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年,太宗謂荊王元景、漢王元昌、吳王恪、魏王泰等曰:「自漢已來, 帝弟帝子,受茅土、居榮貴者甚眾,惟東平及河間王最有令名,得保其祿位。 如 楚王瑋之徒,覆亡非一,並為生長富貴,好自驕逸所致。 汝等鑒誡,宜熟思之。 揀擇賢才,為汝師友,須受其諫諍,勿得自專。 我聞以德服物,信非虛說。 比嘗 夢中見一人雲虞舜,我不覺竦然敬異,豈不為仰其德也!向若夢見桀、紂,必應 斫之。 桀、紂雖是天子,今若相喚作桀、紂,人必大怒。 顏回、閔子騫、郭林宗、 黃叔度,雖是布衣,今若相稱贊道類此四賢,必當大喜。 故知人之立身,所貴者 惟在德行,何必要論榮貴。 汝等位列藩王,家食實封,更能克修德行,豈不具美 也?且君子小人本無常,行善事則為君子,行惡事則為小人,當須自克勵,使善 事日聞,勿縱欲肆情,自陷刑戮。 」 貞觀十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曆觀前代撥亂創業之主,生長人間,皆識 達情偽,罕至於敗亡。 逮乎繼世守文之君,生而富貴,不知疾苦,動至夷滅,朕 少小以來,經營多難,備知天下之事,猶恐有所不逮。 至於荊王諸弟,生自深宮, 識不及遠,安能念此哉?朕每一食,便念稼穡之艱難;每一衣,則思紡績之辛苦。 諸弟何能學朕乎?選良佐以為藩弼,庶其習近善人,得免於愆過爾。 」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吳王恪曰:「父之愛子,人之常情,非待教訓而知也。 子能忠孝則善矣!若不遵誨誘,忘棄禮法,必自致刑戮,父雖愛之,將如之何? 昔漢武帝既崩,昭帝嗣立,燕王旦素驕縱,‧張不服,霍光遣一折簡誅之,則身 死國除。 夫為臣子不得不慎。 」 貞觀中,皇子年小者多授以都督刺史,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諫曰:「昔兩漢 以郡國治人,除郡以外,分立諸子,割土封疆,雜用周制。 皇唐郡縣,粗依秦法。 皇子幼年,或授刺史。 陛下豈不以王之骨肉,鎮‧I四方,聖人造制,道高前古? 臣愚見有小未盡。 何者?刺史師帥,人仰以安。 得一善人,部內蘇息;遇一不善 人,闔州勞弊。 是以人君愛恤百姓,常為擇賢。 或稱河潤九裏,京師蒙福;或與 人興詠,生為立祠。 漢宣帝雲:『與我共理者,惟良二千石乎!』如臣愚見,陛 下子內年齒尚幼,未堪臨民者,請且留京師,教以經學。 一則畏天之威,不敢犯 禁;二則觀見朝儀,自然成立。 因此積習,自知為人,審堪臨州,然後遣出。 臣 謹按漢明、章、和三帝,能友愛子弟,自茲以降,以為准的。 封立諸王,雖各有 土,年尚幼小者,各留京師,訓以禮法,垂以恩惠。 訖三帝世,諸王數十百人, 惟二王稍惡,自餘皆沖和深粹。 惟陛下詳察。 」太宗嘉納其言。 卷四 規諫太子第十二(凡四章) 貞觀五年,李百藥為太子右庶子。 時太子承乾頗留意典墳,然閑宴之後,嬉 第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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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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