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他的原話被警方記錄在案。
「不錯,我見過這個女人,她就是那個跳樓的女人嗎?哇,真是沒想到。那天上午我10點才起床,等我下樓的時候,屍體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聽到樓下有很多人在議論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驚)了!」
「對,我們是聊過一次,就在我們那裏的書報亭,她起先向我問路,她問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樓在哪裏。我說這裏只有六月大樓,沒有七月大樓,我想她大概是搞錯了,其實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樓。隨後她就拿出一張紙條來給我看,她說那是別人寫給她的地址,她要去找上面寫的這個人,我很驚訝地發現,那紙條上的姓名居然跟我同名,而且那地址略有差別,我在1004室,而上面卻寫著1204室,我馬上懷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於是我老實地向她承認我就叫董斌,她顯得很驚訝,隨後她就問我是不是在雜志社當美編,我說是的,於是我們就聊了起來。她說她想做一本關於健身的書,有個雜志社朋友向她推薦了我,她掏出一張名片給我看,但我沒什麼印象,其實我也不太在意這些,因為幹我們這行的,經常有朋友介紹私活過來,不認識的人接觸一次也就認識了。」
「我們在馬路上聊了一會兒,我不記得有多久了,大約超過10分鐘,她後來提出要去我家看我做的樣稿,但我對她說,我的電腦出了毛病,可能要過段時間才能修好,她顯得有些遺憾,但她並沒有在意,接著她跟我說了她對書的要求,坦白說,她要求不高,但開的價卻很高,所以我同意為她效勞。我們約好等我的電腦修好後聯系。」
「是的,出事的前一天,我們見過面。我的電腦修好了,我約她出來見面,我們在咖啡館聊了幾句,約好第二天到我家去看樣稿。但是我後來打電話給她,她說自己很忙,我想她可能改變主意了,所以我再也沒有跟她聯系。」
王俊:25歲,一家體用用品網站的創辦人,未婚,女朋友是大學同學,兩人戀愛三年,本打算今年結婚,但因為女方父親突然病逝,所以婚禮改在明年舉行。兩人感情不太穩定,經常吵架,但一直沒有分手。王俊起先回避自己跟林琪的關系,但後來經過高競的高壓詢問,他終於還是說了實話。
「我不知道她叫林琪,但我確實認識她,我們就是在附近的酒吧認識的,當時我跟我的女朋友在酒吧裏吵了一架,我那女人用酒澆了我一臉,我氣得七竅生煙,她正好坐在我旁邊,遞了張紙巾給我,我們因此就認識了。我當時心情很糟,一心只想甩了我的女朋友,再說,她長得也確實不錯,所以我們就聊了起來,後來還一起到另一家酒吧喝了酒。」
「沒有,我們沒有所謂的一夜情,我們到另一個酒吧只是喝了杯酒,我朝她吐了苦水,她也說了自己的事,但那時候我滿腦子都是我那可惡的女朋友,哪有心情聽她說。我只知道她說她是個健身教練,不知道這話是真是假,但我摸過她的腰和屁股,的確很結實。對,我的確向她提出過非分要求,我想當著我女朋友的面把她帶回去,一定會我那女人氣得打哆嗦,但她不同意,她堅持要回家,臨走的時候她保證以後只要我找她,她會來我家的,可以一直呆到天亮。她的意思其實很明了,但我還是覺得有點遙不可及,其實這就是她給我的感覺,她很神秘。」
「後來,她的確來過一次我家。我的女朋友不在,之前我們同居在一起,但自從上次她在酒吧潑我酒後,她就搬走了。那天晚上,我給她打了電話,大概半小時後她就來了,我差點沒認出她,她臉上化了濃妝,手裏還拎著一瓶喝了一半的紅葡萄酒,人搖搖晃晃的,象是喝醉了,我們和著音樂跳了一會兒舞,她突然要吐,接著她就沖到到衛生間去了,等她出來的時候,她已經洗過臉了,看上去人也清醒了不少。她冷冷地對我說,她把化妝包掉在酒吧裏了,於是我們一起到酒吧去找她的化妝包,結果在前台找到了,收銀員告訴我們,是別的客人撿到後交給她的。隨後我們一起離開酒吧去外面吃飯,那天晚上我本來以為她會跟我回去過夜的,但是吃完飯後,她就說頭暈,於是我們在飯店門口分手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其實我對她很有好感,但那有什麼用。她對於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她是個神秘的女人,我覺得她從來就沒想過真的要跟我發生什麼。」
「我真的不記得她問過我什麼了,也許她問了,我也許回答了,但是我真的記不清了。我們在一起時,我都在喝酒,我的腦子不大清楚。」
張重義:42歲,是一家區級中心醫院的內科醫生,3年前離異,前妻是一名中學教師。離婚理由是前妻的多疑。他的前妻懷疑他跟同院的一名女同事有染,經常到醫院去無理取鬧,最後他終於忍無可忍,向她提出了離婚。張重義離婚後一直獨居,但最近開始在網上交友俱樂部結交女性。他向警察承認,他有意再婚,但婚姻介紹所他覺得不牢靠,林琪是他在網上結交的第三個「女友」,之前兩個他跟她們仍在交往中,他准備在三者中挑選一個,而他本來意屬林琪。
「我在網上跟好多女性聊過,但她們的情況大多跟我相同,離婚的中年人,身邊帶一個孩子,而我不想找這樣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太虛榮,我一直想找一個比我前妻更好的。我的前妻前一陣子結婚了,她的後夫是一個軍官,她為此很得意,還給我寄來了請柬,這事讓我很不甘心,我決心要找一個年輕的未婚女孩。」
「是我主動找林琪搭訕的。她那時候也在網上征友,我記得她列出的條件是要找一個工作穩定,能夠體貼人的中年男子,她說自己從小就沒有父親,所以就對成熟男性很心儀,我覺得我符合她的要求,所以就主動跟她取得了聯系。我們在網上先聊了一陣,隨後通了電話,又互相發了照片,她長得很漂亮,我起初擔心自己的長相不會讓她滿意,但沒想到收到照片後,她馬上就同意見面。」
「我約她到咖啡館見面,她說外面太吵了,而且她也不贊成亂花錢,她的話給我印象不錯,於是我鬥膽提議到我家見面,她居然同意了。」
「但是到了約定時間,她沒有來。我們約的是上午10點,說好她來之後,一起出去買菜回來做午飯,但是我一直等到下午1點,她都沒有出現。我給她打了很多電話,她的手機一直關著。可是第二天我回家時卻發現她等在我家門口,她沒化妝,看上去很樸素,比照片上更漂亮。看見她,我既吃驚又生氣,但我想,來了就好,所以我一句也沒有責怪她。」
「她向我道了歉,她說昨天突然接到一個朋友的死訊所以心情很糟,也不想接電話,我原諒了她。後來我們在家裏隨便煮了點東西吃,她胃口很好,吃了兩碗方便面,心情看上去很不錯。但她最後還是離開了,我們之間什麼也沒有發生。」
「她洗了澡,我以為她打算用自己的方式補救前一天的失禮,但是她出來的時候,衣服穿得好好的,她說她該走了。她走了之後,我才想到,盥洗室裏還晾著我另外一個女朋友的內衣,這可能讓她認為我一直在欺騙她。」
「那天我把她送上車,她在車裏跟我揮手說再見,那神情就好像是永別。其實我覺得她很聰明,她肯定是想好要來突襲我的,而我呢,真的讓她逮個正著。」
「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後來在這裏墜樓,這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那天她走後,我們再也沒有聯系過,我打電話給她,她一直關機,她也沒上網。」
林琪在主動接近這三個男人,這是喬納的情報給莫蘭的唯一印象。可是,她為什麼要選擇這三個男人呢?難道他們跟三年前的案子有關系?一定是的。但如果貓女跟林琪沒關系的話,她根本就沒必要去管這檔子閑事。沒准真的是姐妹,也許林琪是想找出三年前導致妹妹死亡的元凶。
但是如果這樣推理下去的話,那麼貓女的死也成了疑問,她真的是被正在跳樓自殺的張月紅嚇到了才不慎墜樓的嗎?她會不會是被謀殺的呢?難道,三個人中有一個是三年前的隱形凶手嗎?三個男人後來都說,林琪後來沒有再跟他們聯系,這是真的嗎?至少有一個人,一定在說謊,但究竟是誰呢?
這一連串的問題折磨著莫蘭,讓她無比困擾,忽然她想到了一個問題。她急急忙忙奔進房間,從抽屜裏掏出裝有張月紅和貓女的資料的文件袋。
果然有問題!
「張月紅的屍體掉在自行棚附近,而貓女的屍體是在花壇裏發現的。為什麼?」放下文件袋,莫蘭自言自語道。
「哦?那又怎麼樣?如果你對著窗口撒兩泡尿,很可能澆到不同的人。」喬納一邊啃蘋果一邊看電視,心不在焉地說。
「警方認為貓女是行竊之後,在准備逃走的時候,被張月紅嚇到了才墜樓的。」
「很合理。如果你是貓女,你也會被嚇得半死的。想想吧,她怎麼會料到被她偷的人會突然在黑暗中冒出來,從同一個窗口跳下去?」
「如果張月紅正在房間裏為跳樓作准備,那貓女怎麼能偷到她的錢包?」莫蘭提問。
「很簡單,她們不在同一個房間。」
「只有客廳的窗戶開著,張月紅一定是從那裏跳下去的。再說如果她們不在同一個房間,那貓女只會聽到一聲悶響,她怎麼會被嚇到?她可能會以為有人在丟垃圾。她可是慣偷,如果不是受到很大的驚嚇,她不會失手。」
喬納終於轉過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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