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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 作品 第 49 頁 / 共 88 頁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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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舊族,愛親戚,明賢良,尊貴寵,賞功勞,事‧老,禮賓旅,友故舊。胥、籍、

狐、箕、欒、‧、柏、先、羊舌、董、韓,實掌近官。諸姬之良,掌其中官。異

姓之能,掌其遠官。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

職,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財用不匱。

冬,襄王避昭叔之難,居於鄭地汜。使來告難,亦使告於秦。子犯曰:「民

親而未知義也,君盍納王以教之義。若不納,秦將納之,則失周矣,何以求諸侯?

不能修身而又不能宗人,人將焉依?繼文之業,定武之功,啟土安疆,於此乎在

矣!君其務之。」公說,乃行賂於草中之戎與麗土之狄,以啟東道。

二年春,公以二軍下,次於陽樊。右師取昭叔於溫,殺之於隰城。左師迎王

於鄭。王入於成周,遂定之於郟。王饗禮,命公胙侑。公請隧,弗許。曰:「王

章也,不可以二王,無若政何。」賜公南陽陽樊、溫、原、州、陘、‧、組、攢

茅之田。陽人不服,公圍之,將殘其民,倉葛呼曰:「君補王闕,以順禮也。陽

人未狎君德,而未敢承命。君將殘之,無乃非禮乎!陽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

室之師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則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殘其姻

族,民將焉放?敢私布於吏,唯君圖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人。

文公伐原,令以三日之糧。三日而原不降,公令疏軍而去之。諜出曰:「原

不過一二日矣!」軍吏以告,公曰:「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夫信,民之所庇

也,不可失。」乃去之,及孟門,而原請降。

文公立四年,楚成王伐宋,公率齊、秦伐曹、衛以救宋。宋人使門尹班告急

於晉,公告大夫曰:「宋人告急,舍之則宋絕。告楚則不許我。我欲擊楚,齊、

秦不欲,其若之何?」先軫曰:「不若使齊、秦主楚怨。」公曰:「可乎?」先

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分曹、衛之地以賜宋人。楚愛曹、

衛,必不許齊、秦。齊、秦不得其請,必屬怨焉,然後用之,蔑不欲矣。」公說,

是故以曹田、衛田賜宋人。

令尹子玉使宛春來告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舅犯慍曰:

「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必擊之。」先軫曰:「子與之。我不許曹、衛

之請,是不許釋宋也。宋眾無乃強乎!是楚一言而有三施,子一言而有三怨。怨

已多矣,難以擊人。不若私許複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

公說,是故拘宛春於衛。

子玉釋宋圍,從晉師。楚既陳,晉師退舍,軍吏請曰:「以君避臣,辱也。

且楚師老矣,必敗。何故退?」子犯曰:「二三子忘在楚乎?偃也聞之:戰鬥,

直為壯,曲為老。未報楚惠而抗宋,我曲楚直,其眾莫不生氣,不可謂老。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