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這麼說?」
「正如你剛才所講,你給西德尼打電話告訴他大事不好的時候原告可能離開了10號房間;當老闆娘進到10號房又連忙出來,你打電話給西德尼說「Hey Rube」時,原告可能又回到10號房間」。
「反正我一直在監視著10號,但是我總不能一刻不離目不轉睛地盯著吧。我打電話的時候自然就背朝著窗戶,上洗手間時也得離開一會兒。」迪拉德說。
「這麼說你不是始終守在窗戶旁的?」
「是的。這對我的監視工作來說是正常的,對此無可非議。」
「但是你的記錄卻不是準確無誤的,因為它既沒有記錄進入10號房間的每一個人,也沒有記錄離開10號房間的每一個人。」
「我的記錄是準確的。」
「你的記錄只記了那些你看見進入和離開的人,」梅森說,「但你卻無法知道你沒看見的進入和離開10號房間的人。」
「要是有的話我會看見他們的。」
「但是你至少去過一次洗手間吧?」
「是的。」
「也許兩次?」
「也許。」
「你也沒記旅館老闆娘進10號房的時間。」
「沒有。」
「出來的時間呢?」
「也沒有。」
「問題問完了。」梅森說。
「法官大人,」利蘭說,「如果您允許的話,我想就此使這個案子告一段落,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並考慮到被告律師提出的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我想叫旅館老闆娘出庭做證。」
「卡門·布拉迪太太,請您向前走並宣誓。」
卡門·布拉迪太太舉手宣誓,證明她就是旅館老闆。
「你在星期二晚上去過10號房間嗎?」
「去過。」
「什麼時間去過?」
「我記錄了這個時間,9點20整。」
「當時發生了什麼事?」
「電話鈴響了,一個女人的聲音說讓我最好去10號房間看看,住在那裡的人好像病了。我放下電話,走進10號房間往裡一看,只見博雷先生躺在地板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於是我就衝出來給警察打了電話。」
「那麼,你可以提問了。」利蘭對佩里·梅森說。
「那個女人的電話是什麼時間打進來的?」梅森問。
「9點過20分。」
「完了之後你去了10號房?」
「是的。」
「你在那裡呆了多久?」
「幾乎沒呆。我開開門只見那人躺在地板上,就轉身跑出門去叫警察。」
「馬上嗎?」
「馬上。」
「你進到10號房時關門了沒有?」
「我……我記不大清了,我想我正要關門卻見躺在地上的人,我嚇了一跳跑上前去彎腰一看只見他還活著,就連忙跑出去叫警察。」
「你怎麼肯定電話是9點20打進來的呢?」
「我做了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