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都跟張月紅糾纏不清。」
高競皺起眉頭。
「你難道是想說,連張月紅也不是自殺,而是被謀殺的?而殺死張月紅的人,恰恰也就是殺死她妹妹的凶手?」
「是的。至少林琪是這麼想的。」
「是不是想得太複雜了?」他假裝彬彬有禮地問道。
「一點兒都不,林琪死了,不是嗎?」
高競沉默了片刻。
「就算她想得對,她也猜出凶手是誰了,她幹嗎要穿著那件黑貓緊身服去見凶手?」
「她想試探凶手的反應。」
「她完全可以大白天,穿便裝,在某個公共場合試探對方,為什麼卻偏偏選擇在深夜穿著讓凶手可以一眼就認得出的黑貓緊身服,跑到凶手的家裏去試探他?這不是存心送死嗎?還有,如果她找到對方犯罪的證據,她完全可以報警的,但她沒有,為什麼?她為什麼要自己解決?」
莫蘭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經高競這麼一說,她也覺得林琪的做法的確不合常理,而且還挺笨的。
「並不是每個人在碰到危機的時候都會找警方幫忙的,不是嗎?」她只好說。
「在我看來,只有有前科的人才會那麼做。」高競吃完漢堡包,用紙巾擦去嘴邊的面包屑。
「那可不見得。我家鄰居那個姓陳的……」
高競沒讓她說下去,用自己的高嗓門蓋過了她的聲音:
「留下口紅又怎麼樣?如果沒有發現它怎麼辦?如果凶手比我們先發現它又該怎麼辦?他只要用一張紙巾就可以輕而易舉地銷毀林琪留下的指紋,誰會知道那是她的?留下這種證據還自以為已經抓住對方把柄的人簡直是白癡!」
「好了!你的看法是……」
「她之所以穿上那件衣服去凶手家,並不是為了報什麼仇,只是為了取悅對方,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那天晚上,美好的氣氛被某些東西破壞了——通常是錢。凶手跟她之間發生了激烈的口角,進而動了武,他可能失手打昏了她,於是出於某些無可奈何的原因,他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幹脆把她殺了。口紅是在搏鬥的時候無意中掉在那裏的,根本不是她故意留在現場的。什麼雙胞胎姐妹啊,張月紅啊,這些全部都是毫無根據的瞎猜。她們只是三個根本毫無關系的女人,其中有兩個長得比較像而已,也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她們之間有關聯,僅僅是憑借照片嗎?這太薄弱了,也可能是林琪本人偽造的,原因不得而知。我承認你推理出這部懸疑大片的情節很辛苦,但現實生活中的案子並不像你在
小說中看到的那麼複雜,凶手沒什麼聰明,恰恰相反,他們通常都是最蠢的人。」說完最後那句,高競眯起眼睛,帶著胸有成竹的表情朝她微微一笑。
可他的話莫蘭一句也聽不進去。取悅對方?林琪穿那件衣服半夜三更去六月大樓只是為了給兩人的性愛增添點情趣?她一年前就藏下莫蘭的名片,處心積慮地想盡辦法接近那三個男人,就是為了這個?情趣?
「說到懷孕。」她聽到高競的聲音再次在耳邊響起,「梁永勝說喬納懷孕了!」
「啊?!」她嚇了一跳。
高競並不看她。
「看,編造這種謠言實在太容易了。林琪不是跟你一樣也很喜歡撒謊嗎?」
原來他是為了說明計小萍的話並不可信,林琪也許根本就沒懷孕,也沒墮過胎。可是計小萍為什麼要誹謗林琪呢?完全沒有必要,更何況那個人已經死了。所以他的說法根本就站不住腳,但是莫蘭也懶得再跟他爭辯。
「好吧,廢話少說,我現在只想知道你究竟肯不肯幫忙?」她說。
高競沉默半晌。
「劉露,是不是?我知道了。」
第12章 熟悉的名字
第二天是周六,喬納沒有按照慣例去警察局加班,而是破天荒留在了家裏。她一大早起來,就發現平時至少比她晚起兩個小時的莫蘭此時已經坐在電腦前在劈劈啪啪地打字了。
「你在幹嗎?寫專欄?」喬納滿懷狐疑地問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