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遊泳吧,」我回答他。 VII 4月7日 「你錯過了很有趣的一課,」蒂娜告訴我。 我聳了聳肩——她難道沒注意到我皮膚曬成棕褐色了? 戈登注意到了。 「你到哪兒去啦,塔克?」他問。 我告訴了他。 「你看上去不錯,塔克,」說著,他笑了。 「寫作是一種勾引行為,」戈登在這次課上告訴我們。 VIII 4月14日 戈登和哈羅德‧布魯姆、哈羅德‧布洛基、唐‧德裏羅、辛西婭‧奧齊克以及DNA的發現者之一詹姆斯‧沃森都是朋友。 他用他們的故事讓全班人快樂,告訴我們他們經常在一起吃飯的情形。 他甚至還提到維利奇的一家他喜歡的意大利餐館。 (我下決心經常到這家意大利餐館去試試,看能否看到唐‧德裏羅在那兒吃意面。 ) 這次,我讀了有關一個不幸的女人的#小說 故事。 她在打掃屋子,屋子打掃完後,一片樹葉從開著的門被風吹了進來。 由於什麼都打點完了,屋子已經很幹淨——連廢紙簍都清空了——她不知道對這片樹葉該怎麼辦,於是就把它吃了。 誘惑者(7) 戈登雙手捧著頭。 他連看都沒看我一眼,說:「塔克,塔克,這故事沒有道德點。 如果沒有反諷,你絕不能用第一人稱來聲稱情感。 」 我很想聲辯,但知道最好不要。 我想抽煙。 「沒有張力,沒有戲劇。 小說成了散文,成了獨白,」戈登還這麼宣稱。 我什麼時候才能學會? 什麼時候戈登才會喜歡我的小說? 「小說,」戈登對全班同學說,「必須創作出一個論點,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很容易了。 得不到什麼東西。 要參與到一個對你自己來說很困難的活動中去,不要只是自己報告這件事情。 」 IX 4月21日 上課前,我和蒂娜吃了頓較早吃的晚餐。 蒂娜告訴我,她簽了個合同,要出一本短篇小說集。 她告訴我,她到戈登辦公室去拜訪他了。 她見過別的編輯,他們送書給她,請她吃飯,她說。 「那太好了,」我說。 我盡量讓自己聽上去是真的為她感到高興,但我其實並不高興。 梅利莎是班上簽了合同要出短篇小說集的另外一個女人。 她身材苗條,金發碧眼,穿著雅致的紅色高跟鞋(顯然,我很關注人們的鞋子)。 她讀了一#小說 個住在威斯康辛的家庭的故事。 這家人在湖上有座房子。 那是些令人難以置信、支離破碎的日子,她的小說是這麼開始的。 是夏末的日子。 天空藍得那麼遼闊,雲彩總是呈現出大平原上野牛的形狀,一只接著一只,身形巨大、牛毛粗濃、駝著背,牛卻低著頭觸到平地……她繼續讀著。 戈登很是贊賞。 「寫得不錯,約翰遜,」他對她說。 「如何寫出迷人的句子?」戈登根據梅利莎的小說問道。 然後回答:「通過表達欲望。 不要認為是通過交流,而是通過心醉。 你,作家,就是有遠見的人,是你自己欲望的見證者。 」 「要敢於別出心裁。 面對別出心裁。 要勇敢,」我們要離開時,他這麼告訴我們。 走出去時,我鼓足勇氣告訴梅利莎:「我喜歡你的小說。 」 結果發現,我們倆住的地方離得很近,我們就一起走回家了。 我們於是成了朋友。 第1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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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繆斯和惡魔》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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