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仍然愛她,一想起那個衣冠楚楚的英國青年擁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著他的靈魂。 他到底對她打得什麼主意?他真的愛她嗎?也許是真的,像她這樣的姑娘,誰能不愛呢?梅瑞姆愛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夠的證據。 如果不愛,她就不會接受他的親吻。 啊!他的梅瑞姆愛另外一個男人!他沉吟良久,極力回避這個可怕的現實,希望想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 內心深處,克拉克很想跟蹤這個男人並且把他給殺了。 可是,決心難下。 他總是想。 梅瑞姆愛他。 難道自己能去殺她愛的人嗎?他悲傷地搖搖頭。 不,不能。 後來,他決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講個明白。 可是剛想行動,瞥了一眼自己裸露著的身子,自慚形穢,只好作罷。 他,一個英國貴族的兒子,就這樣毀了自己的一生,就這樣把自己降低到獸的水平。 他羞於去見自己深深愛戀著的姑娘,羞於把自己火熱的愛獻給她!他不想去見這個叢林裏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給予她什麼。 已經有好多年了,險惡的環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邊。 後來,他又變得傲骨凜然,泯滅了最後一點重返文明社會的希望。 兒時的冒險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運和巨猿阿卡特聯系到了一起。 在那座海濱旅館殺死無賴康頓,又使他因為懼怕法律的懲罰而遠走叢林。 以後,無論白人還是黑人不但不願意與他和睦相處,還總是刀槍相見,使得他在可塑性極強的童稚時代,心靈便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他開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對。 後來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誼,渴望她的愛情。 梅瑞姆被搶走之後,他是那樣痛苦,覺得和任何人的來往都極其乏味,都是一種折磨。 後來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願地成了一只野獸;那麼就像野獸一樣生,野獸一樣死吧。 現在,後悔也晚了。 梅瑞姆還活著,而且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縮影突然出現在他的眼前。 克拉克十分痛苦。 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從他的心中奪走,進步與文明卻使她從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 在她的新世界裏,她又愛上一個與她同類的男人。 克拉克明白,這是對的。 她不是為他——個裸體的人猿而生的。 是的,她不是為他才來到這個世界,但他仍然屬於她。 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給她以幸福,至少要盡最大的努力幫助她得到幸福。 他准備跟蹤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首先弄明白他對梅瑞姆並無惡意。 這以後,盡管嫉妒折磨著他的心,為了梅瑞姆,他將暗中保護他。 不過,願上帝保佑,如果這個年輕人錯待了梅瑞姆,他可絕不會有好下場! 他慢慢地站了起來,舒腰展背,鐵拳舉過頭頂,雙臂結實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膚下面像小山一樣隆起。 樹下有什麼響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來是一只羚羊跑到這塊林中空地。 克拉克立刻意識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頭野獸。 而剛才,心中奔湧著的愛情似乎使他變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 羚羊正從空地走過。 克拉克跳到對面那棵大樹下面。 他的動作那麼輕捷,就連羚羊這樣敏感的動物也沒有聽見他已近在咫尺。 克拉克解開盤在腰間的草繩——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種武器,用起來已經相當熟練。 他現在出去打獵,只帶兩樣武器:獵刀和草繩。 因為這兩件既輕巧又便於攜帶,長矛和弓箭比較笨重,平常他總是把它們藏在一個很秘密的地方。 現在他右手拿著索套,左手拿著盤成一圈的長繩。 羚羊離他只有幾步遠了,克拉克從藏身之地一躍而出,套索也同時從枝蔓糾纏的灌木叢中甩出。 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條長蛇,在它頭頂盤桓,然後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 克拉克猛收長繩,拉緊索套。 然後他把繩子在腰間系好,右手輕輕一抖,那只還在拼命掙紮的羚羊便一個跟頭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國西部那些玩繩技的家夥那樣,自個兒走到倒下去的動物旁邊,而是甩開兩條粗壯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獵物拖過來,然後像豹子席塔一樣,猛撲上去,鋒利的牙齒緊緊咬住它的脖子,獵刀同時刺穿它的心髒。 克拉克收拾好草繩,叢羚羊身上割下幾大塊肉,爬到樹上,心平氣和地吃了起來。 吃飽之後,他朝附近一個水坑蕩過去,痛飲一番,便呼呼大睡起來。 他心裏當然明白,梅瑞姆和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還要幽會。 因為姑娘臨走時說的那句話:「今天晚上!」他是聽見了的。 他沒有跟蹤梅瑞姆,因為從她來去的方向判斷,她找到的那個「避難所」一定在平原那邊。 他不想讓姑娘發現自己,因此,不願意在那沒遮沒擋的一馬平川尾隨在她的身後。 只要和這個年輕小夥兒保持「接觸」就夠了,他現在要做的正是這件事情。 對於一般人來說,在莫裏森·貝尼斯先生離開林中空地這麼長時間之後,再確定他在叢林裏的位置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對於克拉克,情況就不同了。 他估計這個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營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別的地方,也還是逃不脫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個徒步行走的黑人結伴同行的騎馬人實在易如翻掌。 即使過去好幾天,克拉克電能循著他們留下的蹤跡,一直找到頭。 何況他們離開此地僅僅幾個小時,對於克拉克,簡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裏森·貝尼斯回到宿營地並且與漢森互致問候之後才幾分鐘,克拉克就已經無聲無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樹上。 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沒見那個年輕人再離開宿營地。 克拉克心裏納悶,梅瑞姆到底來不來這兒呢?過了一會兒,漢森和一位黑人奴仆騎著馬島開宿營地。 克拉克只是注意到了這個事實,對除了那個英國青年之外的任何人的行動他都沒有特別留意。 暮色降了臨,年輕人還在宿營地呆著。 吃過晚餐之後,他抽了好多煙,在帳篷前頭焦急地踱來踱去。 不停地吩咐黑奴往火堆裏加樹枝。 有一頭獅子咳嗽了一聲,他連忙鑽進帳篷,再出來時手裏拿著一支步槍。 他又讓黑奴往火堆裏扔了些樹枝。 克拉克看見他神情緊張,滿臉恐懼,差點兒笑出聲來。 難道占據了梅瑞姆心靈的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聽見獅子咳嗽就渾身哆嗦的人?這樣一個膽小鬼怎麼能保護梅瑞姆免受森林中無盡的苦難呢?啊,不過他們用不著在叢林裏忍饑受凍。 他們將生活在歐洲繁華的世界裏。 在那兒,那些身穿制服的警察會受雇來保護他們的。 一個有權有勢的歐洲闊公子難道還用得著親自出馬,保護她的妻子嗎?克拉克的嘴角又露出輕蔑的微笑。 漢森和他的仆人徑直向林中空地跑去。 他們到那兒的時候天已大黑。 他把仆人留下,自個兒牽著仆人那匹馬到叢林邊兒上等梅瑞姆。 大約九點,他看見一人一馬從莊園飛馳而來。 不一會兒,梅瑞姆便來到他的面前。 她滿臉通紅,神情緊張,認出來人是漢森,驚訝得倒退了幾步。 「貝尼斯先生從馬背上跌下來扭傷了腳脖子,」漢森連忙解釋道。 「他沒法兒來接你,只好讓我來把你領回到宿營地。 」 暮色已經很濃,姑娘看不見漢森滿臉得意的神色。 「我們最好馬上出發,」漢森繼續說。 「如果不想被他們追上,路上還得走快點兒呢!」 「他傷得厲害嗎?」梅瑞姻問。 「不厲害,」漢森回答道。 「還能騎馬呢!不過我們倆都覺得,今天夜裏他最好躺下來好好休息休息。 從明天起,他得騎著馬艱苦跋涉好幾星期呢!」 「可不是,」姑娘表示同意。 漢森掉轉馬頭,梅瑞姆跟在他的身後。 他們沿著叢林向北走了一英裏,然後鑽進從林直奔西面。 梅瑞姆跟著漢森就像盲人騎瞎馬,一點兒也沒注意這種「方向路線」的變化。 何況她壓根兒就不知道漢森的宿營地在哪兒,因此也談不到什麼注意不注意。 整整一夜他們騎著馬向西迤儷而行。 天亮之後,漢森停下來,簡單地吃了早點——離宿營地之前,他的馬褡褳裏裝了足夠的幹糧。 早餐過後,他們繼續趕路,而且一直沒有再停下來休息,直到烈日當空,他才勒住馬韁,朝姑娘打了個手勢,讓她翻身下馬。 「我們在這兒睡一會兒,讓馬也吃點兒草,」他說。 「沒想到你的宿營地這麼遠,」梅瑞姆說。 「我給他們留下過話,讓他們天一亮就拔營起寨,向北轉移,」漢森解釋說。 「這樣我們可以有個好的開頭。 我知道我這支商隊東西很多,腳夫肩背擔挑,走得很慢,咱倆很容易就能追上他們。 我估計,明天你就能看見你的小情人了。 」 可是他們整整走了半夜,第二天又走了一整天,還是沒有看見商隊的蹤影。 梅瑞姆因為有豐富的叢林知識,看出已經好多天沒人從這裏走過。 有時候她也能看到以前人們留下的蹤跡,而且是許多人走過的痕跡。 因為他們走的這條路有許多地方都是大象踩出來的,周圍的樹木也不高,很有點園林的味道,倒是一條可以自由馳騁的理想的小路。 梅瑞姆終於起了疑心。 她身邊這個男人對她的態度也漸漸地起了變化。 她經常發現他正貪婪地看著她。 先前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又在她的心中湧動起來,總覺得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人。 而且他顯然已經好幾天沒刮胡子了,亞麻色的胡茬開始覆蓋地的脖頸、面頰和下巴。 這胡子一長出來,姑娘越發覺得他不是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了。 不過,直到第二天,梅瑞姆才勒住馬韁,說出心中的疑問。 漢森向她保證,再走幾英裏總能到達宿營地。 「本來昨天就應該追上他們,」他說。 「他們一定走得比我估計的快得多。 」 「他們壓根兒就沒從這兒走過,」梅瑞姆說。 「我們看到的腳印兒是好幾個星期以前留下的。 」 漢森笑了起來。 第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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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子(人猿泰山四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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