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證人》 - P52

 終極證人

 約翰 格里森姆 作品,第52頁 / 共1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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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敲了敲門,瑪西婭出現在門口。「你的當事人來了,雷吉。在第三證人室。」

「謝謝。」她站起身,朝門口走去。「回見,哈里。」

「好的。記住,我對那些不服從我的孩子是很嚴厲的。」

「這我知道。」

他坐在椅子里,仰靠在牆上,雙手交叉放在胸前,一臉沮喪的表情。他被當作犯人已經有三個小時了,漸漸習慣了。他感到很安全。他沒有遭到警察或同室犯人的毆打。

房間很小,沒有窗戶,光線極差。雷吉走進房間,搬過一把摺疊椅,靠近他坐下。她已無數次在這種情形下來到這個房間,他對她笑笑,顯然是感到了安慰。

「監獄里怎麼樣?」她問。

「他們還沒給我吃飯呢。我們能控告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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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吧。多琳怎麼樣?就是那個掌管鑰匙的夫人。」

「十足的凶女人。你怎麼認識她的?」

「那地方我已經去過無數次,馬克。這是我的工作。她丈夫因搶劫銀行被判了三十年徒刑。」

「太好了。我要是再見到她,就要問問她丈夫的事。我還要回到那兒去嗎,雷吉?我想知道情況怎麼樣。」

「嗯,很簡單。再過一會兒,我們就要在哈里-羅斯福法官的審訊室里舉行聽證會,可能要持續幾個小時。政府律師和聯邦調查局聲稱你掌握重要情況。我想,可以預料得到,他們會讓法官逼你開口。」

「法官可以強迫我說話嗎?」

雷吉慢慢地字斟句酌地說著。他是個十一歲的孩子,一個聰明的孩子,對街頭打鬧那一套非常熟悉。不過,她見過許多他這樣的孩子,知道此刻他只不過是一個受了驚嚇的小男孩。他也許會聽她的話,也許不會。或許,他會聽到自己想聽的話,因此,她說話時必須格外小心。

「誰也不能強迫你開口。」

「那好。」

「不過,如果你不說的話,法官會把你重新關進那間小房間去。」

「再去坐牢?」

「是的。」

「我不明白。我又沒他媽的做錯什麼事,就被關進了牢房。我簡直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這很簡單。如果,注意我強調如果這兩個字,如果羅斯福法官要求你回答某些問題,而如果你拒絕回答,那他就可以以你拒絕回答問題、不服從他而判你犯了藐視法庭罪,並將你拘留。我還從未遇到過一個十一歲的小孩以藐視法庭罪而被拘留。如果你是個成年人,拒絕回答法官的問題的話,那你就會以藐視法庭罪而被送進監獄。」

「但我是個孩子。」

「是的,但我認為如果你不回答問題的話,他不會放過你的。馬克,現在你明白了吧,在這方面法律是毫不含糊的。一個對某一案件的調查起關鍵作用的情況有所了解的人不能因為自己受到某種威脅而拒不說話。換句話說,你不能因為擔心會有某種不幸的事發生在你或你的家庭身上就保持沉默。」

「這真是愚蠢的法律。」

「我也並不完全贊同這種法律,不過這並不重要。這就是法律,沒有例外,對孩子也一樣。」

「那麼說,我會因藐視法庭罪被關進監獄?」

「完全可能。」

「我們可以起訴法官嗎?或是想些其他辦法把我救出來?」

「不行。你不能起訴法官。羅斯福法官是一個非常善良而公正的人。」

「我恨不能馬上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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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會的。」

馬克的腦子裡在思考著這一切。椅子有節奏地向後朝牆上搖晃著,「我要在監獄里呆多久?」

「當然,假設你被送進監獄,也許一直要呆到你決定服從法官的命令為止。直到你開口說話。」

「那好。如果我不打算開口,那要在裡面呆多久?一個月?一年?十年?」

「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馬克。誰也不知道。」

又是長時間的沉寂。他已經在多琳監管的那個小房間里呆了三個小時,那地方還不算太壞。他在電影里見過監獄里的情景,歹徒們又打又鬧,還用自製武器殺死告密者,看守折磨犯人。犯人相互毆打。好萊塢拍的這類電影最精彩。不過,這地方倒還不錯。

他又想到了問題的另一方面,沒有地方給家裡打電話。斯韋一家現住在聖彼得慈善醫院的943號病房。但是,一想到自己不在,里基和媽媽在那兒孤獨地進行抗爭,心中就難以忍受。「你和我媽媽談過了嗎?」他問道。

「沒有,還沒呢。聽證會結束后我會找她談的。」

「我為里基感到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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