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姬來。 公子遂如齊。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 邾人、秦人於溫。 天王狩於河陽。 壬申,公朝於王所。 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 衛元‧I自晉複歸於衛。 諸侯遂圍許。 曹伯襄複歸於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 還,自南河濟。 侵 也。 晉侯、齊侯盟於斂盂。 衛侯請盟,晉人弗許。 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 其君以說於晉。 衛侯出居於襄牛。 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 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 謂楚人曰:「不 卒戍也。 」 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屍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 於墓。 」師遷焉,曹人凶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 三月丙午, 入曹。 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 且曰:「獻狀。 」令無入僖負 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 魏‧摺⒌唑∨‧唬骸襖橢‧煌跡‧ㄓ諍斡校 鄙‧僖負 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 」距躍三百,曲踴三百。 乃舍之。 殺顛頡以 徇於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 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 我欲 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 我 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 楚愛曹、衛,必不許也。 喜賂怒頑,能無戰乎?」 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 晉侯在外 十九 年矣,而果得晉國。 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 天假之年,而 除其害。 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 』又曰:『知難而退。 』 又曰:『有德不可敵。 』此三志者,晉之謂矣。 」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 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 」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 實從之。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 」子犯曰: 「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 」先軫曰:「子與之。 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 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 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複 第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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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
第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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