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誠一上車子,敦也也跟著坐上副駕駛座,快兒則坐進後座。阿誠心想,他們大概是要去什麼地方吧,於是便準備發動引擎。但是快兒卻叫他不要發動。
「不在場證明弄得怎麼樣了?做好了嗎?」快兒用陰沉的聲音問道。
「呃,弄好了……」
「怎麼弄的?」
「假裝我們三個人一起去了卡拉OK。是在四號公路沿線一間叫做「海岸」的店。」
「什麼意思啊?你真的有去吧?」
「我有去。對方問我「幾位」的時候,我回答「三位」,還告訴對方其他兩個人待會兒就會過來,然後走進包廂,點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
阿誠決定不要告訴他們,一個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
「什麼卡拉OK嘛……」
「因為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嗎?」快兒問。
「嗯。」
「為什麼?你怎麼沒有另外找兩個人來?讓那兩個人充當我們不就天衣無縫了嗎?」
「沒有辦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兩個人在外面亂說些什麼的話,反而更不好吧。」
「但是一直只有你一個人的話,店員應該會覺得奇怪吧!」
「等一下,搞不好阿誠說得沒錯。」快兒接著說:「那家店沒有裝攝影機吧?」
「沒有裝,所以我才會選那間店。」
這個快兒應該最清楚。因為沒有裝攝影機,所以只要將門上的帘子拉起來就看不見包廂內的情形。快兒曾經利用這一點,把女孩子帶來強暴了好幾次。
「而且那間店裡的客人很多,店員才不會一一清查每間包廂有多少人。」阿誠說:「只要按照人頭數點了食物和飲料,之後就沒人管了。」
「那你從幾點待到幾點?」快兒問。
「呃,大概是從九點到十一點左右吧……」
「就這麼短?」快兒扭曲著臉。
「因為你沒告訴我不在場證明是要做到幾點的啊,而且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幾個小時不走……」
「就算是唱個四、五小時,店員也不會懷疑吧。」敦也吐出這句話。
剛剛不是還在擔心什麼只有一個人待在裡面店員會覺得很奇怪嗎?現在又變成待很久也沒關係就對了!阿誠很想這麼說,不過他還是就此打住。
「卡拉OK之後呢?」快兒又問。
「咦……」
「我在問你卡拉OK之後的不在場證明啦!」
「沒有……就是那個,」汗水從阿誠的脖子後面流了下來,「因為我不知道不在場證明需要做到幾點,所以就想說先做卡拉OK……」
阿誠的背部感到撞擊力,因為快兒踹了駕駛座的背後一腳。
「搞什麼!就只有這樣啊?」敦也齜牙咧嘴,「短短兩小時根本沒意義嘛!你知道我們半夜有多辛苦嗎?」
「敦也!」
快兒一叫,敦也便住口了。看來快兒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們半夜到底做了什麼事。
「沒辦法,那場卡拉OK之後我們就去餐廳好了,就是我們常去的那間Anny』s。」快兒下了決定,「然後再回到敦也的房間,我們三人一整晚都在一起。就這樣吧。」
「我也是?」阿誠驚訝得轉過頭去。
他的肩膀被快兒抓住。
「怎麼?你有意見啊?」
「不,不是的。」
「那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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