對起人的冷酷是殘忍的苛待。就算是不成功的話,更能引發世人支持他,達到譴責蘆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自尊的效果的!
「依我的看法,這是天才的白藤起人的賭命的計謀!」
無論如何,獲窪警察署在集中全力弄清市原彌榮子事件的真相。
隆太的墜機事件是由富士五湖警察署管轄並處理的。
目前正在和運輸省意外調查委員會聯繫,進行嚴密的調查中。
關於彌榮子事件,假如是起人的罪行的話,那就要首先弄清兩件事:他是怎樣得到蓖麻子白朊的?什麼時候把蓖麻子白朊放進彌榮子的戒指里的?
如果無法查明他弄到蓖麻子的途徑,那就不能證明是他所為。由於起人有廣泛的學術界同事和朋友,因此還有必要查清他的交友關係。
況且,尚不能確定起人就是兇手呢。
關於彌榮子的毒殺事件另有兇手的可能依然存在。那種情形被證實了的話,兇手則是為了嫁禍起人而殺死彌榮子的。
兇手可能是彌榮子的敵人,因為她的死可以獲利的人……
除了雙管齊下地調查起人和彌榮子的背景外,總部還有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即是防備新的犧牲者出現。
假定兇手是起人這一點成立的話,他的復仇目標決不僅限於隆太和彌榮子兩個人,恐怕還有第三個和第四個人。
第三個受害者,最有可能的就是白藤興二了。
興二比隆太小三歲,今年五十二歲。蘆高公司創立時,他辭去了銀行的職務,擔任了副經理,一直主要負責財政上的業務。和大膽行動的隆太相比,興二顯得有些神經質,保守而且固執。對於企業經營上的事情,通常按照隆太的意思去做出決策。
至於他對待起人的態度,興二顯得更加刻薄和不近人情。他們的表兄弟千野宏,在獲窪警察署接受傳訊時說:
「那是因為他擔任著副經理的重任的緣故。對於起人提出的研究費申請一事,縱然他能諒解,也不得不鐵心腸地表示反對。」
但在起人死後,市原彌榮子卻向親近的人透露了相反的事實。
「興二在三兄弟中位於老二。小時候隆太和起人就表現出了非常的天才。而興二則夾在他們兩個人中間,所以顯得更加不足。加上隆太比較喜歡最小的弟弟起人,我認為興二對起人會產生比較複雜的情結。」
獲窪警察署和總警察廳達成了協議,首先委託興二管片內的北澤警察署,在他的住宅附近加強巡邏。
蘆高公司也僱用了保鏢,時常在興二身邊保持著戒備。
這些保鏢每天用車接送興二,仔細檢查剎車或其他零件有無異常。在家中,興二的妻子春江定時檢查丈夫的西服、領帶、袖扣甚至鞋子,恐怕兇手無孔不人,在他的日用品里放了蓖麻子白朊或其他毒物。
五月二十八日,九之內的蘆高公司總部召開了董事會議,興二順理成章地接任隆太,成為第二代董事長兼經理。
千野宏則由常務董事升任專務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