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笑鴻儒,引發教育模式大討論
經過數次開庭,2006年9月19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私塾教育"引發的撫養權糾紛案進行了一審判決,法院駁回了母親王育的訴訟請求,小鴻儒由父親侯波撫養。此後,王育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
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終審宣判。法院認為,對於離婚後的子女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並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條件等方面綜合考慮。小鴻儒自2004年6月至今在侯波的自行教育下,其英語、漢語的閱讀能力確實超越於同齡人,說明侯波對小鴻儒的教育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時,小鴻儒與侯波的關係融洽,身體健康,沒有證據表明其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響,因此小鴻儒隨侯波生活比較適宜。
但法院同時指出,義務教育是一種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的教育。從家庭教育來看,家長的能力畢竟受到一些局限,能給孩子提供某一方面或者某幾方面的輔導。但孩子的發展應當是全面的,應當以系統的正規教育為基礎,結合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使孩子健康成長。《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將素質教育上升為法律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義務教育的方針和目標,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少年兒童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父母共同在中國居住、年滿6周歲的兒童、少年,必須由其監護人送到小學接受義務教育,並保證該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業。使自己適齡的子女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不僅是父母對子女應盡的責任,也是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法律義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的具體體現。因此,侯波應當儘快解決小鴻儒的上學問題,使其接受全面的義務教育。考慮到小鴻儒近兩年來的實際生活情況,接受學校教育客觀上存在一個適應的過程,為保障其健康成長,應當在現有條件下,給其提供必要的時間和機會,使小鴻儒的生活狀況和學習環境逐步加以改變。侯波當庭表示同意送小鴻儒入學,並與有關部門正在聯繫。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指出侯波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履行自己的承諾,儘快送小鴻儒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最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審法院的判決,駁回了母親王育的訴訟請求,小鴻儒依舊由其父親侯波撫養。根據法院的判決,小鴻儒在不久的將來也要和同齡的小朋友一樣,背著書包開始一種全新的生活。
自北京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受理這起"中國首例私塾教育案"以來,社會各界反響強烈,大眾媒體呼聲不同。有人認為,只要是適合孩子的學習方式就應該被接受,畢竟每個人的資質不同,如果孩子的學習都必須千篇一律地適用統一模式,我們提供的將是始終無法更替的流水線教育,這種教育必將壓抑孩子的資質,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小鴻儒既然能在家中快樂、自覺地學習,就應該在一定程度上承認私塾教育的合理性。
另一些人認為,私塾教育無法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提高孩子的認知水平。儘管這種私塾教育是一對一式的,但由於小鴻儒的父親並非專門從事教育的人員,他僅從自己的經驗和主觀判斷來決定孩子的教育方式是不全面的。孩子應該在社會群體中提高自身的素養,不能封閉他與外界的交往。人始終是要回歸社會的,需要學會如何與社會中的其他個體溝通與協作。小鴻儒的英語、語文成績是十分顯著,但也應注重其他學科的學習,不能有所偏頗。在這方面,主流學校教育更有優勢,它能夠為小鴻儒提供更大的空間,學習更多更豐富的知識,而且這種教育也是全方位的,是被大眾普遍認可的教育方式。
一位網友在討論此案時寫下了這樣的留言:"學校不是萬能的,但單靠老爸是萬萬不能的","主流教育"與"私塾教育"究竟哪一個更適合兒童的發展?未來誰都很難預料。幾千年的私塾教育,如今也並不鮮見,"童話大王"鄭淵潔不用上學的兒子,10歲考上大學的"神童"張欣煬,14歲的"私塾女孩"辛蘊甜,"全國第一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都在以不同方式傳承著"私塾"這一古老的教育模式。小鴻儒在2年的私塾教育下取得了超越同齡人的成績,但同時也失去了許多與外界接觸的機會。主流教育雖不能在短時間內造就"天才",但卻能營造一個孩子們相互交流學習的氛圍。由於小鴻儒對母親王育存在敵對心理,考慮到如果強行違背他的意願將其交由母親撫養,可能會進一步激化母子間的矛盾,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法院在權衡各方利益之後認為孩子繼續由父親撫養為宜,但前提是侯波要將小鴻儒送入學校學習。法院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使孩子了解社會,逐漸形成自我判斷是非的能力,但願這種良苦用心能夠讓社會感知。
每一個殘缺的家庭都有它的不幸,單親家庭的孩子自身會承受比同齡兒童更多的外界壓力,他要面對更多的困惑與衝突。生活中,小鴻儒仇視母親,不願提起"媽媽"二字,每每提起總是嗤之以鼻,直喚其名。庭下,面對母親要求合影的懇求,孩子只是一味地拒絕,沒有給母親任何與之親近的機會。對待父親,他總是仰視,認為自己的父親是無人能及的英雄。本該無憂無慮的年齡,卻載入了太多的含義。父母之間的紛紛擾擾,應該適可而止地停留在自身的範圍之內,不該對孩子灌輸任何偏執的思想。孩子是無辜的,他不能也不應承擔這種轉嫁的痛苦。童年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是多麼重要,它是個人人格素質的基奠階段。大人間的爭奪,不應將孩子作為籌碼,孩子弱小的心靈承受不了大人的世界。也許侯波對小鴻儒的教育可能將其培養成為一個"天才",但這種偏執的教育方式卻無法塑造一個健全理智的人格。剛剛滿8歲的小鴻儒,讓他在父母之間抉擇,他太弱小了,根本無法抵禦外界的任何風浪。減小對他的傷害,減弱父母間的恩恩怨怨給他造成的陰影,是人們所期待的。
"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期盼兒女大展鴻圖是每一個父母的心愿,侯波也一定希望小鴻儒長大以後能夠成人成才。不知道數年之後,成長起來的小鴻儒對現在關於他的這一場場糾紛會如何看待,也許我們已無從知曉,但不要讓孩子成為家庭鬥爭的犧牲品,卻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聲。
小鴻儒曾經對記者談起他的理想,他說:"我會擁有自己的天空,由我一個人管轄,自由地飛翔。"這句話足以表明孩子在父母的離異和無休止的紛爭中過早地成熟了,過早地遠離了那份與生俱來的親情,遠離了本該屬於他的那份童真。
我們只有一聲嘆息和忐忑的祝福:健康成長,快樂生活,小鴻儒!
第六章 舔痰案后何處尋找一張書桌
2007年4月12日,沸沸揚揚的北京中學生張小剛"舔痰案"在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舔痰男生張小剛狀告北京禮文中學和該校政教主任楊玉秀侵權,張小剛要求兩被告賠償精神損害費5萬元,並要求楊玉秀公開賠禮道歉。在庭審過程中,楊玉秀老師突發心臟病趴在被告席上,張小剛走到楊玉秀面前,握著楊老師的手叫了一聲"媽媽"。隨即,此案峰迴路轉,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張小剛當庭撤銷對學校和老師的起訴。
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和解之後,儘管楊玉秀老師曾千方百計為張小剛聯繫了一所學校,但是,想繼續讀書的張小剛卻突然發現,諾大京城卻找不到一張屬於自己的書桌了。2007年8月15日,離新學期開學還有半個月的時間,記者採訪時得知,張小剛依然沒有找到一所願意接收他的學校。他的父母只好請家教來輔導他的學習,期望他能夠長大成材。
迷茫少年,情結叛逆"朋克"
如果說20世紀70年代出生的人是依偎著電視成長起來的一代,80年代出生的人則是在電腦普及初期伴隨多元化文化成長起來的一代,那麼90年代出生的人會是怎樣的一代呢?隨著各種通訊工具的日趨完備,90年代出生的年輕人從出生、認知都被信息化的氛圍包圍著。他們過早地了解這個多元化的世界,過早地用幼稚的心智去辨別所謂的對與錯,為此90年代的孩子有時會去挑戰權威,會用極端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
17歲的張小剛是北京市石景山區禮文中學的學生,但他只是這所學校的試讀生,在與該校簽訂的試讀協議中約定,張小剛必須遵守協議中的內容,學校才允許其繼續學習。
初來乍到的張小剛在同學中顯得十分另類,其穿著打扮令周圍的同學感到詫異,花里胡哨的衣著,凌亂不堪的頭髮,一副弔兒郎當的樣子。他的朋友穿著打扮也非常與眾不同,身上很多地方都打了鋼釘,腰上還掛上一根長長的金屬鏈子。張小剛說這是"朋克"的一種象徵,他們玩的都是"臟朋",就是像英國朋克少年那樣幾個月不洗澡,出門往頭上打個雞蛋,自己在水裡吐痰再喝掉。
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張小剛迷上了"朋克"(PUNK)。然而,張小剛並沒有弄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朋克"精神,他學到的只是"朋克"頹廢、叛逆的外表。
朋克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英國經濟危機時期,是一種反搖滾的音樂力量。它產生的時代背景決定了它生來就具有反叛性,它是物質與慾望、理想與環境的不均衡壓縮之下的變形產物,對物質的敏感是朋克的重要理念。朋克用簡陋的音樂把他們露骨的叛逆行為提升到了哲學層次,在主觀能動性和否定之否定的理論下創造了一種扭曲的責任感和邊緣文化現象。
朋克們具有一種暴躁不安的侵略性與攻擊性,以及對事事都不易滿足的感覺,通過精神的渲瀉和靈魂的狂躁才能滿足內心的煎熬。近年來朋克以其強烈的反叛性和極端性贏得了眾多正處於迷茫期和叛逆期的青少年的酷愛,張小剛就是其中一員。
張小剛不僅穿著"朋克",其處事作風也大膽另類,個性異於常人,是學校老師和同學眼裡的"問題少年"。為此,張小剛和老師、同學之間沒少發生摩擦。有一次,張小剛和一位老師發生了衝突,因為言語激烈,後來這位老師辭職離校了。
張小剛的一個同學王滎陽也是"朋克"的忠實擁躉者,為了表示自己對"朋克"的愛戴,王滎陽在自己的校服上印上了"朋克照耀中國"的字樣。這天,王滎陽將這件校服穿到了學校,張小剛見到之後不禁讚賞王滎陽的行為。王滎陽也很得意,穿著這件普通而又特殊的校服四處招搖。恰逢一位老師走過,他十分不滿王滎陽的行為,讓他脫下校服,沒收了這件校服。張小剛知道這件事情后,為王滎陽抱不平,他認為王滎陽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
舔痰"事件,一石激起千層浪
2006年11月30日晚自習課間,身為學校政教主任的楊玉秀像往常一樣在校園裡巡視。54歲的楊玉秀已經在禮文中學執教7年了。不久前,楊玉秀還被評為北京市民辦學校百名奉獻獎老師。
楊玉秀來到操場,她突然發現操場上有一個學生正在玩手機。楊玉秀很生氣,這所學校明確規定學生不準將手機帶到學校。楊老師不知道是哪個學生又違反學校規定將手機帶來了。
楊玉秀走近一看,原來是高一的學生張小剛,楊玉秀頓時感覺頭都大了。楊玉秀一直很頭疼這個孩子,她一直嘗試和張小剛溝通,她想讓他成為一個"乖孩子",但是這兩個不同年代、不同價值觀念的人之間始終橫越著不可跨越的鴻溝。
楊玉秀走到張小剛跟前,對他說:"把手機給我。"正在玩手機的張小剛一愣,沒想到楊玉秀會突然出現在自己的面前。楊玉秀見他沒動,又說:"把你的手機給我,學校規定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又違反規定了。"張小剛的叛逆勁上來了,心想你讓我給我就給你啊,我偏不給你!張小剛沉默著,就是不交出手機。
楊玉秀急了,說:"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聽話呢?讓你給我,你就給我不就得了嗎?你今天要是不給我,我就讓你班主任寫條,你先回家吧。"
張小剛一聽要讓自己回家,心裡有點慌了,因為家裡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接受自己的學校,雖說張小剛不愛好讀書,但他也不想輟學。張小剛想了想,便將手機交給了楊玉秀。楊玉秀接過手機,說:"你跟我去一下德育處。"
後來發生的事情匪夷所思,也成為這個案件的焦點。對於舔痰的經過,張小剛和楊玉秀各有一個版本。
張小剛版:我因害怕輟學便將手機交給了楊玉秀,我無意中往地上吐了口痰,楊玉秀當即要求我把痰擦掉。可是我身上沒有帶紙巾,找不到可以用來擦痰的東西,我就說:"實在不行,我給你舔掉行么?"楊玉秀聽了后,說:"行,你舔掉吧。"無奈之下,我當著許多同學的面,趴在地上,舔起了那口痰。
事後,張小剛說:"當時在操場上怎麼會有墩布來擦地上的痰呢?其實我特別希望楊玉秀能阻止我。"
楊玉秀版:張小剛瞪著眼睛狂妄地吐了一口痰揚長而去,我非常生氣,對他說:"你回來,拿拖把擦了。"因為張小剛吐痰的地方靠近教學樓的廁所。但此時,張小剛回了一句:"我舔了行吧?"我說:"你是高中生,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這時,只見張小剛單腿下跪、兩手撐地將痰舔了起來。我愣住了,我從未想過張小剛真的會這樣做,而且張小剛舔痰的過程十分迅速,根本來不及制止。
舔痰之後,因為此事在學生中產生了巨大影響,張小剛被學校勒令退學。
張小剛被退學之後,在家無所事事。他的父母花重金請來家教給他補課,以免他耽誤學業。在這半年裡,張小剛發現自己還是想上學,只有在學校的學習氛圍里才能讓自己安心求學,將來考上大學,成為一名有用的人。
2007年1月底,張小剛的家長通過媒體報道了此事,並以學校的處理措施不當給未成年人造成身心損害為由,將禮文中學和處理此事的楊玉秀訴至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要求學校重新接收張小剛入學,並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
一時間,媒體和社會公眾紛紛發表對此事的看法。有人認為由於學校中的孩子處於弱勢地位,老師是權威,才導致這樣惡劣的事情在校園中發生。此事經媒體報道后,楊玉秀成為眾矢之的,她一度想到以死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