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決定了!而且是馬上!」高璐的淚眼中閃著堅定的光芒。
「好吧,我們去辦手續!」閆舒洋爽快地答應了。
雙方的父母都沒有想到,兩人閃電般地倉促結婚了。當然,這也是陳華新沒有想到的。
不堪騷擾,新婚蜜月充滿肉麻簡訊
在決定結婚的時候,高璐給陳華新發送了一個簡訊,告訴陳華新自己要結婚的消息,並請陳華新把屬於自己的東西送到她和閆舒洋的家,陳華新答應了,並把高璐的東西送到了閆舒洋的家門口。
陳華新來送東西的時候,高璐沒有跟陳華新見面,而是讓自己的丈夫出面接待了陳華新。她不想再觸動那些帶血的愛情傷口。但是,她沒有想到,正是陳華新知道了自己的家門,才使這種傷害越來越大。
在2006年3月26日高璐和閆舒洋結婚後的新婚蜜月里,陳華新卻神使鬼差地不停地出現在高璐的生活里。頭一天晚上高璐和閆舒洋的活動,甚至是夫妻間的對話,陳華新第二天就會用簡訊發給高璐,而且,還有一些肉麻的簡訊此起彼伏。
這種讓人心驚肉跳的簡訊連續不斷出現在高璐的手機上,也讓閆舒洋覺察到了什麼。這樣下去,家庭的安全感完全沒有了,閆舒洋憤怒了,他決定去找陳華新「談談」。
但是,高璐阻止了閆舒洋,她不希望丈夫去處理這件事情,她希望依靠自己的能力來解決自己的感情問題。於是,2003年3月底的一個晚上,高璐跟陳華新約好在陳華新的工作室見面。
讓高璐沒有想到的是,當她獨自一人趕到陳華新的工作室,陳華新突然把工作室的門鎖上了,兩人沒談幾句話,暴跳如雷的陳華新就大打出手,把高璐摁在地上重重打了6個耳光!情急之下,高璐用手機給丈夫打了求救電話,剛剛打完電話,惱羞成怒的陳華新一把把手機搶過去,在地上摔得粉碎。
當閆舒洋匆匆趕到陳華新的工作室時,卻發現大門被反鎖著,他只好打電話報警。等警察趕到時,陳華新才感到事態的嚴重,他哀求高璐和閆舒洋放過他一次。看到眼前這個自己曾經深愛過的男人,高璐心軟了,她連忙向警察解釋說:「我們這是朋友之間的矛盾,是家庭糾紛,我們自己來處理吧!」警方見狀,也沒有再追究。
但是,陳華新的簡訊和電話騷擾並未因此而停止,忍無可忍的高璐覺得不能再這樣縱容這個變本加厲的男人了,她決定與陳華新作個了斷,把以前借給陳華新的錢要回來。
但是,高璐在借給陳華新錢的時候,根本沒有讓他打過借條,陳華新當然不會認帳。高璐把這些情況告訴了丈夫,閆舒洋決定跟高璐一起去討要這筆錢。他們打電話約見了陳華新,陳華新擔心他們鬧到工作室去,主動提出到閆舒洋家去談。
2006年4月2日,陳華新來到閆舒洋和高璐的家。在自己家,閆舒洋麵對這個嚴重影響他們婚姻生活的男人,沒說兩句話便氣憤至極,拿起水果刀把陳華新趕出了家門。在樓下,閆舒洋氣憤地說:「你也看到了,我和高璐已經結婚了,你還來打攪我們,這事怎麼辦你還不知道嗎?」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陳華新突然哀求著說:「你們放過我吧,那筆錢我一定會還,等緩緩再說好不好?」見此情景,高璐只好拉著丈夫離開了。
非法拘禁,犯罪之後才明白愛有多痛
如果陳華新因此收手,也許就不會引發一起轟動全國的非法拘禁案了。但是陳華新在高璐和閆舒洋的兩次警告后,依然沒有停止對高璐的簡訊騷擾。心力交瘁的高璐覺得自己已經無能為力對付這個男人了,她必須藉助外力,用以惡治惡的方式來索要屬於自己的錢。
於是,高璐想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學於強,這個在北京闖天下的丹東小夥子有著一身蠻力,也有一付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俠肝義膽。高璐一個電話過去,他幾乎連想都沒想,就帶著兩個同樣來自東北的哥們兒來了。
2006年4月21日,高璐、閆舒洋和於強以及於強的幾個哥們兒,在朝陽區東大橋路口見到了陳華新,隨即,他們開車強行把陳華新帶到了位於宣武區廣安門外的「聚京緣」酒店。
在「聚京緣」酒店內,高璐終於壯起膽子還給了陳華新3個嘴巴,並逼著陳華新寫下了兩張欠條,數額分別為17萬元的欠款和3萬元的精神賠償。為了保險起見,高璐等人又先後把陳華新轉移到了丰台區的「潤華賓館」和「北京一拖紅園酒店」繼續拘禁。在挨了幾頓打后,陳華新終於同意先還一部分錢給高璐。
從4月24日中午開始,陳華新就被高璐等人先後帶到了王府井東方新天地和崇文區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幾家銀行,從陳華新的銀行卡中共取出4.19萬元。4月25日下午5點多,高璐讓閆舒洋和同學把陳華新送回了公司。臨走的時候,高璐有點於心不忍,她從索要回來的錢中拿出2000元給了陳華新,善良的高璐說:「給你點錢當生活費吧,我不想趕盡殺絕。」
4月24日陳華新回到工作室。4月28日,陳華新向北京市朝陽刑警支隊報案,稱自己被綁架。不久,高璐、閆舒洋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捕。
2006年11月15日,在被關押了165天之後,高璐、閆舒洋非法拘禁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高璐和丈夫閆舒洋,以及同學於強和於強的兩位朋友共5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看押下排隊走進法庭,高璐戴著手銬走在最前面。身穿整套休閑服裝的她,馬尾辮翹得高高的,走路也是昂首挺胸,絲毫不避諱眾多鏡頭。
核實被告人身份時,高璐首先很有禮貌地打了個招呼:「法官好。」據高璐陳述,她和陳華新從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底是戀人關係,在交往過程中,陳華新以父親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斷向她借錢,數額達17萬元。2006年3月高璐結婚後,陳華新仍然發送騷擾簡訊,高璐想將欠款要回來卻只能藉助外力,於是給高中同學於強打了電話,於強又找到以前的兩個同事,一起相約拘禁了陳華新。高璐承認,在拘禁期間,她出於憤怒打了陳華新三個耳光,然後讓他寫下欠條。
在法庭上,高璐沒有提及她和陳華新的感情恩怨,但她的辯護律師向法庭說明了她不想提及從前自己受到的傷害。據律師說,陳華新在得知高璐在2006年3月結婚後,仍然多次發曖昧簡訊來騷擾她。高璐之所以打他,也是因為陳華新說她主動勾引他。此外,高璐曾到陳華新的公司要過債,當時對方把她關在公司里,高璐還為此報了警。在法庭上,高璐的律師還向法官出示了高璐獲中國歌舞劇團九級證書和環球小姐決賽亞軍等證書,以證明她的才幹,希望法院能適用緩刑。
在法庭調查階段,高璐和閆舒洋爭著往自己身上攬過,兩人都稱「是我提出的要錢」,「拘禁地點也是我選的」。
最後陳述階段,高璐拿起準備好的講稿,先向父母及審判人員等問好,才聲情並茂地讀道:「大家上午好,我叫高璐。經過165天的看守所生活,我終於可以再次與家人見面了。牢獄生活使我學會了原諒,這世界上有的人很可惡,有的人很卑鄙,但我已經不會再去怨恨任何人,因為我發現他們比我還要可憐。我要對父母表示感謝,生病的母親和忙碌的父親,不問路途遙遠堅持每月來看望我兩次,我真的很感激。對於報紙上登出的消息,我很坦然。人類最偉大的是墜落後還能再升起。」
「原諒生活中卑鄙的人,他們比我更可憐。」這句話高璐在法庭上重複了兩遍。因為與案情無關,高璐頂著被法官幾次喊停的壓力,做了她的最後陳述。
2006年11月17日,法院開庭兩天後,很快下達了對於高璐的一審判決,以犯非法拘禁判處高璐和閆舒洋有期徒刑1年6個月,她的同學於強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高璐沒有想到會判得這麼重,但她最後決定放棄上訴的權利,並最終決定申請回原籍遼寧服刑。
在對高璐報以同情的同時,我們無意粉飾高璐的犯罪,她犯了罪自然會有法律作出裁決。作為一個感情上的「傷員」,她因為非法拘禁陳華新給自己的傷口撒上了一把鹽。但是,高璐在法庭上重複了兩遍的話,讓我們久久不能忘記。在採訪中高璐質問記者「為什麼受傷害的總是無辜的好人,而卑鄙的人卻在一邊偷笑」時,記者無言以對。
現在,我想起了北島先生的一句名詩,也許是這篇文章最好的結尾: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第六章 女模特詐騙奧運冠軍
不到20歲就身陷囹圄的北京女孩張笑之所以出名,一是因為她是一名模特;二是因為她詐騙了奧運冠軍張怡寧、王勵勤等人320萬元巨款;三是因為她用騙來的百萬巨款購買了一部保時捷跑車送給認識剛剛兩個月的男友。令人慨嘆的是,這個普通女孩不惜詐騙百萬巨款的目的,僅僅是妄圖留住初戀男友的心,卻不料在她接受法庭審判的那一刻,她的男友抽身而去,不到20歲的張笑只好大禍獨攬承擔所有罪責。
2007年3月27日,此時的女模特張笑不是站在T台上,而是站在法庭上接受無情的判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張笑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化蛹成蝶,急劇蛻變的帶刺天使
張笑是個土生土長的北京女孩。她身材高挑,皮膚白皙,長相甜美,走在大街上絕對是個很有回頭率的女孩。可惜,這個漂亮的女孩高中畢業后沒有考上大學,17歲的張笑也思考著自己今後的道路應該怎麼走。
張笑的父親是一位工程師,家庭條件在北京再普通不過,但父母對這個漂亮的獨生女兒給予了很多的寵愛。長大后的張笑出落成一個時尚女孩,因為身高的緣故,她很羨慕那些名模們T台上的風采,朋友們也經常稱讚她優越的外形條件,於是張笑決定當模特。幾經周折之後,張笑進入時尚圈,成了一個平面模特,為一些時尚媒體拍攝一些化妝品、時裝甚至一些房地產的產品廣告。此時的張笑雖然不能在T台上展示風采,但是她也知足了。
隨著第一個時裝廣告的拍攝,張笑逐漸進入了外人眼裡很風光的時尚圈。時尚圈中的浮華與奢靡是單純的張笑從前沒有接觸過的,她覺得彷彿是上帝為她打開了生活的另一扇門。
在工作中,張笑認識了不少做模特的女孩子,並和她們成為了朋友,大家經常一起去夜店、酒吧消磨時間,輪流坐莊請客。在時尚圈朋友們的影響下,張笑逐漸成為了北京各大夜店的常客。每當夜幕降臨時,這群衣著時髦的夜店女郎和男士們便如蟄伏的動物在夜色中伺機出動。
第24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