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阿依古麗兩筆錢,吳功陽將第一筆用於炒股,而第二筆20萬元還給了他的哥們關大海。此前,他向關大海借了21萬元人民幣購買了汽車。關大海原是商務部下屬的一家貿易公司的副總經理,因為工作關係兩人相識。2002年下半年,關大海的公司申請外貿進出口權,申請文件遞到商務部后,他托吳功陽幫他協調一下這件事情,讓申請儘快批下來。在吳功陽的協調下,縮短了備案的日期,這家公司的申請很快被批了下來。事後吳功陽得到了3000美金。後來,吳功陽在很多事情上幫助過關大海,2005年初,得知吳功陽要裝修房子的關大海,送來5萬元人民幣。
秘書的職業是手眼通天的,在很多人眼裡也籠罩著一層神秘光環。2003年,一位汽車銷售公司的老闆想成為法國一家汽車公司在中國的總經銷商,在請法國公司的代表吃飯時,吳功陽以商務部副部長專職秘書的身份作陪。事成之後吳功陽得到了1.7萬美元。
陪著吃一頓飯就能得到1.7萬美元,不能不令人吃驚。
秘書的能量不僅僅如此,因為能夠直接接觸領導,秘書能夠直接給領導遞材料,這其中包括一些很有見地的文章。吳功陽在外經貿部人事司工作時,曾去廈門大學招收應屆畢業生,認識了一個叫葉小天的年輕人,葉小天分配到商務部下屬的某國有大型企業工作后,擔任汽車貿易部副經理。葉小天對中國汽車市場很熟悉,吳功陽覺得他對汽車貿易業務很有眼光,因此兩人常在一起探討業務問題。葉小天提出想在領取汽車配額方面更加方便,吳功陽讓他寫一些關於他們公司在經營汽車方面的情況給主管司局和部領導看,這樣有利於他們公司的形象。過了不久,葉小天就寫了一份他們公司關於汽車進口方面的情況的報告,這份報告經過簽批后,報到了商務部,后經過吳功陽轉給了副部長,副部長批給了機電司,讓他們作參考。客觀地說,這份報告對葉小天在商務部的影響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葉小天當然不能忘記吳功陽的提攜,2004年吳功陽做專職秘書的最後一年,葉小天送給了吳功陽1.3萬美元。
老老實實做事,明明白地做人,受人錢財替人辦事,一直是吳功陽的處世原則。但是,這種原則在一個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上體現出來,往往成為慷國家之慨。直到被逮捕后,經過長時間的反思,吳功陽才認識到自己是在犯罪。在法庭上,吳功陽哽咽著說:「今天站在這裡,我感到很慚愧。做專職秘書前兩年,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後來是我自身原因,思想上有所改變,法律意識淡薄了,有些事情當時在做的時候,很少向法律這邊想。通過一年多的反省,感覺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對的,給社會國家造成特別大的危害,特別是幫助過我的領導、同事,還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傷害,所以一直以來我是認罪的,我認罪是因為希望自己在良心上得到一絲寬慰。我願意受到法律的懲處,希望將來能夠重新回歸社會,為社會和國家做點事。」
2006年春節過後,李霽月被雙規后供出了吳功陽。2006年3月26日,剛剛到單位上班的吳功陽被中紀委的工作人員帶走。2007年7月4日,吳功陽因犯受賄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事發山西,一根繩子拴住一串螞蚱
孟丹和吳功陽出事是李霽月「咬」出來的,那麼,又是誰咬出來李霽月的呢?
以李霽月為中樞,圍繞機電、焦炭進出口配額發放的尋租鏈條有兩端:一端是發放和管理配額的外貿系統官員,另一端則是各地使用或倒賣配額的企業。
李霽月倒賣焦炭配額的銷路主要在山西,在山西市場,李霽月首先接觸的「下家」是范萍,范萍時任山西省焦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工會主席兼國際貿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04年下半年,李霽月計劃「倒賣」4萬噸配額給范萍,前提是按三七開,李霽月要「拿大頭」。
但一開始,范萍放棄了這筆買賣。她在山西的神通廣大是超過李霽月想象的。她曾是山西省商務廳焦炭出口協調服務中心的負責人,這裡正是山西焦炭企業領取出口許可證的必經之地。如此不公的買賣在當時范萍是看不上眼的。
但是遭拒的李霽月並不惱怒,她有足夠的耐心。生意場上的博弈,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合作只是時機的問題。
果然,2004年11月商務部回收了配額分配權之後,范萍從省商務廳獲得配額的渠道中斷了。她不得不再次建立起與李霽月的關係。這一次,李霽月笑了。
在持續兩年的合作中,李霽月一共向多家企業倒賣了16萬噸焦炭配額,其每噸「中介費」最高近200美元,最低也有14美元。
那個時候,正逢商務部與歐盟就貿易進行多邊談判。由於中國的焦炭佔到全球市場的60%以上,國內風吹草動都會引起國際市場的重感冒。
震驚全國的「焦炭配額第一案」事發偶然,其導火索是2005年6月7日山西焦炭集團董事長牛新民涉嫌索賄受賄被拘,同年12月2日被捕,隨後牽出范萍。通過對公司賬目的追蹤,牽出一系列涉案人員,其中包括李霽月。之後,李霽月又牽出了孟丹、吳功陽。涉足焦炭配額的20餘人紛紛落馬,彷彿是一條繩子牽出了一串螞蚱。
2006年春節后不久,李霽月被「雙規」,其後被捕。專案組對李霽月母親住過的那套40多平米的房屋進行搜查時,查獲大量現金。拆開一看,專案組成員頓時傻了眼:這些被普通紙張包裹著的都是人民幣和美元。
現場隨即被封存,並由中紀委專案組指定辦案的河北省檢方以及銀行人員共同看管。在由銀行專業點鈔員清點現場時,檢方人員還配備了24小時的現場錄像。銀行特聘人員點了共計一周,才點清楚這個小公寓藏有的現鈔達到3000多萬元。
這3000多萬元大多是通過倒賣配額獲得的。李霽月每次向「下家」收受大量現金后,便把錢運到這裡。除了上述現金,專案組還查封了李霽月大量銀行存款、外幣現鈔以及金條、房產等,共計1億多元。其中李霽月擁有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豪華住房,均價在每平方米2萬元以上。
2006年12月,河北省廊坊市開發區人民法院認定李霽月行賄和非法經營兩項罪名,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個人財產則被全部沒收。
第六章 小錢撂倒下派高官
每個官員犯罪都有其獨到的特點,杜甫來的特點在於,他是從中國地震局機關「帶錢下派」到北京市地震局的官員,卻把從上級單位帶來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裡。與其他同樣身居廳局級高官動輒貪污百萬甚至數億元不同的是,他貪墨的數額只有30萬元,而且這些錢全部都是他從上級單位帶來的。除此之外,杜甫來既無斑斑劣跡,也沒有什麼桃色新聞,這讓人感到杜甫來這個貪官有點與眾不同。
2007年1月26日,杜甫來站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因為他赴任時帶來的那30萬元沒有像杜甫來一樣去為天下寒士修茅屋,而是為牛欄山地震台「抹水泥」了。而這一抹,不但抹掉了他的局座,還將他的人生抹上了11年的牢獄之災。
一筆小錢撂倒一個廳局級高官,此案引發的是我們對「帶錢下派」官員一個普遍關注的問題。
榮登高位,帶錢下派當局長
民間有一個順口溜,其中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意思再明白不過了,北京的官級別高。想想也是,在外地,一個管轄上百萬人的縣長也只不過是個處級幹部,能混個科級的鄉鎮長就算是祖墳上冒青煙了。儘管北京的官級別相對高一些,但能在北京混上個廳局級領導幹部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這種好事竟讓45歲的杜甫來攤上了。
杜甫來似乎跟11有點緣分,他11月出生,11月帶錢下派,又是11月拿了不該拿的錢,11月被羈押,11月被審判,最後被判處11年徒刑。這個「11」,我們用口語讀起來可以念作「要要」,正是杜甫來「要」了不該「要」的錢,才把自己撂進了監獄。
杜甫來1955年11月出生在北京市門頭溝區。他學歷不高,只有大專文化,但他的位置不錯,在擔任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之前,他一直在中國地震局任辦公室副主任,主管行政後勤和分房等方面的工作。應該說,杜甫來的工作幹得還是比較出色的,不然也輪不上他這個大專學歷的處級幹部下去任職。
2001年8月,時來運轉的杜甫來被任命為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一下子從處級幹部變成廳局級官員,45歲的杜甫來應該說是吉星高照了。任職命令下達之後,因為中國地震局的工作還沒有結束,所以他要把中國地震局的掃尾工作完成之後才能赴任。這個期間,上級領導交給他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拿30萬元準備給中國地震局領導裝修房子。
2001年下半年,中國地震局最後的一批福利分房開始了,分房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副主任杜甫來是最忙活的人之一。懷著新官上任前的喜悅,杜甫來決定在中國地震局「站好最後一班崗」。
分房工作結束之後,杜甫來的一位領導把他叫到辦公室說:「最近局裡給局領導們分了房子,但都是毛坯房沒法住,有人曾向我建議,給新分房的局領導做簡單的裝修,據說其他部委也有這樣做的。這件事情打算安排你來負責,但這事在國家局辦怕影響不好,你馬上就要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了,可以隨著你下到北京局一筆錢,如果定下來給國家局的領導裝修,就從北京局的這筆款中出錢,如不能裝修用,就算給北京局一筆經費,支持你杜甫來的工作嘛。」
對於領導的指示,作為辦公室副主任的杜甫來自然是不敢打什麼折扣。再說,帶著上級的下撥款赴任,是一種心照不宣的「慣例」,對新任的官員而言也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中國地震局領導不用這個錢了,自己到一個新單位當副局長,有這筆錢用起來也方便。況且杜甫來被任命為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之後,他分管的政務、地震應急救援、後勤服務、基建、工會與老幹部工作,與在中國地震局的工作差不多,只不過由部下變成領導而已。
2001年11月,杜甫來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2001年12月13日,中國地震局計劃下撥給北京市地震局基礎改造專項維修款30萬元。
這30萬元到賬之後,杜甫來跟主管計財處的副局長打招呼說:「我從中國地震局帶來了30萬元專款,這筆款子由我使用。」因為北京市地震局此前經常接到中國地震局下撥的專項或課題經費,一般也都由負責該項目的人員使用,所以這位副局長把這30萬元由杜甫來使用的情況告訴了計財處處長,並在中國地震局2001年計劃項目表上30萬元旁邊註明「杜局管理」。
按北京市地震局的慣例,專項經費、課題經費,雖由專人使用,但大筆的支出則應由局領導班子討論決定。而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經費支出管理辦法》的規定:現金、支票、轉賬等經費支付2000元以上,經計劃財務處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局管經費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黨組討論通過後方可支出。但是,分管計財處的那位北京市地震局的副局長並不知道杜甫來拿這筆錢的用途,他「不方便問」,杜甫來也從未跟他說過。
明修工程,暗度陳倉貪墨30萬
2001年12月13日撥款計劃下達幾天之後,中國地震局的那位領導就跟杜甫來打招呼說:「因為別的單位沒有用公款給領導裝修房子,我們沒有找到給局領導裝修的依據,這30萬元不能用於裝修了,你們北京市地震局就作為經費留用吧。」杜甫來一聽,自然是喜上眉梢,他高興地說:「謝謝領導關懷。」
在此前後,那位中國地震局的領導既沒有和北京市地震局的任何領導就該款的情況打過招呼,也從未說過這筆錢歸杜甫來使用。因為那位領導覺得,既然是下撥的款項,北京市地震局如何使用,他就沒有必要過問了。
這筆錢成了上邊不說,下邊不問的錢。也就是說,這筆趴在北京市地震局賬上的30萬元,除了杜甫來之外,別人誰也不知道用於哪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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