禕葉洛知天下秋

陳黎黎 作品 第 104 頁 / 共 166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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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葉知秋這麼一問,任俊熙停住了手中的動作,發出了一聲難以言喻的笑,葉知秋竟然覺得有些發毛。

「葉知秋你這個多事精,誰允許你擅自主張給我介紹對象來著?」任俊熙眉頭微蹙。今晚這一系列所謂巧合,真的只是巧合?經葉知秋一問,更加坐實了這一切不是巧合了,任俊熙想道。

「我……」葉知秋語塞。果然,她和任俊熙還沒有熟到這種介紹對象的地步。這次,還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好啦,我就是這麼一說。不要一臉自責得不得了的樣子,都要害我有罪惡感了,我才是『受害者』好嗎?」任俊熙笑了笑。

「對不起啊。」葉知秋連忙道歉。

「無論如何,二狗的事情還是謝謝你了。」任俊熙說完叫來了服務員結賬後便准備離開了。

「我要回趟醫院,你可以自己回去吧?」

「可以的。」葉知秋點點頭。

任俊熙起身,葉知秋緊跟其後。兩人走到了餐廳門口後,任俊熙叫了一輛出租車。原本以為任俊熙是給自己打的車,誰料他卻打開了出租車後座的車門,隨後望向了葉知秋。葉知秋愣了愣,看了任俊熙一眼,只見他輕輕地擺了擺頭,示意葉知秋坐進去。「到了微信告訴我一聲,車牌號我已經記下了,注意安全。」任俊熙話畢,關上了車門,葉知秋甚至還來不及跟他說一聲「好的。」出租車啟動後,看著車窗外任俊熙的身影越來越小,越來越模糊,葉知秋若有所思……

這種一言難盡的感覺啊……

第100章 現實中的未婚生子都怎麼樣了?-1


葉知秋記得自己中學那會特別喜歡看言情小說,尤其是霸道總裁文。(捂臉)印象很深的故事框架便是傻白甜女主和男主相愛相殺一段時間後因為某些誤會或者現實阻撓而不得不分開,而後女主在不知道什麼地方生下了了男主的孩子,獨自辛苦撫養,多年後男主費勁千辛萬苦終於找回妻兒,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諸如此類的套路。每每看到這些情節,葉知秋總是心頭一緊,雖然被虐得不要不要的,但她總是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大概是個抖M吧!白眼,白眼。)

最近收到的一個撫養費糾紛的案件,這已經不是葉知秋遇到的第一個非婚生子向親生父親追討撫養費的案子了。每次遇到這類案子,葉知秋就特別難受,大概是因為現實太過於赤裸裸吧,能走上訴訟之路的,結局往往大同小異。

這個案件,雙方十年前已有過訴訟,當時是確認親子關系,葉知秋看了看十年前已經有些泛黃的判決書,孰是孰非,是人是狗,大抵也一目了然了……

女人叫歐紅,她與被告紀磊相識後,紀磊便時常邀請她去舞廳指導她跳交誼舞。當時歐紅芳齡二

十三 四,而紀磊卻已是四十好幾了,並且已有家室,還育有一雙兒女。紀磊或許只是抱著玩玩的心態,而涉世未深、初次戀愛的歐紅早卻已陷入了成熟男人的魅力之中。不久歐紅便懷孕了。然後得知歐紅懷孕的消息後,紀磊便翻臉不認人,從此與歐紅斷絕了聯系。歐紅生下女兒一年多後便到法院起訴了紀磊。訴訟過程中,紀磊極力否認女兒紀嫻嫻是自己所出,聲稱歐紅當時可不止與他一個男人相好過。當法官問及是否需要做親子鑒定時,紀磊又以鑒定費用不在自己可承受範圍內為由拒絕了。雖然未經親子鑒定,但法院根據出生證上父親一欄為紀磊(身份證號碼相同),同時結合雙方陳述的事實推定紀磊為紀嫻嫻的父親,並判決其每月支付紀嫻嫻撫養費500元……


在那個年代,未婚生子必然是會飽受非議的。歐紅原本就工資低微,家庭環境也一般,父母被她氣得不輕。她勉強靠著自己支撐了十年,負心人紀磊自然沒有主動給過撫養費,女兒大些了她才讓女兒過去討要撫養費,也好讓女兒見見自己的父親。但誰知,每次都被紀磊嫌棄不說,僅僅500元的撫養費給得不情不願,諸多刁難,簡直是造孽!

說回葉知秋手上的這一件案子,時隔十年,是以紀嫻嫻名義起訴紀磊的撫養費糾紛,即將十二歲紀嫻嫻准備上初中了,歐紅卻下了崗。她這個年紀已經不好找工作了,只能勉強靠著打零工維持生計。眼看女兒所需的各項費用日漸增加,迫於無奈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了。

葉知秋看完訴狀,長長地歎了一口氣,男人啊男人。

她之前看的都是小說,簡直都是在放狗屁。還多年苦心積慮找回自己心愛的女人和娃?開玩笑呢嗎?現實中的男人一個個甩手和翻臉的速度可是比翻書都要快呢。葉知秋有時候也會想,這些個女人為什麼要生下孩子?最慘的難道不是無辜的孩子嗎?或許是因為她沒有做過母親才不能理解個中緣由吧?

……分割線……

話說紀磊已經是將近六十之人了,居然還蓄著半長發和胡子,儼然一副破敗藝術家之感,大概是當年舞藝超群,才將歐紅迷得七葷八素吧?反正葉知秋是get不到他的顏。紀磊過來拿傳票那會,葉知秋雖然沒給他臉色看,但態度也十分淡漠,內心實則對他翻了無數個白眼。

第101章 現實中的未婚生子現在都怎麼樣了?-2(糟心的庭審)


本來是件讓葉知秋相當氣憤的案子,沒想庭審過程倒也能鬧出笑話。

法官:原告母親(歐紅),你與被告是如何相識的?

歐紅:他當年是區裏有名的交誼舞老師,我仰慕他已久,後來我外出上了學。沒想到幾年後兩人因為一場交通事故再次相遇,然後我便成了他的情人,他知道我喜歡跳舞,時常帶我去舞廳教我跳舞……

法官:被告是否確認原告所述?

紀磊:說的啥?

法官:就是問你倆怎麼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