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 - P24

 犯罪團伙

 阿加莎 克里斯蒂 作品,第24頁 / 共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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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當然。從一開始,我就覺得阿瑟先生不是好東西,而黑爾船長反倒不錯。在倫敦警察廳我們就已徹底了解此事的來龍去脈。但是,你們原先的證詞又完全與事實相違背,這弄得我們很被動。好了,我要下樓去了。貝雷斯福德先生,我要是你的話,我就會給你的太大倒上一杯白蘭地——這案子從頭至尾都讓她費心了。」

「蔬菜水果商,」在那沉著冷靜的警督關門而去后,塔彭絲低聲說道,「屠夫,漁夫,還有偵探,各人有各人的看家本領。我是對的,是吧?他對一切罪犯了如指掌。」

這時,湯米正在餐具櫃那邊忙著。他向塔彭絲走來,遞給她一大杯酒。

「請喝吧!」

「這是什麼?白蘭地?」

「不,這是一大杯雞尾酒——這適合於大獲全勝的麥卡蒂。是的,馬里奧特任何時候都是正確的,那是情理之中的事。一個大膽的出小牌取勝的謀略,最終以二比一獲勝。」

塔彭絲點頭贊同。

「但是他最終贏得並不太體面。」

「遺憾的是,」湯米補充道,「老K以這種方式出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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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失蹤女士案


國際偵探所所長西奧多·布倫特先生的辦公桌上的蜂鳴器響了起來。這是個報警信號。湯米和塔彭絲兩人都飛快地跑到他們各自的窺視孔面前。透過窺視孔,外面辦公室的情況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在那兒,艾伯特的職責就是施展各種各樣的伎倆去拖住可能成為他們顧客的來訪者。

「先生,我事先得通報一聲,」艾伯特正在對來訪者說,「但是,我恐怕布倫特先生正忙得不可開交。此刻他正和倫敦警察廳通電話。」

「我可以等一會兒,」來訪者說,「我沒帶名片。我的名字:

叫加布里埃爾·斯塔范森。」

來訪者體格健壯,足有六英尺高。他那飽經風霜的臉部;

呈青銅色,那雙特別幽藍的眼睛與他棕色的皮膚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

湯米迅速作出決定。他戴上帽子,順手拿起手套,然後打開了他辦公室的門。他腳剛邁出門檻,便停了下來,「布倫特先生,這位紳士一直等著要見您。」艾伯特說。

湯米臉上忽然露出為難的神情,他掏出懷錶。

「我應該在十一點差一刻準時到達公爵私邱。」他說道,雙眼敏銳地觀察著來訪者,「但是,我可以給你幾分鐘的時間,請你隨我來。」

來訪者順從地跟著他走進了裡面的辦公室。此刻,塔彭絲已一本正經地坐在那兒,手中拿著記事本和鉛筆。

「這是我的機要秘書,魯賓遜小姐,」湯米給來人介紹道,「先生,或許你馬上就想對我說明你的來意,是吧?但是,明顯的事實告訴我:這事非常緊急;你是乘計程車上這兒來的;你剛去過北極——或者可能是南極,這我可不太清楚。」

來訪者驚訝地看著他。

「這可太神奇了!」他情不自禁地讚歎道,「我原以為只有書里描寫的偵探們才會這樣料事如神!你的接待員連我的名字都未告訴你2,,湯米對對方的讚揚卻不以為然。

「嘖!嘖!這算不了什麼。」他說,「在北極圈裡,午夜的陽光對皮膚會產生特殊的作用——光化射線具有某種特性。我最近正在寫一篇有關這一問題的專題文章。但是我談的這些都離題太遠。究競是什麼事讓你這樣心事重重地到我這兒來?」

「布倫特先生,那我們就開始吧:我的名字叫加布里埃爾·斯塔范森——」

「啊!一點不假,」湯米說,「大名鼎鼎的航海探險家。你最近剛從北極地區回來,我的話沒錯吧?」

「三天前,我在英格蘭上了岸。我是搭乘一位正在北部水域航行的朋友的快艇到達的。否則,在兩星期之後我都還不一定能回得來。布倫特先生,我實話實說吧。兩年前,在我尚未開始這最後一次探險時,我極其幸運地和莫里斯·利·戈登太大訂了婚——」

湯米突然插了一句。

「在利·戈登太太結婚之前,她過去是——」

「是尊敬的赫米奧尼·克蘭。她是蘭徹斯特勛爵的第二:

個女兒。」塔彭絲不假思索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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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向她投去讚賞的目光。

「她的第一任丈夫死於戰爭中。」塔彭絲又補充了一句。:

加布里埃爾·斯塔范森點了點頭。

「一點不錯。正如我剛才所說,既然赫米奧尼和我定了:

婚,我理所當然地表示要放棄這次探險。但是,她根本不贊成。天呀:我簡直沒法說服她。她是那類完全適合於做探險家妻子的女人。你知道吧,這次我上岸的第一個想法便是立刻見到赫米奧尼。我從南安普敦給她拍了電報后,就急忙乘第一班火車趕到那個鎮子上。我早已知道她暫時和她的一個姨媽住在一塊兒。她姨媽是蘇珊·克朗雷女士,住在龐特街。一下火車,我便直奔那兒。令我非常失望的是,赫米正巧去拜訪諾森伯蘭郡的幾位朋友了。蘇珊女士見我突然到來感到十分驚奇。這之後,她對我非常友好。剛才我就說過,我很渴望見到她,無法再等兩個星期。她安慰我說赫米幾天之後便會回來。然後我問赫米朋友的地址,那老婦人卻支支吾吾的。她說赫米待在……個、或者兩個不同的地方,因此地無法確定如何與赫米取得聯繫。我還應該告訴你,布倫特先生,蘇珊女士和我的關係一直不怎麼融洽。她是那類長著雙下巴的肥胖女人。我厭惡肥胖的女人,我永遠厭惡肥胖的女人。肥胖的女人和肥胖的狗都是褻瀆上帝的。而不幸的是,她們又都會常常臭味相投,聚在一塊:這是我無法改變的癖性。我知道——事實上也是如此——我是沒法和肥胖的女人和睦相處的。」

「斯塔范森先生,時尚與你同在。」湯米冷冰冰地說,「每個人都有他自己最不喜歡的東西。已放的羅伯特勛爵最厭惡的就是貓。」

「請原諒,我並沒有說蘇珊女士不是位特別討人喜歡的女人。她也許是的,但我卻決不能接受。我經常感到,從內心深處察覺到,她並不贊同我們的婚事。我敢肯定,只要有可能,她是會慫恿赫米與我分手的。我說的話是真是假你可以判斷。如果你同意的話,她這完全是出於偏見。好了,還是談談我自己吧!我屬於那類倔強得有點蠻橫不講理的人,做事固執己見。直到我從她口中掏出赫米最可能拜訪的朋友的姓名和地址,我才離開了龐特街。然後我乘上了北上的郵政列車。」

「斯塔范森先生,我發覺你是個說干就乾的人。」湯米笑了笑。

「布倫特先生,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真是出人意料。我找到的那些人都說連赫米的人影都不曾見過。在那三位朋友中,只有一位曾一直在期待著赫米的到來。而赫米是在最後時刻才拍電報告訴對方,她已推遲去拜訪的時間。而至於其他兩位,蘇珊女土肯定是完全弄錯了。於是,我又匆匆忙忙地趕乘郵政列車返回倫敦。我當然就徑直去找蘇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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