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酒店

阿加莎 克里斯蒂 作品 第 55 頁 / 共 68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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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矮小結實的男人,我們互相道了歉,他的聲音很雄厚低沉,帶著一種愛賣弄學問的意味。

「對不起……」

「沒關係,完全是我的錯……」

「我以前沒來過這裡,」我解釋道:「所以方向不大清楚,我應該帶個手電筒來的。」

「我有。」

那個陌生人從口袋裡拿出一支手電筒,打開之後遞給我。借著手電筒的光線,我看出他是個中年人,有一張圓而無邪的臉,留著短髭,戴著眼鏡。他穿著一件上好的黑雨衣,整個人看來非常可敬。但是,我仍然詫異,他既然有手電筒,為什麼自己不用呢?

「喔,」我有點笨拙地說:「我發現自己踩到草地上了。」

我走回小路上,然後把手電筒遞給他。

「我現在知道路了。」

「不,不,請你拿著,到大門口再還給我好了。」

「可是你——你不是要進去嗎?」

「不,不,我跟你一個方向走,呃——沿著小路到公車站去,我要搭車回伯恩茅斯。」

我說:「喔,我知道了。」於是我們並肩一起走。

他看來似乎有些不安,問我是不是也要去搭巴士,我回答說我就住在附近。

我們又沉默了一會兒,我發覺他越來越不安。他是那種無論如何都不希望自己處在不利地位的人。

「你剛去拜訪威納博先生?」他清清喉嚨問道。

我回答是的,又說:「我還以為你也要去呢。」

「不!」他說:「不……老實說——」他頓了頓,「我住在伯恩茅斯——至少是在那附近,我剛搬進一間小平房。」

我覺得喉嚨彷彿湧上一句話,我最近聽說過有關伯恩茅斯一棟平房的什麼事?……正在我努力回想時,他似乎變得更不安了,又開口說:

「你一定覺得很奇怪——當然,我承認是很奇怪——這樣在人家附近閑逛,而且——呃——我又不認識屋子的主人。我有我的理由,不過——呃——有點不好解釋。我只能說,我雖然剛搬到伯恩茅斯不久,可是在這個地方卻小有名氣,甚至可以找幾個很有身份的人來替我作證。其實,我本來是個藥店老闆,最近剛賣掉倫敦的產業,到這個我一直覺得很有趣的地方來退休。」

我忽然有了靈感,我想我知道這個矮小的男人是誰了。

這時,他仍然繼續往下說:

「我姓奧,沙喬利·奧斯本,我說過,我有一個——嗯,相當不錯的事業在倫敦——巴頓街——派丁頓綠園,先父在的時候,那附近的環境非常好,可惜現在已經變了——對,改變了好多。反正,這世界上什麼都在變壞就是了。」

他嘆口氣,搖搖頭。

然後又說:「這是威納博先生的家吧,對不對?我想——呃——他是你的朋友吧?」

我故意說:「算不上朋友,我以前只見過他一次,是幾個朋友帶我一起到他家吃午餐。」

「喔,是的——我懂了……對,一點都沒錯。」

我們這時已經走到進口的大門,走出大門后,奧斯本先生猶豫地站著,我把手電筒還給他。

「不用客氣,我——」他頓了頓,然後又匆忙說:

「我不希望你認為……當然,從表面上看來,我是侵入私人住宅,可是我可以向你保證,我不只是基於純粹的好奇心。你一定覺得我很奇怪,我很希望解釋——呃——嗯——說明我的立場。」

我靜靜地等著,看來這是最好的辦法。無論如何,我的好奇心已經被激起了,希望能得到滿足。

奧斯本先生沉默了一會兒,最後終於下了決心。

「我真的很願意向你解釋,伊斯——」

「伊斯特布魯克,馬克·伊斯特布魯克。」

「伊斯特布魯克先生,我說過,我很想向你解釋一下我的奇怪行為,可是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這裡只要走五分鐘就到大路,靠汽車站附近有一家很棒的小食館,我的車還有二十分鐘才到,不知道我有沒有榮幸請你喝杯咖啡?」

我接受了他的邀請,路上,奧斯本先生又恢復了鎮定,安逸地聊著伯恩茅斯的音樂會、天氣,以及居住在那兒的上流人士。

公車站旁邊有家整潔的小餐館,除了角落裡一對年輕人,就沒有別人了。我們進去之後,奧斯本先生叫了兩份咖啡和點心。

然後他俯身向前,開始卸下他心頭的重擔。

「一切都是起因於一個案子,也許你不久之前也在報上看過有關的報道。案子並不曲折離奇,所以也沒有造成太大的轟動。案子是跟我所開店的倫敦某一位羅馬天主教神父有關,有一天晚上,他被人跟蹤之後又殺死。真叫人失望,這年頭,這種事太多了。雖然我本身不是天主教徒,但是我相信他是個好人。無論如何,我必須先解釋一下我的特殊嗜好。警方宣布過,他們急於尋找高曼神父遇害那晚見過他的人。我剛好那天晚上八點左右站在小店門口,看見高曼神父路過,也看到他背後不遠的地方有個長相非常特殊的人。當時,我當然覺得沒什麼,可是我是個善於觀察的人,伊斯特布魯克先生,我習慣在腦子裡記住別人的長相。有好多到我店裡來的人都被我這種習慣嚇了一跳,因為我會問一句:『喔,對了,我記得您三個月前的時候也拿過同樣的處方來,是不是?』你知道,他們都很高興我記得他們,而且我發現這樣對我的生意也有好處。總之,我向警方形容了我看到的那個男人,他們向我道謝之後,事情就暫告一段落。

「現在我要說到我故事中最讓人驚奇的那份:大概十天前,我參加這附近舉辦的一次教堂園遊會,我很驚訝地發現,我竟然又看到我剛才說的那個男人。我想,他一定是遇到了什麼意外,因為他坐在輪椅上。我打聽之後,知道他姓威納博,是本地一位富有的居民。我考慮了一、兩天,還是決定寫信給原先報案的那位警官,於是他就到伯恩茅斯來了——對了,他是李俊巡官。他好像很懷疑這個人真的是我那天晚上看到的人。他告訴我,威納博先生已經癱瘓多年,說我一定是認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