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的先生是個曾經留學英國的年輕人,名喚唐伯芳,入府時二十二三歲,講的說的都是年少的顯‧原來不知道的,現在想要知道的。明月眼見著他漸漸專心,人也正經了,有一日看他居然做些數字和圖形的題目,濃眉緊鎖,絞盡腦汁的樣子,她趴在窗頭,捂著嘴巴,咯地一笑:他可受苦了吧,這回?
他抬頭一看是這個小家夥,筆扔在旁邊道:「幸災樂禍可不好。」
「你做啥呢?」
「代數題。」
「代數」是個什麼鼠?把他難為成這樣,她搖頭晃腦地哈哈笑。
他說:「你進來,我這兒有山東來的黑櫻桃吃。」
她撇撇嘴巴:不稀罕。
他把裝櫻桃的琉璃杯子拿到窗台上,撚了一顆,離了半尺遠的距離扔在她口中,明月含到嘴裏,咬了下去,濃鬱香甜的汁水仿佛流到她小心裏面去了。
顯‧說:「丫頭,會寫自己名字嗎?」
她搖搖頭,不會寫也不耽誤她吃飯睡覺還有玩啊。
顯‧於是拿了張紙在上面寫了四個筆畫,明月左看右看,看明白了,也生氣了,抬起頭,悶悶問他:「你怎麼寫了兩個『二』,你才二呢。」
他也吃了顆櫻桃:「這不是你名字嗎?」
「這是你名字。」
「你啊,以後也學著認識幾個字吧,怎樣也得把自己名字寫出來啊。」
她後來也開始跟著伯芳先生學寫字了,毛筆字寫得像筐一樣大,後來越來越小,越來越好看了,在他寫的那兩個「二」上,加了些筆畫,漸漸成了自己的名字「明月」。九歲的時候,他送給她一根自來水筆,金色的筆放在小黑絨匣子裏,真奢侈真漂亮啊,深夜裏她才舍得看一看。
天是一點一點變的。
她看見老王爺拿著從京城來的書簡發愁,她也看見有年輕的學生在街上結隊遊行請命,王府深宅大院裏的生活像井水一般死寂,可井外的火卻越燒越旺。
那年夏天,老王爺進京面聖,明月的爹爹要護送同行。仿佛一切都有預兆,爹爹臨走的時候告訴她衣服鞋子都放在哪裏,積蓄若幹都藏在何處,告訴她照顧好自己,爹爹可能一個月之內不能回來,一個月之後就是中秋了,天冷了,你自己要添好衣服。
可是爹爹沒能回來,他替王爺挨了刺客一槍,子彈打在肺子上,最後連句話都沒說出來就斷氣了,老王爺把明月爹爹的屍首帶回來厚葬,又下旨全府上下從此善待明月姑娘,她再不是下人,有了自己的小樓,華麗的房間,被人伺候,每一季都有裁縫來做新的袍子。
外人看來,她是乖乖的,簡直有點傻的小孩兒,被忽然到來的得失嚇呆了的小孩兒,沒有表情,沒有反應,不知悲傷,也不懂感恩。
沒人見到她夜裏哭。
除了顯‧。
他陪著她,用手去擦她源源不斷的眼淚,耐心聽她說話,回答她的問題。
「他們為什麼把我爹爹葬在這裏?」
「人走了,要回故土。」
「我爹爹,他好像不是這裏人的。」
「他是哪裏人?」
「跟我說過的,我忘了……你看我多笨,我怎麼把這事兒都給忘了?」她說話的語氣很穩定很平靜,如果不去看她,好像這個孩子根本就沒有哭泣一樣,可是她的眼淚不停的洶湧的流出,流得他都來不及擦,之後很久,他有一天不知道跟誰生氣了,把自己臥室的珠簾子狠狠地拽下來,那些玻璃珠子滴滴溜溜地跑了一地,他坐在榻子上發呆,想到的就是她現在這個模樣。
天慢慢變了。井裏的王爺還是王爺,井外面連皇上都沒有了。
老王爺病重,顯‧迎娶蒙古貴族的大女兒沖喜。她看著他騎著高頭大馬,她看見新娘子被人攙扶著踩過火盆,她看著他們的身上都是紅色墜滿綾羅綢緞的袍子,她聽見鑼鼓喧天,鞭炮齊鳴。她終於跟著眾人一起跪下去,祝福他們福壽安康,早生貴子,只不過後來才知道,一切都有悖心願。
=已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