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一段時間?就是說他以後還是要死嗎?」
「是的。作為他對主持犯下罪刑的懲罰。」
「什麼時間,在哪裡?」
「今天給他留下的性命,就像懸在一絲細發上一樣,只要一有機會頭髮就會斷的。」
「是不是在艾斯尤特,他下船等土耳其人的地方?」
「這我不能說,我們必須有合適的環境,我們還不知道,那裡是不是對我們有利。」
「那他就會在你們眼前跑掉的。」
「噢,不會的。你知道,現在還沒有確定要你把我帶到何處。我想告訴你,我得到命令,要留在這個異教徒的身邊。」
「讓你監視他嗎?」
「是的。我不能讓他逃脫我的眼睛。我對他必須客氣和盡心,取得他的信任;我想這樣就不難讓我成為他的僕人。」
「這個主意很好,我將向他推薦你。那麼要殺死他的人,是不是你呢?」
「不,主持想親自看到這個外國人死,以便讓他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把我們的詛咒帶走。」
「可主持現在還在開羅呀!」
「今天還在,但他馬上就去南方,去喀土穆和更遠的地方。」
「是為卡蒂里納兄弟會做生意吧?」
「是的。巴臘克也要到喀土穆去,他在那兒會碰到這個基督狗,或許也會更早一點兒。我將設法使他們見面,因為我知道巴臘克乘什麼船南行。」
「這個消息,是極其重要的。現在我才明白,為什麼沒有必要在我的船上把這個人殺死,因為在南方外國的領事權力不像開羅這樣大,一個不信教的狗崽子不見了,也無人理會。主持肯定會在艾斯尤特靠岸、下船。如果你能把這個人看住這麼久,就可以輕易地把他交到巴臘克手上,我想這個外國人是不會逃脫巴臘克的報復的。要偷的那三個文件,肯定是十分重要的。你知道它們的內容嗎?」
「不。街頭賣藝人會知道的,因為他必須看它們的內容並進行檢查,是否確是那些文件。但主持沒有對我說,因為——」
他被打斷了。一個人手裡拿著燈籠上了船,這肯定是剛才提到的街頭賣藝人奴巴爾,那個著名的竊賊。他從下面取下了燈籠,帶到了船上。他看到船上的三個人,走過來問候:「晚上好!」
「Ahlawasahlanwamarhaba!」船長回敬道。
「Marhaba!」其他兩人也問候著。
一般人問候時說一句Marhaba就可以了,意思是「歡迎」。船長使用了全套的語句,說明他對這個埃及最偉大的竊賊是如何的尊敬了。我必須看一看這個流氓賣藝人,便把頭伸出了一些。他把燈籠放在了旁邊的草包上,燈光正好照在他的臉上和身上。他的年齡和主持相似,臉色也雷同,都有黑色人種的特點,個子不太高,但肩膀比主持寬。這個人的強壯程度和巴臘克不相上下,但肯定要比他的主人更靈活。他身上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間系著一根繩子,上面插著一把匕首。奴巴爾腳上穿著一雙草鞋,整個是一個窮人的裝束,但他的耳朵上吊著一對沉重的金耳環,粗黑的手指上至少帶著十枚閃閃發光的、貴重的、帶有晶亮寶石的戒指。他的聲音充滿驕傲和自信,他說:「有人告訴你們我要來嗎?」
「是的,先生,我們在等候你。」船長回答。
「那個狗崽子是下船了還是在船上?」
「他躺在座艙里。」
「點著燈嗎?」
「是的,但他睡覺前已經熄滅。兩個黑孩子在他身旁。」
「熄滅或者點燃對我都是無所謂的。即使他躲到最黑暗的墳墓里,或是點上一千盞燈,我要做的事都是會成功的。我沒有興趣等待太久,我要立即工作。我對地形不熟悉,你們必須向我描寫一下艙內的情況,包括裡面每一樣東西的位置。」
由於第三號鬼魂來過我的卧艙,所以由他來描述裡面的情況。我覺得現在應該離開此地了。竊賊很著急,而我也很希望儘快結束這種緊張狀態。我又輕輕向座艙方向爬去。
但爬過這段路,現在已不再那麼容易了,因為點著燈籠。多虧船長和賣藝人站的位置,使他們的影子並在了一起,在甲板上出現了一塊黑影。我有幸爬到陰影處。為了時刻看到他們四人的動向,我只好倒著爬,最後終於到了門帘邊,鑽進了卧艙。
我作了最後一瞥,看到賣藝人熄滅了燈籠。如果剛才他就如此小心,我就看不清他的面孔了。
我又把燈火點燃,是用我的硫磺火柴點燃的,我手頭還存有很多火柴,因為這在南方又貴又很難買到。我不願意在黑暗中,而願意在光亮下被竊,這樣我的危險會小些。
然後我從錢包里拿出三個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把它們藏了起來。又把錢包放回口袋裡。剛才那個服務員看到了我錢包放的位置,他必然會告訴賣藝人的。
我為什麼要讓這個小人行動呢?只是為了取得證明嗎?坦率地說,我所以這樣做,多少有點想向那個人證明,在我這個「基督狗」的腦袋裡還是有點腦子的,同時既不瞎也不聾。我這樣做並不是沒有危險的。不排除那個竊賊突然用刀子刺我的可能;但我相信我的眼睛和我的靈敏反應。
孩子們剛剛吃過飯。他們躺在一起,但還沒有睡覺。我告訴他們說,有一個人要進來,會悄悄地翻我的衣服口袋,我請他們不要害怕,要裝作睡覺的樣子。他們向我做了保證,我相信他們不會失言的。然後我把他們安排到背對入口的地方。
我躺在右邊,讓燈光照在我的臉上。本來我想把燈熄滅,但又想讓那個竊賊確信我是在睡覺。我把上衣鈕扣打開,由於我身體的左側在上面,所以他會很容易地摸到我的內兜。讓他行動越容易些,我的危險也就越小。為了以防萬一,我把兩支手槍中的一支擱到了脖子下面,使我壓在頭下的右手隨時可以抽出使用。一切都準備好了,我只希望不要等得太久。
我的希望實現了。我閉上眼睛,但通過睫毛可以看到草門帘。它抖動了起來,最下面的一個角,被掀起了一寸,然後兩寸、三寸、四寸直到六寸高。賣藝人向里窺視著。過了一會兒,他輕輕咳嗽了一聲。我繼續像一個熟睡的人那樣均勻地呼吸。他又放大了聲音咳嗽了一下,聲音不太大,但每一個覺輕的人都能聽見而被驚醒。我仍然不動,他還是有點兒怕我。主要是因為孩子,如果他們中的一個在這關鍵時刻忘記我的話,那我就不得不為了我,為了孩子,至少為了他們的自由而行動了。我開始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過於簡單了。
後來我才知道,孩子們雖然聽到了咳嗽聲,但卻以為是我發出的聲音。他們無法看到賣藝人,而他的動作又無聲無息,所以他們也聽不到,事後我得知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人曾經來過這裡。
這時,奴巴爾已確信我在熟睡。於是他爬了進來,先是頭,然後是肩膀、身體,最後是兩條腿從門帘下鑽了進來。他右手握著一把匕首,他的眼睛時刻沒有離開我的臉,彷彿是一頭野獸向它的獵物撲來前的那一對眼睛。當他整個身體來到卧墊旁邊時,他站起身來,又輕咳了一聲。我沒有動。竊賊更有把握了。可以看出,他是十分小心謹慎的,他已把衣服脫光,黑黑的身體塗抹了油。即使最強大和最靈巧的人的雙手,也無法抓住他,只能讓他光滑的身子滑脫。
奴巴爾現在向我接近,把刀尖對準我的胸膛,同時把左手伸向放錢包的地方。他觸到了錢包,於是掀開外衣,把他所需要的東西抽出來,不是很快,而是很慢,慢得我感到似乎用了一刻鐘。他終於拿到了錢包,便把尖刀從我胸前拿開,用雙手摸了摸錢包。裡面還有不少紙張,他的面部出現了滿足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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