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三年級時,簡東平恰巧跟陳劍河同選一門選修課,兩人因此有機會漸漸熟絡起來。簡東平很快就發現,陳劍河的怪毛病還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話雖然不多,卻總是帶著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們談起吳立帆和李今,當時那兩個人正打得火熱,無論走到哪兒都手牽著手,親熱極了,他估計兩人一畢業就會結婚,不料陳劍河卻斷言兩人很快就會分手。他的說法讓簡東平頗為吃驚,他反問陳劍河:「你怎麼會知道?」
當時陳劍河只是瞄了他一眼,冷淡地回答道:「這很明顯,只是你沒看到。」
之後,無論簡東平再怎麼追問,他都不肯再多說一句。諸如此類有始無終的談話經常發生在他們兩人之間,當時簡東平覺得陳劍河是在故弄玄虛。但不久後當他聽說李今和吳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驚。他一直想弄明白作為局外人的陳劍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麼,以至於他可以未卜先知,這個疑問一直持續到今天,終於成了懸案。
信件
寄信人:陳劍河
收信人:簡東平
寫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東平:
好久不見。聽說你現在是位旅遊記者,很為你感到高興。說來也許你不信,雖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卻一直覺得你是我身邊最有頭腦的人。我羨慕你雲遊四方的經歷和瀟灑豁達的處世態度。跟著眼於未來的你相比,拘泥於過去的我顯得多麼可悲,又多麼可笑。
給你寫信當然並非為了敘舊,其實我是想請你幫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我曾試圖自己解決,但因為我能力有限,實在是無能為力。而我環顧四周,身邊又沒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於是我就想到了你。我知道作為記者的你向來極富好奇心,我想熱衷於猜謎網遊的你一定會對我所說的事感興趣。而我也相信聰明的你也一定能我一個合理的答案。
事情還得從今年年初說起。今年年初,由於一些特別的原因,我決定從我一向居住的姐姐家搬出來,獨自生活。於是元旦過後,我就開始著手尋找房子。我向來好靜,所以我比較喜歡獨門獨戶的公寓房。但是看過的公寓房不是租金太貴,就是離我上班的地方太遠,或者就是環境髒亂不堪,讓我無法忍受。我的薪水相當微薄,要求又不低,所以找了一段時間,一直都沒能找到合適的房子。
後來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張兆勇,我們聊了幾句,他告訴我,他和袁橋正在找合租者。原來他們看中了市區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地段不錯,交通也方便,只是兩個人租的話,房租有點貴,所以再想找個人合租。這棟公寓離我工作的地方不遠,價錢也合適,看過房子後,我覺得環境也不錯,所以就同意搬過去跟他合住了。
我們三個人於今年二月初搬進了位於連景路上的雨花石公寓,我們的那套房子在9樓。我的房間相對小了一點,但屋子裏光線很好,樓下又有便利店,買東西十分方便。但對我來說,住在這裏最大的優點就是無須應酬各種各樣的閑人,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時間,所以總而言之,我對這裏相當滿意。我們三個人雖然性格和職業各不相同,但住在一起一直互不幹涉,相安無事。
可是,自從兩個月前三個女同學搬到我們隔壁904室後,我們的安靜生活就被打破了。搬過來的這三個女生,你也都認識,她們是李今、鬱潔和王盛佳。張兆勇說,她們的上班地點也都離此地不遠,這大概就是她們搬來這裏住的理由。
自從她們來了以後,張兆勇和袁橋總是想盡一切辦法接近她們,而另一方面呢,女生們似乎也並不討厭跟他們交往,她們不僅常常應邀來我們這裏做客,有時候也會主動舉辦一些聚會請我們過去。對於這樣的聚會,我通常都會拒絕,但有時候,如果是在我們的屋子裏舉辦聚會,我就很難回避了。這樣的聚會現在幾乎每個周末都會有一次,對我來說,這簡直是種折磨。
上個星期六的晚上,張兆勇和袁橋就在我們這裏又舉辦了一次聚會。我想說的事正是跟這次聚會有關。聚會的發起人是張兆勇,這次聚會的名義是慶祝鬱潔升職。鬱潔原先是這家公司的人事部秘書,現在被升為人事部副經理。升職、加薪、過生日,他們總能找到聚在一起的理由。那天,我故意在公司磨蹭到很晚才回家,我到家的時候,差不多是9點半了,但他們的聚會仍然沒有結束。
令我吃驚的是,我進門的時候,屋子裏居然一片漆黑,而我剛剛踏進門,就聽到廳裏傳來一陣恐慌的尖叫,隨後,又是一陣大笑聲。我正在疑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嚇了一跳,我回過頭去,原來是張兆勇,張兆勇說,20分鐘前他們正在跳舞,燈突然滅了,估計可能是保險絲斷了,現在袁橋剛剛買了保險絲回來,正在修。在黑暗中,我隱約看見女生們都擠在廳裏長沙發說話。
不一會兒,燈亮了,袁橋從門外進來,我們的電表總開關在樓梯口。袁橋告訴我,是因為家裏電器開得太多,用電負荷太大,所以保險絲才斷了,不過現在已經修好了。
因為恢複了光明,很快客廳裏的人也都恢複了常態,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我正想回房間,李今卻叫住了我,她說:「陳劍河,你老是一個人悶在房間裏有什麼意思?跟我們一起聚聚,難道我們會吃了你嗎?」她這麼一說,其他人也都紛紛勸我留下來,實在拗不過他們,於是我就同意坐下來跟他們呆上一會兒,因為大家都在喝啤酒,於是幾個女生就勸我也來上一杯,我這個人向來就不勝酒力,喝了酒後,馬上就腦袋發沉,於是沒呆多久,我就因為體力不支不得不回自己的房間了,回房間後,我馬上就躺下睡著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來後,跟往常一樣為上班做准備,我卻發現屋子裏的很多東西都沒有放在原處。比如,我桌上原來放著的鋼筆不見了,後來我發現它在我的拖鞋裏,再比如,我的cd機不見了,後來我發現它被放在我的枕頭下,還有那些酒瓶……顯然,是有人進過我的房間,並且翻動過我的東西,我突然想到,昨天我上班時沒把門鎖好,我的門鎖這兩天出了問題,經常碰不上。而我在整理東西時,卻突然發現有一件對我來說非常重要的東西不翼而飛了,這件東西平時一直放在我的抽屜裏,至於這件東西究竟是什麼,我現在還不方便說。我只想告訴你,這件東西對我相當重要。所以發現它不見之後,我非常著急,但是我找遍了整個屋子都沒有找到。
而在這之前,我敢肯定,那件東西確確實實還在原來的地方。我覺得毫無疑問,肯定是昨晚聚會中的一個人偷走了這件東西,我覺得不可思議,但又找不到別的解釋。不瞞你說,單單這個想法就讓我感到不寒而栗,因為他們個個看上去都不象是會做出這種事的人,我猜不出究竟誰會是那個賊。
後來我旁敲側擊地向袁橋打聽,昨晚聚會時是否看到誰進入過我的房間。但是他的回答讓我大吃一驚,他說幾乎每個人都進去過,他自己曾經進去想找根蠟燭,因為椅子不夠,張兆勇進去搬過椅子,至於女生們,她們好像都曾經在我的房間進進出出,至於進屋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找什麼東西,也或者是純粹出於好奇想進去參觀一下,因為在這之前我一直鎖著門,所以她們從來都沒有進過我的房間。
我後來又問了鬱潔,她也承認她們三個女生都曾分別進入過我的房間,她說,她進去是為了幫張兆勇搬椅子,還有一次則是為了找手電筒,至於李今和王盛佳,她說在聚會開始前,她們都分別進去過,不過她很堅決地表示,她們是不可能拿走我的任何東西的,她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太多疑,肯定是我自己放在什麼地方忘記了,她覺得不可能有誰會到我這麼寒酸的房間裏來偷東西,因為她們的收入都比我高。
看得出來,鬱潔對我問她這些很不高興,所以她的態度很生硬,而我也意識到把這件事張揚出去不是什麼明智的做法。於是我就沒再問下去,我決定自認倒黴,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我想在不引人注意的情況下再自己找找看。但是想不到,事情馬上就有了結果。
幾天後,我按照慣例從公寓後面的一條小巷子裏抄近路去公共汽車站,卻在小巷的垃圾桶裏很意外地發現了我丟失的這件東西,它被塞在一大堆的垃圾裏,只露出了一個角,但是它紅色表面上的燙金海螺標記還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就這樣,它又鬼使神差地回來了。但當我把它撿起來後,卻馬上發現它已經不完整了。
雖然失而複得,卻已經殘缺不全,很明顯是有人在故意作怪,我敢肯定就是這幾個人當中的一個,但是我實在猜不出,誰會做這樣的事,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而他偷走的那部分,我該怎麼說呢,對某人來說事關重大,所以我為此深感不安。
原諒我嘮嘮叨叨地說了這些,我想說的都已經說完了,我非常想聽聽你的意見。希望你收到這封信後能盡快跟我聯系。
盼速回!
此致敬禮!
陳劍河敬上
2004年6月15日」
第3頁完,請續下一頁。喜歡 Amo hot驚悚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