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我們一離開溫洛克家,他就開車到這裡來了。他到這裡時,發現他太太的車已經停在門口。」
「我們再來看,如果第二個人是馬文·哈維·帕爾默的話,他肯定是在我們離開他家之前很短的時間內離開家來到這裡的。你不是說過有一輛跑車走了嗎?」
西德尼說:「不知這樣問是否合適:你和溫洛克的談話內容有什麼不同尋常的事嗎?」
「的確非同尋常。」梅森說。
「那樣的話,事情就清楚了,」西德尼說,「談話的房間八成裝了竊聽器。那孩子聽到了談話內容,了解到所發生的事,於是火冒三丈,想打人出氣,就不顧一切地來到這裡。」
「然後呢?」梅森問。
「然後溫洛克的妻子緊隨其後,她本想和兒子一塊走,但又想稍微化化妝,怕外人看出她氣急敗壞的樣子不好,就耽誤了一點兒時間。」
「我們一走溫洛克馬上也走了。他開車直奔這裡——肯定是這麼回事。」
他們回到迪拉德旁邊。
「無論如何,」迪拉德說,「我看像是那個金髮女郎乾的。」
「不,此話過早,」梅森說,「你說的有些遠了,迪拉德。無論如何,金髮女郎是我的當事人。」
「哦,對了。」迪拉德說。
「你可以說她何時到這兒,何時離開的,」梅森說,「但是進一步推斷她在裡面幹了些什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和你沒關係。」
「對不起,」迪拉德抱歉地說,「我說話欠考慮,不過,依我看十有八成是她乾的。」
「這件事也可以換一種說法。」梅森說,「我們假設那個年輕人想從博雷那兒要什麼東西,但是碰了釘子。他把博雷打得不省人事躺在地板上。那個女人很可能是他的母親,她走進房間發現博雷躺在地上快死了,她可能還發現了與她兒子犯罪有關的兇器。她在那兒呆了好半天把事情琢磨明白,把兇器和可能的證據拿開並收好后就走了。」
「那個男人可能是這個女人的丈夫。他驅車到這發現她的車也在這兒,就在外面等著她出來后好再進去。」
西德尼說:「當發現她的車在這兒時,他會反映到他的房間被裝了竊聽器,他太太聽見了你和他之間的所有談話。」
梅森說:「假設那個男孩用槍托擊傷了博雷把他打昏,母親發現博雷在地上昏迷不醒;然後丈夫在他妻子走後進了房間,發現博雷快死了。他在屋裡環視了一圈兒確信妻子沒留下任何能證明她曾在這裡呆過的痕迹——也就是說他很可能就是把槍拿起的人——然後就走了。」
迪拉德問:「你們不是知道這些人的名字嗎?怎麼老是兒子、母親、丈夫地叫?」
「我們當然是知道的,」梅森說,「我們之所以這麼兒子、母親、丈夫地叫,而不叫他們的名字,是因為考慮到你將來要作為證人的。如果你沒聽見什麼名字,那將會對你有好處。」
迪拉德說:「你們愛怎麼想就怎麼想我管不著,反正我就知道,那個金髮女郎是最後一個進屋的。如果她是您的當事人,我就不去猜她在那15分鐘里幹什麼了,但是誰知道警察會怎麼想?你可以把你的想法讓陪審團接受,可是警察卻未必會買你的帳。警察起碼會認為,如果她發現博雷受了傷躺在地板上或要死了,她就絕不會在那裡呆上15分鐘。」
西德尼說:「迪拉德,我想直截了當地問你一個問題。你那個小記事本有沒有漏記的?」
「在兇殺案里我從不會漏記,」迪拉德說,「我碰到的麻煩太多了。」
「確實如此。」梅森對他說。
「但是,」迪拉德說,「如果沒有什麼人可告訴的,我也不會把所知道的全部講出來。」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從我這兒弄情報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梅森想了想說:「迪拉德,我認為你沒有正面回答問題。」
「唔,那你說該怎麼答?」迪拉德問。
「這個我不知道,」梅森說,「不過我必須趕在警察找黛安娜談話前和發現你之前找黛安娜談談。」
「那你動作可得快點兒,」迪拉德說,「因為警察很快就會發現我。」
「你為什麼這麼想?」
「我和博雷前後腳住進旅館,我搞的這套穿過停車場與博雷房間相對的房間,對觀察博雷的活動最有利。」
「你搞的?」梅森問。
「是我主動要求的。」
「哦,」西德尼說,「那可惹麻煩了。」
「你為什麼主動要求呢?」梅森詢問道。
「因為我不想坐在我的車裡觀察,那太容易引起懷疑。我想找一個能穿過停車場觀察的地方。我問老闆有空房嗎,她告我說有幾間,我就間她5號怎麼樣,她說空著,我說那我就要5號。」
「她問你為什麼偏要這個房間了嗎?」
「她什麼也沒問,但是打量了我半天。一旦事後回想起來,她會和警察提到我。比如警察要是問她發現什麼異常沒有,她開始會說沒有。警察再問她其他房客的情況,有沒有和博雷幾乎同時住進來的或稍晚點兒住進來的,她就會想起我來,要是我當時在場,警察就會盤問我。如果我不在場,他們就會查登記本上的車牌號,並且發現是以保羅·德雷克的名字註冊的,他們自然就會找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