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老地方》 - P26

 約會老地方

 厄爾 斯坦利 加德納 作品,第26頁 / 共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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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平靜地說:「你下樓時手中帶著鑰匙,表示你準備好回去時應用的。」

「當然我知道我進大門要用鑰匙,回自己公寓要用鑰匙,兩扇門都是彈簧鎖會自動鎖住的。」

我說:「因為你知道你還要用到鑰匙,所以你進門后拿在手裡,你把皮包拋到桌上,鑰匙還在手中。你把鑰匙帶進卧室,把鑰匙拋在床上,脫去上衣,脫去襯衫,把自己包在大衣里,把頭伸進浴室確定死人仍在那裡。抓起鑰匙就在往下跑。」

「胡說八道!」她不屑地又再拿起話機正經地說:「現在我真要報警了。」

我說:「在那軟軟的枕頭上,你可以看到你拋下鑰匙時,鑰匙停留在什麼地方。」

「這——」她放下話機自椅上跳起,衝進卧室門,向里看了一眼,走出門來嘲笑地說:「多聰明一個私家偵探。床上有床罩,連枕頭都罩住的。即使我把鑰匙拋在枕頭上,那麼厚的床罩上也留不下痕迹來。」

「我知道。」

「那為什麼說我枕頭上有痕迹?」

我說:「假如你是說的實話,鑰匙始終在皮包里,你就不會急急的進去看你的枕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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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一回,又坐下。

我說:「這是警察一定會想到的。我自己還看到別的不能符合的地方。你很希望我看到你大衣裡面只有極少的內衣,表示你出來得很匆忙。你突然找到了寇太太的毛病,必要時用來對付她太有用了。不斷的興奮使你自孔家出來時連排檔都吃不進。我的正確推理:你下午回家,脫去衣服,走進浴室,看到蘇百利的屍體在浴盆里。你確定他已死了,冷靜地坐下思考了一陣,吸掉了那半支煙——看那煙灰缸里有半支抽過的煙,尾巴上還有口紅——你穿回衣服,又出去了,臨走仔細地看過沒有留下一點證據,證明你曾經回來發現過屍體。你忽視了那香煙頭。」

「於是你急匆匆的去看孔費律。你發現我曾到過他家,把你計劃破壞了。我又正好在門外等你,使你更不知所措。你拖時間研究問題,你要找一個證人,證明你完全無備情況下回家,發現那玩意兒在你浴盆里。假如沒有我,你會隨便帶一個人和你回去的。既然有我,也不會比其他人差,可以做你的證人。我會更認真,更有力地告訴警察,使警察相信。所以我就入選。你拿鑰匙進大門,進公寓門。你把鑰匙放在床上,把皮包放在客廳桌上故意沒關上。你把衣服脫去,拿件大衣圍上,匆匆再看一眼,跑下來跟我演戲。你以為我會入級?電話報警——說你只上來3分鐘不到,而——」

她厭煩地看看我:「好吧,你到底要我告訴你什麼?先拿支煙來。」

我給她一支煙,說道:「我要事情的真相。」

「好吧。大概就像你說的那樣。我沒想到鑰匙還有那麼多學問。」

「你出去看孔費律之前,發現了那屍體?」

「是的。」

「知道他是誰?」

「當然。」

「知道他死了?」

「是的。」

「而後呢?」

「當然我認為寇太太想嫁禍於我。他跟她在一起。現在他在我公寓里——死的。我覺得不是味道。我又想了想,沒有人知道我回過公寓。我決定出去,先把寇太太的把柄找到,再去找她和她攤牌。再不然找個證人,可以給我做不在場證明。這時候你從天而降,起先我非常討厭你湊什麼熱鬧,最後決定你是天賜的好證人。」

我說:「請恕我有問題直接問。」

「什麼問題?」

我用頭向浴室比了比:「他以前來過這裡嗎?」

她看著我說:「來過。」

「什麼關係?」

「主要是來問我凌記老地方生意好不好。可能不可能請凌先生加房租。」

「沒有非分要求?」

「當然他試過,而且試過不止一次,知道我沒有這意思就不再試了。」

「你有沒有把老地方營業情況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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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也沒有泄漏。」

我說:「我們再去看一下屍體。」

「我們不應該觸碰任何東西,應該先——」

「是不應該。」我說。

我們又走進卧室來到浴室。她現在已經非常鎮靜,一點也不驚慌。

我盡量不碰到任何東西,仔細地觀察著屍體。很明顯他是被人用個重物打擊在左太陽穴,顱骨骨折而死亡的。被擊處留有長方型頭骨凹下的印於。我伸手到他外套右側裡面口袋拿出一隻皮夾。皮夾里有鈔票,好多好多鈔票。左邊口袋裡有本記事本。首頁上寫著:「蘇百利,福祿大道3271號。緊急通知人。蘇有實,麻老老街963號。本人血型A型」。我合上記事本。把皮包和記事本放回去。

屍體左手腕上帶了只昂貴的手錶。我看錶上時間。

5點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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