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暮眼蝶

 鬼馬星 作品,第17頁 / 共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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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林仲傑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這家夥的反應還真快,「我曾經問過好幾個人,雖然大部分人都說不清具體他是穿什麼顏色的衣服,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陳劍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襯衫,這一點後來我曾經向他姐姐證實過。他姐姐說,那天陳劍河跟她見面時的確穿著件深藍色的襯衫,這是前不久她剛剛為他買的,所以她記得很清楚。但是這有點奇怪,他為什麼要換衣服呢?他沒必要專門為了作案故意換一件衣服。」

「也許他特別喜歡那件衣服,不想弄髒它。」簡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樣,那他可真是個冷靜得可怕的凶手。」簡東平歎息一般地說道,「不過我對他多少有一點了解,我相信他應該不是那種會對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對穿衣打扮從來都不感興趣。」

「的確,我們檢查過他的櫃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樣也很少,襯衫大約可以分為兩種顏色,一種是白色的,另一種就是深藍色的。聽他姐姐說,他的所有襯衫都是他姐姐為其購置的,她曾經一口氣給過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藍色襯衫,所以我想他不會對身上穿的那件有什麼特別的感情。」林仲傑低頭喝了一口茶,茶已經涼了大半。

簡其明盯著林仲傑,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著一個閃亮的zippo打火機:「你是不是認為有別人進入了現場?因為生怕血跡弄髒自己的衣服,會引起懷疑,所以故意換了陳劍河的衣服作案。」

「這樣解釋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林仲傑不無遺憾地說。

「所以陳劍河對他姐姐說,他並沒有殺人,僅僅只是打了李今一記耳光,這一點是可信的,是不是?」簡東平說。

林仲傑眨巴著眼睛,平靜地看著他。

「不,他沒有打過她,她的臉上沒有掌印,也沒有指紋。相反,我們通過屍體解剖,發現她體內有一些******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實,但應該不是受到攻擊,而是被人下了藥。她倒下的時候額頭撞到了桌角,流了點血,但傷口很小。」

簡東平吃驚地盯著他,眼睛炯炯有神:「被人下了藥?」

「對。是一種比較常見的******,過去我們曾經破獲過一些用******搶劫的案子,用的就是相同的東西,真不知道他是從哪兒搞來的。」

「這並不難,通過網絡就可以。」簡東平說。

「有這個可能。」林仲傑贊同地點了點頭。

「我倒想知道,他是怎麼把她藥倒的?」簡東平問。


  

「桌上有兩罐咖啡飲料,我們在那裏面都提取到了******的成分,後來我們仔細查看過那兩個罐頭,發現在罐頭的頂部有一個很小的針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注入進了咖啡罐頭。也就是說,很可能是陳劍河請被害人喝咖啡,然後被害人在服用之後產生了昏厥。」

「就算是這樣,有一點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紋都擦幹淨,那為什麼不把含有******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帶走?為什麼把它留在現場,讓警方掌握這麼有力的證據?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簡東平用筆敲打著筆記本說,臉上現出思索的表情。

「一半。」林仲傑看著簡東平說道,「我說得再具體一點,一聽咖啡是300毫升,我們找到的那聽裏面還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許是想問喝這點咖啡,藥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藥物足以藥倒一個100公斤的大漢,死者才不過55公斤而已。而且經過分析,那些藥物起效非常快,簡直可以說是立竿見影。」

「那麼他為什麼要把咖啡留在現場?難道是想告訴警方,他做了什麼嗎?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帶走,到時候他完全可以說,他並不知情,他可以說,是被害人在來他房間之前就被人下過藥了。」簡東平說。

簡其明朝著兒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釋為是罪犯在首次犯罪過程中,由於過度緊張導致的粗心大意。單憑這點就想證明陳劍河幹是被人栽贓是不可能的。相反,情況會更糟。因為如果是下藥的話,就說明他所做的一切並非一時沖動,而是經過精心策劃的,還說明他的確對那女孩居心叵測。我想這一點對他相當不利。是不是,老兄?」簡其明說到最後一句時,轉過頭來看著林仲傑。

「的確,這一點非常致命。」林仲傑承認。

「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其他人比他更象凶手。」簡其明幸災樂禍地說。

簡東平沉默了一會兒問道。


  

「跟陳劍河同住的那兩個人有沒有不在場證明?」

林仲傑翻看著筆記說道:「他們兩個人,一個叫張兆勇,案發時他說到電影院去看電影了,哦,對了,當初就是他告訴警方,他認為陳劍河暗戀李今的,另一個名叫袁橋,他說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個人去逛大賣場了。兩人都找不出證人來。所以也可以認為兩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林仲傑記得這兩個年輕人,張兆勇中等身材,衣著光鮮,額前的一蔟頭發被染成了白色,說起話來總是面帶微笑,感覺是個友好熱情開朗的時髦青年。而袁橋呢,西裝革履,穿著鋥亮的皮鞋,說話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機頗深。凶殺案發生後,林仲傑奉命封鎖現場,當時這兩個人就站在樓梯口看著警察在自己的房間裏出出進進,都不怎麼說話,但有趣的是,面對這樣的慘劇,兩個人都沒有表現出特別吃驚的樣子,這一點一直讓林仲傑耿耿於懷。

後來,林仲傑也曾經單獨約兩人見過面,張兆勇很樂意合作,不僅一口答應隨時都可以找他,並且還一再承諾自己會積極配合警方,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後來他果然一見面就侃侃而談,但林仲傑覺得他說的那些多半都沒什麼價值,所以有時候他不得不截住他的話頭,早早結束會面。

袁橋則完全不同,很明顯,他對警察沒什麼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為了約他見面,林仲傑費了不少功夫,起初他總是以各種理由回避推脫,後來實在躲不掉真的見面了,他也還是那套模棱兩可的說辭,根本不想多談。

事發後不久,兩人很快就搬離了那套公寓。雖然當時也留下了對方的地址和電話,但自從結案以後,他就再也沒有跟那兩人聯系過,所以對兩人的近況,他自然是一無所知。不過他能夠猜到,看上去有些輕浮的張兆勇一定會到處吹噓自己認識這個殺人犯同學,而袁橋則可能會對此只字不提,這都是性格使然。

簡東平的話打斷了他的思緒:「我知道還有兩個女生跟李今住在一起。她們兩人也是我的同學。一個名叫鬱潔,另一個名叫王盛佳。警方有沒有找過她們?」

「的確有這兩個人。」林仲傑努力從記憶裏搜索簡東平所提起的那兩個女孩,他對她們印象模糊,他唯一記得的就是,面對警察的提問,兩人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塗,訊問幾度無法進行下去,最後只能找女警先安慰她們,穩定她們的情緒,不過平靜之後,警方也沒從她們嘴裏撈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據我所知,有別的警員找過她們,她們好像對這件事的了解還不如你的那兩個男同學,她們沒提供任何線索,她們對兩人的關系一無所知,只知道案發前陳劍河曾經給李今打過電話,僅此而已。案發時,兩人都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也無從查證。」林仲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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