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樣子我記得不太清楚了。留著一大撮鬍鬚吧。」
「像個叢林一樣,他自己對此覺得非常驕傲。」
「他一定很老老了。」
「老,但並不傻。」我說。
「你去看他真正的原因是什麼?真的純粹是慈悲的心腸?」
「你的心真是一顆多疑的警察心,狄克!主要原因是那個,但我承認好奇也是部分原因。我想聽他對我們所採取的行動看法如何。你可知道,他說他只要坐在椅子上,把指尖併攏,閉上眼睛沉思。便可輕易破案。我真想說他唬人。」
「你把事情發生的經過都告訴他了嗎?」
「他都知道。」
「他怎麼說?」狄克有些好奇。
「他說;」我告訴他,「這必然是件單純的命案。」
「單純,我的天!」狄克站了起來說,「怎麼說呢?」
「據我所了解,」我說;「因為整個案子被安排得這般複雜。」
哈卡斯特搖搖頭。「我不明白,」他說,「聽起來像是住在-樂西①的那些年輕人說的話,可是我不懂。還有別的?」——
①Cheflsea指倫敦市著名的文化區,在市的西南部,『泰晤士河北岸;藝術家和作家多居於此——
「-,他要我跟四鄰談談。我說我們已經做過了。」
「鑒於醫學上的證據,現在領人更重要了。」
「你是不是推定,他先被人在別處下了葯,然後移到十九號把他殺了?」
這些話聽起來似曾聽過;使我愕然。
「就是那個叫什麼名字的養貓女人說過類似的話,當時使我愣了一卞,覺得她的話很有意思。」
「那些貓啊!」狄克不禁打了一個顫抖。他繼續說:「順便跟你說,我們找到兇器了,昨天。」
「真的?哪裡找到的?」
「在養貓人家的地方。可能是兇手於行凶之後扔在那兒的。」
「沒有指紋吧,我想?」
「揩拭得極細心。可能是別人的刀子——才用過不久——
最近才磨利過。」
「那麼事情大概是這樣罷。他被人麻醉了——然後被帶到十九號——用車子?如何呢?」
「『可能』是由與十九號的花園相毗連的幾間房子中的一間搬運過去的。」
「這不是太冒險了嗎?」
「確實大膽,」哈卡斯特同意道,「而且對於四鄰的習性一定要有非常的認識。用車子運載也許比較可能。」
「也是一樣要冒險,車子惹人注意。」
「沒有人看到,但我同意兇手不可能知道他們不會被人撞見。那天,一定有過路人注意到十九號門前停了一輛車。」
「我看不會有人去注意的,」我說,「大家對於車子已經習以為常。當然,除非它是一輛與眾不同的車子——然倒又不可能——」
「時間當然是中午大家吃飯的時俟。柯林,你明白了嗎?
這下子又要扯到蜜勒莘-佩瑪-小姐。想想一個壯漢被瞎眼婦人戳死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他被麻醉了的話——」
「換句話說,一如黑姆太太說的『他是到這兒來赴死的』,他在毫無懷疑的情況下,應約來到這裡,喝了一杯雪利酒或是雞尾酒——『迷其魂』產生作用后,佩瑪-小姐便動手。然後她把杯子洗凈,把屍體俐落地擺在地板上,把刀子扔到鄰居的花園裡,最後和往常一樣地出門。」
「半路上打電話給加文狄希社——」
「可是她為什麼要那樣做?並且特別指名雪拉-威伯?」
「但願我們知道。」哈卡斯特看看我問,「她知道?那女孩自己知道嗎?」
「她說她不知道。」
「她說她不知道,」哈卡斯特聲音平板地說,「我是在問你,『你』認為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