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麼想愛你,多麼想……」她說。
這究竟是什麼意思?
難道她知道她跟他在一起只有這唯一的一次嗎?難道她知道自己會死嗎?
其實她來找他,唯一的理由就是她喜歡他,她想跟他在一起,就這麼簡單。他知道,當她笑著站在寫字樓下面等他的時候,就已經打定主意要奉獻自己了,她也知道他求之不得,她懂得他,雖然他們之間在這之前從沒說過什麼動情的話,但只要他們相互看著對方,所有的東西就都已經袒露無疑。
他常常會想起在那間掛著窗簾的小屋裏,她靠近他嘴唇輕聲輕氣說的那些話:「你親過她嗎?」「你咬過她嗎?」「摸過她的頭發嗎?」它們就像無數個小炸彈在他的大腦深處無數次被點燃,又被引爆。轟……
「你喜歡她嗎?」那個叫莫蘭的女編輯曾經這麼問他。
「不,我不喜歡她。」他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他想說,「喜歡」這個詞遠遠不足以表達他對她的感覺。他想,用迷戀、沉溺或者愛,也許更合適。
在那間掛著白紗窗簾的小屋裏,她赤裸著身體,蜷縮在毯子裏,仰頭望著他。
「我多麼想愛你,多麼想……」她說。
「這麼說,你承認在案發那天中午,你曾經跟林琪一起去了她的住處。」高競冷冰冰如同鋼筋一般硬實的聲音向董斌擲來。
「是的。」他回答。
「你們幹了什麼?」
「聊天。」他眯起眼睛掃了一眼高競,簡短地答道。
高競笑了笑。
「聊天?」
「是的。」
「你們聊了那麼久,都聊些什麼?」
「還是那本書。」
「她跟你聊完天之後去了哪裏?」高競問道。
「我不知道。」
「好好想想。」
「可能是去購物了。」
「購物?」
「她說要去逛逛商場。」他隱隱記得聽到她說過這麼一句。
「哪個商場?」
「我不清楚,但是有可能是華雲路。她說喜歡那條路。」
「還有沒有說別的?」
「沒了。」
高競盯著他看了一會兒。
「關於你在她家聊天的事為什麼一開始不說?」高競問道。
「這是我跟她之間的私事。」他明知道這理由很沒說服力,警察也根本不會相信他們只是在聊天,但他的確覺得沒什麼好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