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個很簡單嘛!只要把床吊起來就行了嘛!」
第四章
「兇器似乎是面積不小的板狀物,那麼也有可能是地板。至於皮包鎖根本不必去傷腦筋,那是平吉自己鎖上的。」
「這樣想的話,每個部份都能連貫起來。平吉在他那本做為遺書的小說,曾經暗示過將要自殺,因此兇手可能故意在密室里,作成平吉自殺的樣子。但是致命傷在後腦勺,只能判斷是他殺,由此可以想見這是兇手的疏忽。雖然稱得上是異想天開的偉大殺人計畫,不過……」
「對啊!你實在是太偉大了!當時的警察,怎麼沒有想到這一點呢?可是到底是怎麼做的?」
御手起沉默了半晌,似乎不太想繼續說下去。
「啊,這種想法很荒謬,要用說的嘛,倒很麻煩!」
「那麼我來幫你說下去吧。那張床不是附有滑輪嗎?首先把靠近床的某個天窗卸下來,再垂下一根附有掛勾的繩子鉤住床的一角。因為他知道平吉睡覺時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而且藥量一再增加。」
「於是又拋下另三條同樣附有掛勾的繩子,然後緩緩地拉到天窗,再用割腕或服毒的方法,製造平吉自殺的假象。」
「不過,事實卻與計畫大有出入,因為事先無法練習,四個人各據一方,拉動那張床,本來就很吃力,也不容易平衡,結果靠近天窗時,床卻傾斜了,於是平吉的頭朝下。不過,因為當初是把二樓打掉再改建,故天花板與地板之間大約有十五公尺呢!」
「啊……」
「但是,這仍是個很了不起的推理,當初警方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個月時間才想到這一點。」
「哦……」
「對了,那些腳印究竟是怎麼回事?你知道嗎?」
「啊……嗯?」
「你知道嗎?」
「那個嘛,到底是怎麼弄的?……讓我想想看……啊,對了!」
「應該是這樣的吧,窗戶附近的凌亂腳印並不是故弄花招,而是把梯子擱在那邊。因為要把床鋪拉上去,至少要四個人,另一個人負責下手,這麼一,共犯就有五個人了。所以兇手從梯子上下到雪地時,才會造成如此凌亂的腳印。」
「至於兩種腳印中模特兒的女鞋腳印可能是真的,男鞋印就大有文章了。關於這一點,我已經有腹案。由於一般的芭蕾舞者不都是踮著腳尖走路的?要在雪地上也這麼走,就會形成踩高蹺的痕迹。第一個人這麼走,然後第二個、第三個只要利用同樣的方法,循著他的腳印走即可。不過,總是會有不太吻合之處,於是穿著男鞋的人,走在最後,再把那些腳印踏平就好了。」
「如果走在最前面的人的鞋,比最後一個人的小,雖然在理論上是行得,然而還是會有一些不合之處,就像你剛才提到過的情形。可是,只要前面的人是利用踮腳尖的方式走路的話,即使有一千人也無所謂。這樣一來,兇手也呼之欲出了。」
「說得不錯!你真是不簡單!像你這種優秀的人才,居然在鄉下當占星師,真是國家的損失呢!」
「大家都沒有眼光嘛!」
「在下樓梯處,要讓大家都踏在同樣的地方,也很不簡單。而且也會留下樓梯的印子,於是如你所說的,穿男鞋者最後再小心翼翼地消除那些腳印,於是形成足跡凌亂的樣子。到這裡為止我都懂,可是前面的部份呢?」
我的話似乎傷了御手洗的自尊。他說道:「哼!你不餓嗎?我們先去吃飯再說吧!」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御手洗處,打算吃過早飯就開車到綱島去。
「昨天我們討論到哪裡?」
御手洗邊喝咖啡邊問。他今天的心情似乎還不錯。
「只說到平吉被殺的地方,大約是三分之一。我說他是在密室被殺的,而你也想到床是被繩子釣起來的。」
「對了!不過那種說法有點自相矛盾。昨天你回去后我又仔細想了好久,現在又忘了,算了,等我想起來再告訴你吧!」
「昨天,我也有些細節忘了告訴你。」我很快地接著說:「關於他弟弟吉男的事。命案發生當天,他正在東北旅行。這幾件命案被認為互有關連的主因之一,就是吉男和平吉長的很像雙胞胎,而且平吉的體並沒有留鬍子。」
御手洗不發一言,只是定定地看著我。
「命案當天雖然沒有人見過平吉,可是他的家人和富田安江都證實兩天前還看見他留鬍子。」
「那又怎麼樣?」
「你不覺得很重要嗎?這證明平吉和吉男掉包的說法也是很有可能的。」
「那根本不成問題。吉男從東北旅行回來后,那是什麼時候?對,二月廿七日深夜。回來后,他不是和妻女過著正常的生活嗎?而且,他也要和出版社接洽吧!這些人不可能都感覺不出來吧!」
「嗯,這個我也知道。可是,如果我先說到阿索德命案的部份,也許你就不會這麼肯定了。因為我也在畫插圖,熬個通宵后,第二天見面時,出版社的人常說我簡直像變了個人似的!」
「太太總不至於認不出來吧!」
「只要變個髮型,再帶上眼鏡,也許就能瞞過那些編輯了,因為交稿的時間都是在晚上。」
「命案發生后,吉男就帶上眼鏡,記錄上可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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