禕葉洛知天下秋

陳黎黎 作品 第 155 頁 / 共 166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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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當事人稍等一下。」葉知秋對著話筒說了這麼一句話,然後起身離開了法庭,獨自在法官通道呆了一小會兒。

說真的,她沒有想象過和張‧洛再次相遇會是這種場景。

她不斷告訴自己,這是工作。無論如何,她必須要保持法官的專業素養,什麼私人情緒通通都得拋開,眼前還有一場惡戰要打呢!

於是,她深深吸了一口氣,重新回到了法庭……

第147章 人情債?


#一周前#

年後,張‧洛終於把執業證的事情給辦好了。林律師趁這個機會便把手上一個燙手山芋扔給了張‧洛。美其名曰,給件小案子讓張‧洛練練手,找找當年的感覺。

張‧洛接過案卷後迅速翻閱了下,很快他便眉頭一皺,「離婚案?」

「對呀,怎麼了嗎?覺得案子太簡單了?」林律師笑眯眯地望著張‧洛,似乎刻意曲解了張‧洛意思。張‧洛心想,林律師向來知道他最不喜歡也極不擅長辦這類案子,總不能還說是為了鍛煉自己的弱項吧?他剛剛簡單看了下,發現這件案標的不大,案情也不算複雜,林律師這種資曆肯定是不會接這種小案子的。看來是他的人情債了吧?扔給自己辦完全合理啊!頭大,老板發話,肯定不好拒絕,林律師這算盤打得挺好。

「‧洛,這件案就辛苦你啦。」林律師笑了笑,拍了拍張‧洛的肩膀。見狀,張‧洛也不好說什麼了,他識相地離開了林律師的辦公室。

當天,他便見到了當事人。

那是一個瘦小的中老年男人。他告訴張‧洛他不想離婚,可是卻數落了自己妻子一番不是。張‧洛覺得很搞笑,這男人是相當矛盾啊,面對自己口中一無是處的妻子,卻死活不肯離婚?

男人強調,房子是絕對不能分給那個女人一分一毫。

確切地說,男人言辭中表達的意思分明是這個房子是花他的錢買的,就是他一個人的。女人根本沒有權利擁有。

張‧洛試圖跟他解釋婚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而男人卻認為無論如何,張‧洛身為他的律師,就是要實現客戶的目的,否則他請律師有什麼用?這很合理吧?

「你們律師一個個不都是舌燦蓮花,死的也能說成活的嗎?更何況,我說的都是實話呢,張律師。」男人說道。

「黃先生,律師的職責當然是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但律師不是神,也無法超出法律辦案……」張‧洛保持耐心地和當事人解釋著。

「我不管,你看著辦吧。」男人輕哼了一聲後別過臉。

這是什麼魔鬼當事人啊?茅坑裏的石頭嗎?脾氣又臭又硬的。

……分割線……

原來,男人和女人是二婚,再婚的時候兩人年紀也不小了,自然也就沒生孩子。雙方爭議的房子是男人父親那一輩單位給分配的宿舍,從父親那一輩就一家人這麼一直住下來的了。五年前碰上單位房改,男人用了他的工齡將房子買了下來。那個時候,男人剛好和女人再婚不久,這房子自然屬於婚姻期間所購買的夫妻共同財產。雖說,事實上房子確實也是男人花錢買下來的。這一點對男人而言確實不公平了些,但夫妻的事情誰說得清了。

和男人接觸一會就會發現男人特別傳統和保守。而男人口中描述的女人是某美術學院攝影系的兼職老師。想必是比較前衛、開放的那一類人吧?這樣的兩個人結合,日子久了矛盾自然也就產生了……

「黃先生,陳女士已經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了。首先,你要有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的思想准備。其次,房子的問題陳女士訴求說的很明白,可以歸你所有,但需要由你對價補償……」

張‧洛相信男人是明白法律規定的,就是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內心忿忿不平罷了。

「憑什麼我要對價補償?買房她出錢了嗎?這是我家祖屋,將來給我兒子的,她還要不要臉了?」男人一聽便著急上火。

「黃先生我跟你解釋過房子的權屬問題了。我建議還是和對方協商解決吧。如果讓法院判決,事情就沒那麼好辦了。」

……

不知道經過了多久,張‧洛才結束了和當事人的談話。張‧洛都開始有點懷疑自己的溝通能力,反正他是投降了,還有什麼辦法,只能按照當事人的意思破罐破摔了唄。

第148章 我所沒有想象過的場景2


葉知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S市B區人民法院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陳美起訴被告黃紹離婚糾紛一案,本案由審判員葉知秋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理,書記員賈少哲擔任法庭記錄及負責其它事務性工作。如果當事人認為審判員、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可以要求換人審理,原告是否需要申請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