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的是挽著江津子手臂的主任。
「嗯。」木曾難於回答。執拗的疑惑駁回山野刑警的輕俏頑皮話。
我究竟在那兒見過這個孩子呢……好像在那兒見過她——什麼時候?在何處……
「開始尋寶吧!」
充滿活力的聲音響起。留下來的鑒定人員,管區警員都開始活動。走動聲、搬東西聲在屋中此起彼落。
山野刑警打開窗戶,對著還站在那裡不動的木曾問道:「木曾,要從那裡開始,剛才已經找過一遍了。」
「這樣好了,分屋內和屋外兩班。以江津子來回的路線為中心。附近的居民我去打招呼。」
「其實天這麼暗真不好找。不是愛模仿那個女人,今晚還真想去和月亮做朋友呢!」
山野說著把頭縮回去。木曾不高興地睨了他一眼。木曾感到自己情緒的激動。對女人留下的話語餘韻,被山野衝散感到憤怒。
木曾不期然地仰頭看天,從早上就一直陰沉的天氣,至今仍無下雪跡象,黑暗緩緩展現於他的視界。他在心中念道:——那個小女孩子的臉,為何存在於他的記憶中?在那兒遇見過她?……那兒遇見過她……
夜晚十一點。
十餘名警員拖著疲憊身心回到分局,搜查沒有結果,奉主任之命暫停撒回了。現場留下三名年輕警員看守。分局長走到辦公室外迎接。
「辛苦啦。很冷吧,大家到樓上去,那裡有熱茶。」
他們都不約而同地低下頭。每個人的眼神都含著濃厚失望與焦慮。木曾拖著笨重軀體走到主任跟前:「對不住,沒有達成任務……」
「沒有關係,一定能找到的,一切等明天解決,那裡留有年輕人,別擔心。」
主任雖如此勉勵,但也無法掩飾失望的表情。因輕估能簡單找到,這個失敗打擊相當沉重。
主任對兇器搜索表現異常固執,並且由帶回分局的江津子口中,問不出新口供,她仍然一味否認的態度,也增加不少他的惱怒。他打算把關鍵性的兇器,擺在她眼前,詰問兇器來源,從側面證實凶行。
犯人之中,有許多雖然坦承作案,卻不願順從說出兇器的去向者。偵辦人員明白,若不把兇器尋獲,還有全盤推翻供詞的機會,所以兇器無疑是最後的物證。
會議室的暖爐發出聲音燃燒著。木曾拉過椅子坐到爐前喝熱茶。
經過那麼仔細的搜查,為何無法找出兇器?他從口袋中掏出手冊,把現場配置圖,和自製的「江津子行動時間表」翻開來重新檢討。
現場位於新參町住宅區。狹窄巷道兩側並排著中級上班族的住宅。小巷兩端和寬大馬路成直角交叉。如英文字「H」的橫划部分即小巷道。美鈴音樂教室大致在中央的地方。
當木曾他們趕至現場檢證時,兩端巷口已布置妥了禁止通行的封鎖線,主任還笑著說:「布置了這麼大的封鎖網啊!」
站在一邊的警員,對於這類事件似乎還很生疏,露出驚恐臉孔說,「這樣是否不對?我以為夜間巷子里交通量小,所以才……」
當時主任還開朗地說:「不,沒有關係,這樣才是真正的瓮中捉鱉!」
結果看來,這個布置,可以說最恰當了。換言之,江津子行兇後,所行動的範圍,大致上完全受到封鎖,現場保存得相當理想。
走出現場的音樂教室,向左走到巷口角有一家香煙店。就是昨天發現偽鈔的那家店鋪。香煙店對側街角有一個郵筒。警戒線的繩索便從郵筒拉到香煙店的屋子。江津子去購物的松葉食品店,是從香煙店左轉后的第二家。也就是說,江津子的行動範圍,就在這個數十公尺距離的來回範圍。
主任走到垂肩陷入思考中的木曾身邊:「我想決定申請江津子的逮捕狀。」
「是么?」
木曾簡短地回答,沒有抬頭。是我最初指出江津子的罪嫌,如果,這是個錯誤——他突然惑到激烈的不安。
他的眼睛忙碌地追逐小冊中的字跡。這是他自己實地走過,以及把探訪所得到的資料,檢討之後作成的時程表:
五時三十五分(約)被害者來訪
(二十二分鐘……孩子在家。閑談?)
五時五十七分孩子赴鄰家
(六分鐘……行兇?兇器處理?)
六時0三分江津子出門購物
(三分鐘……去程步行時間)
六時0六分江津子到食品店
(七分鐘……店內、購物、打電話)
六時十三分江津子離開店
(三分鐘……回程走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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