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火大地》 - P24

 血火大地

 西村壽行 作品,第24頁 / 共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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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明後天就走,四郎的身體也恢復了。」

不能再呆了,必須儘快到聖保羅去,三郎心急如焚。

身無分文,要旅行兩千公里可不是容易的事。但必須得起程,即便搭便車,不吃不喝,也要去聖保羅。

即使千辛萬苦後到了聖保羅,等待著他倆的仍是困難:住哪兒?吃什麼?都得找到工作后才有著落呀!

帶著年幼的弟弟東奔西跑找工作的狼狽相,三郎一想到就絕望。但必須去突破它。

三郎夢寐以求的,是用兩人的忘我勞動所得去開一家運輸公司,還要為父母報仇。

「去聖保羅嗎?」

平田的話音落向流水。

「大叔的救命之恩,我們決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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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想當一名汽車修理工?」

「是的。」

「憑你的力氣,也許能成功。那好,拚命干吧,開一家聖保羅第一流的運輸公司!」

「一定好好乾。可是,大叔,您怎麼呆在密林里呢?……」

三郎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我嗎?我是逃到這兒來的。」

平田捋著鬍鬚。

「逃……」

三郎望著平田。平田笑了。

「女人啊,我把手伸向巴西人的老婆。總之,唉!女人啊,她叫塔爾西娜,可是那女人的丈夫不肯罷休。」

平田的目光停留在遠方。

「你就跑了!」

「是呀。哎,同巴西女人睡覺,被發現了。在這個國家,妻子被人拐走,丈夫是要動刀動槍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他算帳。把人殺了,大多不算犯罪。和姑娘通姦也不行啊,奪了人家的處女,她的父兄會提著手槍找上門來——多半是扭送警察署,在署長面前強迫答應同她成婚;但有一條件,男女必須是單身漢。你呀,要當心啊!」

巴西的刑法在變。

置人於死命者,即使在七十二小時(三日)內向警察自首,也不減罪。

若要照字面理解,有些事就講不通。比如,殺人者去自首,往往當場被警官槍殺。脾氣暴躁是巴西人的性格,而警官不問青紅皂白便動私刑,把仇恨一股腦兒傾瀉在對方身上……。

但是,巴西又普認復仇,因而殺死跟妻子通姦的男人是家常便飯,很少判為犯罪。殺死誘姦處女的男人也不犯法。妻子殺死跟丈夫通姦的女人也不問罪。

雖然不犯法,但去自首時又往往被警官槍殺。刑法就是這樣規定的。所以實際上等於暗示:你如果殺了人,就逃跑。

交通事故也同樣如此,大凡軋死了人就逃跑。自首,最好到別的州去,因為不是本州發生的事件,那裡的警官不會動用私刑,只不過草草處理,打發回去了事。刑法中對這些刑事案有詳細的說明。

平田對三郞講了上述內容。

「這個國家危險極了,你可要當心啊!」

「可是,就那麼一回,大叔,您就……」

「她男人糾纏不休,一直追蹤我。可赴認為那種事沒什麼了不起。我跑到這原始森林中來,是覺得人生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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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是聖保羅的富豪,經營西紅柿發的跡。巴西人沒有西紅柿就不能生活,我在聖保羅郊外經營一個專門種植西紅柿的農場,有了錢就開始糊塗了。我有萬貫家財。成天泡在花街柳巷,盡情玩樂。真是坐吃山空啊,當我注意到的時候,已經晚了。錢,象流水一樣地撒出去,卻沒有地方流進來。就在那個時候,我同庫爾希娜勾搭上了。這女人好啊,那身肉緊繃繃,乳房聳得高高的。正當我倆正處於高潮時,她男人破門而入,我差點沒喪命。我總算逃脫了,可再也不敢回農場了,到處躲藏。農場自然歸了他人。就這樣,我下定決心來到密林安身。」

平田放聲大笑,笑聲里沒有半點暗淡。

「原來是這樣。……」

「對男人來說,女人是最危險的。我的財產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了。你們倆呀,對女人可要當心啊!」

「我嘛,您放心好了。」

三郎突然想起了直子,皮膚白晰的直子。每當無意中看見她的大腿什麼的,就會使他久久激動不已。三郎想,將來一定要同直子結婚。

可是,直子現在在哪兒?她連生死都不明,還談得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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