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你到這裡來的目的?」她問。
「是的,妥協時賠多少錢。」
她做了一個小小得意的姿態。「妥協時的數目,」她說:「是17875元。」
現在輪到我驚奇了:「那麼你來這裡想要得到什麼呢?」
「當然是受傷X光照片的複印本。」
我想了一陣子說:「我對不起,我實在是笨。我確是才知道還有其他訟案,所以腦子一下轉不過來——可以說是不切實際。」
「保險公司會有什麼反應?」她問。
「他們可能各自分開做一些調查工作。」我說。
勝利的獰笑掠過她面孔,她說:「他們要是動作快一點,就很好玩了。」
我說:「好奇心的事,你還沒有解釋呢。」
「好,」她說:「你說你自己笨,我看一點也不見得。寇太太想買下蘇百利大廈,也想買下蘇老頭不再找她麻煩。」
我點點頭。
她說:「那麼!用點你的腦子。」
「是不是凌記老地方的房租契約有毛病了?」
「大概吧。」
「一旦房屋買賣成交,房租就自動到期了?」
「90天之內。」
「你是替凌弼美在工作——捉住他小辮子,不使他買大房子。」
「有點差不多。」
「你和凌弼美又是什麼關係?」
「你說笑。」
「你認為是,就算笑話。」
她說:「凌弼美除了生意上,其他對我並不重要。老實說這件事與你無關,但我還是告訴你。凌記老地方裡面那個衣帽間,香煙雪茄攤是屬於我個人包下的。」
「你有必要自己來工作嗎?」我問。
「為了錢的理由,並不一定要自己工作。但是你有了這個生意,最好是親身自己參加在裡面。」
「你不在乎——工作時的情況。」
「你說那制服?別傻了,我有一雙漂亮的腿,有人要看,就給他們看,又不少一塊肉。」
「你的意思是一旦寇太太買下大廈,凌弼美不是搬家,就是要重新和新主人簽約,所以.你也跟著倒霉,不是掉了收入,就是增加房租?」
「大致不錯。」
「凌弼美知道寇伊瑪過去的醜事,讓你來查清楚,是嗎?」
她躊躇了2秒鐘說:「我們不談凌先生。」
我聽從她,又問:「你說寇伊瑪以前搞過這種把戲?」
「好多次。」
「在哪些地方?」
「一次在這裡,一次在舊金山,一次在內華達州,一次在內布拉斯加州。」
「每次都用她自己名字?你能確定?」
「是的。」
「你從哪裡得來的消息?」
她搖她的頭。
我說:「多半是凌弼美給你的。那個你剛才去拜訪的人叫什麼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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