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曰:五藏已傷,六府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
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
勿止。
○刺熱篇第三
十二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
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
脈引沖頭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
滿泄,兩頷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痛走胸
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
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腎熱病者,先腰痛<骨行>酸,苦渴數飲,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骨行>寒
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
己死,刺足少陰太陽,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
赤,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熱病從部所起者,
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
也。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熱病始
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熱病
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
為五十九刺。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
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少陽之脈,色榮頰前,
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