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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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可能對我有所幫助,」梅森說,「任何有確鑿事實的事。」

「否則就只會添亂。」保羅接著說,「好了,我該去吃點兒飯了。」

梅森放下電話,轉身對德拉說:「2分鐘。」

「也就是說迪拉德的時間差了大約4分鐘?」

「是這麼回事。」

德拉說:「他摸黑看的表不一定能看清,看錯點是很可能的。」

「可這對黛安娜來說,就是生命攸關的事哪。」梅森說。

「這的確有出入,但是就算迪拉德對錯了表,黛安娜也在那裡呆了至少有10分鐘啊。」

「可她說她沒呆那麼長。」梅森說。

「可別忘了,她承認她在那兒翻箱倒櫃找合同來著,」德拉說,「她當時只是大概地估算時間。」

梅森說:「令人討厭的是那位地區律師,對此事竟採取一副不屑一顧、滿不在乎的態度,他認為這宗案子不過是又一例兇殺案的一次例行的初級聽證會,沒什麼了不起的,不出半天准能定案。」

「不管怎麼說,」德拉說,「關鍵的問題是溫洛克是否在撒謊,這家人是否在護著他們的養子,誰給了博雷致命的一擊,這事發生在什麼時候,至於迪拉德的時間是否有誤差這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梅森說:「對於說服法庭駁回原告的起訴,解脫黛安娜並同時為她爭到相當數量的財產,這方面我是有一定把握的。」

「但是如果我那樣做,溫洛克會有兩種反應:要麼起訴我犯有唆使偽證罪,要麼至少把這作為今後的一個把柄,想什麼時候整我就什麼時候整我。」

「如果你不那樣做會怎麼樣?」德拉問。

「如果我不那樣做的話,」梅森說,「黛安娜就會受到謀殺的指控。她將被關進監獄等候判決,然後面對陪審團的裁決;與此同時,溫洛克太太將會收回她的條件並一口咬定她從沒說過那些話。那樣一來就形成這種局面:黛安娜一面之辭要面對許多似有根據的證據,面對像喬治·溫洛克這種在這一帶有相當影響的人的證據。」

「一旦形成這種局面,我就要讓公眾大吃一驚,讓他們知道溫洛克就是黛安娜的父親,並證明他這樣做是為了保護他自己。我將對陪審團施加壓力,為黛安娜大聲呼籲——這樣搞好了充其量他們會判黛安娜殺人罪,而不是謀殺罪。這就是我所指望的最好的結局了。當好人做好事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就是代價。真是豈有此理!」

德拉理解梅森的處境,她一言不發只是憂心忡忡地望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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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蘭特法官說:「時間已到,聽證會繼續進行。梅森先生,請告訴本法庭您還想為被告繼續辯護嗎?」

梅森說:「法官大人,這個案子絕非是一個簡單案子。其中的奧妙與複雜我暫時無可奉告,但是由此引起被告方的顧慮,實在值得進一步追究。」

地區律師利蘭站起身來說:「法官大人,被告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時間,我反對再對他們讓步遷就。」

「我並不是故意拖延時間,」梅森說,「我只想澄清關於時間方面的一個問題。我想再對證人穆斯·迪拉德提幾個問題。」

「有反對意見嗎?」法官問利蘭。

「堅決反對,法官大人。證人迪拉德實際上帶著一種很矛盾的心理。他是被告律師的僱員。出庭作證對他來說本來就是不情願的,他的證詞也被他飾掩得盡量有利於辯護方。盤問到此結束了。該說清的都說清了,至於辯護方要求再傳證人進行盤問實屬無理,對他們耍的這套把戲我表示堅決反對。」

「這個問題嘛,只能由本法庭裁決。」法官塔蘭特說,「梅森先生,您能進一步解釋一下嗎?」

「好的,法官大人,我來進一步解釋一下。按迪拉德提供的證詞,被告在10號房間的時間是9點至9點20分之間。然而,警察局的記錄上記著他們是在9點13分接到旅館報告的,也就是說旅館的老闆娘至少是在9點12分去的10號房間,她還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

「梅森先生,您不必繼續解釋了。法庭的責任是公正合理地解決問題。您的要求可以滿足,請再傳迪拉德先生出庭作證。」

迪拉德又一次到庭。

梅森說:「迪拉德先生,我想就你記錄中的時間問題向你諮詢一下。請地區律師把他當時所做的記錄給我。」

利蘭悻悻地把記錄本遞給梅森。

梅森站在迪拉德旁邊問道:「這些字跡潦草模糊,對此你如何解釋?」

「我當時坐在窗前,是摸黑記錄的。我不想開燈。」

「你也摸黑看手腕上的手錶來確定時間,是嗎?」

「我的錶針是夜光的。」

「有沒有可能你記錄的時間誤差5分鐘?」

「完全不可能,錶盤看得清清楚楚。」

「有沒有可能誤差2分鐘?」

「沒有。」

「1分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