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春秋左傳

 不詳 作品,第54頁 / 共2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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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姬來。公子遂如齊。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

邾人、秦人於溫。天王狩於河陽。壬申,公朝於王所。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

衛元‧I自晉複歸於衛。諸侯遂圍許。曹伯襄複歸於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

也。晉侯、齊侯盟於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

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

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

卒戍也。」

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屍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

於墓。」師遷焉,曹人凶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

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

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摺⒌唑∨‧唬骸襖橢‧煌跡‧ㄓ諍斡校 鄙‧僖負


  

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

徇於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

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

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

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

十九


  


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

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

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

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

實從之。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

「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

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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