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到的時候只有弗古森一個人。看到馬可,他說:「你來了,太好啦。」
「我的狗今天受到特別優待——午夜散步。凱利在哪兒?」
「還在路上。他要先回趟家,幾分鐘后就能到。喝點兒什麼?」
「不了,謝謝。你不住這兒吧?」
「不。這個公寓主要是為了方便外地來的客人。」
「噢。有沒有冰鎮飲料?蘇打水或是姜酒什麼的?」
「百事可樂。」
「好吧。」
弗古森剛把杯子遞給史密斯,對話器就響起來,大廳服務員說:「凱利先生到了。」
「請他上來。」
每個第一次見到拉蒙的人,都會首先被他與眾不同的長相所吸引,然後才會看到他別的地方。他還穿著那條坐飛機時穿的、已經皺巴巴的全棉褲子,紅綠兩色V字領毛衣不知洗過多少次了,腳上穿了一雙棕色高筒皮靴。從早晨被襲擊起到現在,他還沒有好好梳過他那一頭紅髮。他看起來非常疲憊、憔悴。弗古森為他們引見過之後,凱利和史密斯互相握了握手,凱利看了一眼弗古森,轉向馬可說,「我不想無禮,但我的確不認識你。」接著又沖弗古森說,「你能不能就此解釋一下?」
「當然可以。」弗古森說,「你想喝點兒什麼?百事可樂?」
「有啤酒嗎?」
「有。」
史密斯和凱利在扶手椅上坐了下來。弗古森拖過一把餐椅,三人圍在一起。
「拉蒙,讓我解釋一下為什麼馬可-史密斯會在這裡。他是喬治敦大學著名學者,也是副總統的好友。他將作為大選觀察團成員前往墨西哥,他還是美墨關係研究委員會的成員,而且……而且作為副總統的特使他還肩負著一項任務。」
「去墨西哥?」凱利問。
「是的。」史密斯答道。
凱利向後坐了坐,深吸了一口氣,在墨西哥被襲擊的事兒在他心裡已重複了無數遍,現在該講出來了,他該聽聽他們能說些什麼。
弗古森接著說:「問題的關鍵是馬可-史密斯跟要發生的事關係密切,我想讓他親耳聽你今天的經歷。從頭開始,從你在華盛頓登機開始。每一個細節。我要錄音。我們有整晚的時間。」
想到安娜貝爾還在床上睡著,馬可一心希望能早些結束這次談話。
凱利用了半個小時講述他的故事,他講得清晰又有條理,給史密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個頭腦靈活的年輕人在墨西哥城險些丟了性命。馬可知道,如果這次暗殺得逞,就有兩名墨西哥力量組織成員慘遭不測了。當然還有莫林-加沙,據說他是因為要向墨西哥力量組織報告情報而被暗殺了。誰也不能把這一系列的事情稱為巧合。
弗古森轉向史密斯,說道:「令人髮指,是嗎?」
「是啊!」
「這在墨西哥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史密斯接過話說:「這才最令人髮指了。凱利先生,你說過勞拉-弗洛瑞斯的父親遷怒於你,把酒潑到你的臉上,還叫你離開他家。像你說的,他是靠革命制度覺才有了今天的財富和地位,他的女兒也許就是被他的密友所殺,或者至少是他們指使的。你認為是他派槍手暗殺你的,是嗎?」
「也許是。」
「我要說很有可能。」弗古森說。
「但你還說過他非常歡迎你的到來,還詢問他女兒的近況。這些聽起來不像是一個計劃暗殺他的來客的人所做的。」
凱利無奈地笑了笑,向弗古森舉起他的空酒杯,示意再來一杯,然後對史密斯說:「我也想把人往最好的地方想,但是……」
「請叫我馬可。」
「當然,我也想認為弗洛瑞斯對他女兒的死悲痛欲絕,根本顧不上派人殺我,但是現在對墨西哥的任何人你都不能這樣想,至少是與革命制度黨有關的人。在這次競選中革命制度黨一旦失敗,他們將損失慘重。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國改變了對墨西哥的政策,強烈要求墨政府進行真正的改革,而不只是像以往動動嘴而已的話,這樣的後果他們更吃不消。別忘了,弗洛瑞斯知道我要來墨西哥,他知道得很清楚我今天下午會在哪兒。」
史密斯想了一下說:「拉蒙,他是唯一知道你今天行程的人嗎?」凱利又想了一會兒,說道:「不,當然不是,我辦公室的人知道我要去墨西哥。但他們不知道我要去見弗洛瑞斯。」他突然笑道,「除了我,辦公室里只有兩個人。」
「還有誰知道呢?」
「我。」弗古森答道。
「我們昨天一起吃的午飯,」凱利說,「我告訴他我要去墨西哥,但是我不記得提過我要去幹什麼?」
「你說過你要去見弗洛瑞斯。」
「對了,我說過。」
「還有誰?」史密斯又問。
「我猜航空公司也知道,但他們會為乘客保密。」史密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