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樣?」
「能夠撕下波妮的頭部,又將這個頭和狗的身體縫合在一起的人,不僅有怪力,還要相當細心。」教授說。
「唉!」這案子像迷宮一樣,實在令人厭煩,我決定放棄了。
「真的太難理解了。」琳達也說。
「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殺人?」
「根據巴格利的說法,就是仇家的尋仇殺人。」我說。
「這是不可能的事。」琳達立刻說:「波妮和菲伊都在這裡生活了六十年,從來不見她們和人結怨,或引起任何糾紛。像她們這樣的人,誰會和她們過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們,要發生事情的話,早就發生了。」
「說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達的說法。
「好吧,我們現在就做個假設。假設我被殺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說法,我一定是和人結怨,所以被人殺死了。可是,你認為我會和誰結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搖頭說:「你沒有和人結怨。」
「我若向人借錢,一定會按照規定還錢,和別人約定的事情,也一定會努力達成。波妮和我一樣。」
客觀的說,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但是——慢著慢著,讓我想想:因為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所以琳達沒有被殺死。反之,波妮被殺死了,這代表什麼意思?波妮和客人說話時,有時口氣確實不太好。
不,不對。我立刻否決剛才的想法。琳達和波妮是一樣的。她們兩個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經六十歲的女人,好像才四十歲的樣子,而且琳達說話的口氣,有時也會讓人很不愉快。不過和醉鬼說話時,或許不得不用那樣的口氣說話。酒館里不會有人喜歡琳達,而討厭波妮的。我每天都來這酒吧,所以很清楚這一點。
「到了這個年紀,早就對男人沒有興趣了。不管是波妮還是菲伊,她們都和我一樣,我們的身邊都沒有男人。聽說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問。
「唔,聽說佩琪正和一個住在外國的男人交往。她是個大美女,和我們不一樣。」
「要不要聽聽我的想法?」聲音從那邊傳來,是亞文,他走進吧台里。他好像聽到我們的談話了。
「她們兩人都是單身,而且為了將來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錢,因為人老了以後,錢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們殺死了,就可以偷偷跑進她們的屋子裡,搜索屋子裡的錢財、貴重的物品。她們住的房子里沒有丈夫,也沒有孩子,對犯罪者而言,這是個誘惑。不是嗎?」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們住的地方了。很仔細地做了一番檢查之後,了解到兩件事。一件是:她們的住處並非被殺害的現場。第二件事是:屋裡的東西一樣也沒少。不管是錢財還是貴重的物品,都沒被動過,她們寄放在銀行里的錢更是紋風不動。她們兩個人都不年輕了,和年輕的女性相比,她們不僅擁有數量較多的珠寶,也相當有錢。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當有錢。總之,她們都沒有金錢和財物上的損失,也沒被偷走任何東西。關於這點,我們請教過兩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鄰居,也請他們確認過,證明確實沒有少掉任何東西。」教授說。
亞文無奈地攤開手,說:「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而且,殺人之後還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這是為什麼呢?」琳達的聲音像在慘叫。
「也有被放在豬肉上的。」我說。
「實在無法理解。兇手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可以丟在森林裡,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亞文說。
「偷偷進入消防隊或精肉工廠,都是危險的行為。因為很有可能被發現。」琳達說。
「不錯。這裡不是倫敦,有不少可以拋棄屍體而不被發現的好地方,可是兇手為什麼偏偏丟棄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呢?」
「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人為的兇殺案,所以才會百思不解。」我說:「如果這是動物做的?」
「動物?」
「對呀,例如說類人猿。就像以前法國發生過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動物的行為沒有什麼意義吧?它們殺害別的動物之後,很可能會把那隻動物撕得破破爛爛,然後到處丟棄。對它們來說,消防車不具任何意義,只是隨手丟棄罷了。就算能問它為什麼要那麼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那麼做,對它而言,做過的事情都是偶然發生的。」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嗎?」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同樣的,錢包和金錢也是無意義的,因為那些東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離消防隊相當遠,走路要十五分鐘左右,兇手如果再抱著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鐘了。」琳達說。
「是車子嗎?……」我無意識地隨口說。
「巴尼,你不是在說類人猿嗎?類人猿會有駕駛執照嗎?」亞文說。
「沒有車子。消防隊的人說:沒聽到車子的聲音。」教授說。
「動物有動物的怪力,或許那樣的距離不算什麼。」我說。
「巴尼,別忘了還有飛機場的問題,那個距離足足有十哩。你的類人猿該不會還開飛機去丟屍體吧?」亞文說。
「為什麼要把屍體丟到那麼遠的地方呢?要花一個小時的時間呢!」
「對猴子來說,食物最重要,蘋果園絕對比消防車或小飛機有吸引力。」
這些愛說長道短的評論家真讓人厭煩。他們自己沒有什麼主意,但不管我說什麼,都要雞蛋裡挑骨頭。
「去問猴子呀!把它抓來問,它大概會說:我不喜歡蘋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