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可別忘了你是被追擊的人。」霍琪婆婆不疾不徐的說道,「你被當成了搶奪、侵占古斯曼的船只和船上琥珀的犯人,如果你就這麼大搖大擺地前往琉伯克,到時候鋃鐺入獄的可不是布魯諾他們,而是你。萬一這個事件中有其他犧牲者,這個罪行大概也要由你來承擔,所以你會被直接送上絞刑台。」
然而艾力克的憤怒勝過恐懼。
「那不是事實,我說過多少次了?真正的犯人是布魯諾他們!」
「不巧我既不是琉伯克的市長,也不是參事會員。我沒辦法判定你是清白的,也無力懲罰布魯諾他們。所以首先你得抓住布魯諾他們,讓市長和雇主了解你是無辜的。」
霍琪婆婆的意見非常中肯,艾力克誠心接受了這個意見。
「總之我得先回琉伯克看看,否則不知道後來事情是怎麼發展的,因為無法判斷今後該怎麼走。我想立刻回去。」
「我無意阻攔你,因為我知道最蠢的事情就是去阻止一個一意孤行的人然後反遭怨恨。年輕人只有兩種,一種是沒遭遇過挫折而不懂世事的人,另一種則是遭遇到挫折卻仍然一無所知的人。不知道你算哪一種?」
當時完全沒有現代化的警察組織,被害人只能自力救濟抓住犯人,再將犯人交給領主或法院。只會躲著哭泣的人是沒有任何權利可言的。
二十二歲的艾力克此時已經完全恢複了體力和元氣,他正打算從床上一躍而起,然而隨即又狼狽的蓋上了棉被。霍琪婆婆明知是怎麼回事,卻故意說著風涼話:
「怎麼了?怎麼不立刻起床呢?」
「不要,等一下,我現在沒穿衣服……」
「我對裸體的孩子沒什麼興趣,倒是你以為你是怎麼變成裸體的?難道你認為自己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還能自行脫下濕透的衣服,並且摺得好好的嗎?」
「隨便啦,把衣服給我!」艾力克紅著臉吼道。
睡覺時穿著衣服鑽進床鋪,躲在棉被當中脫掉衣服赤身裸體,起床時在床鋪上穿上衣服再到外頭來,這是中世紀歐洲的風俗習慣。不只是平民百姓,連身份地位相當高的人們也都是這樣,因為當時大家都是同房而眠。直到十七世紀之後才有了個人房間,可以不用在意他人眼光,自個兒隨意在房間穿脫衣服。
「是!是!年輕人竟然對老人這麼沒禮貌,還大呼小叫的,這個時代真是讓人討厭啊!我真不想活到這麼老。」
霍琪婆婆一邊叨念著一邊走到隔壁的房間去,不多時又折回來將捧在兩手上的衣服往床鋪上一丟,那正是艾力克十分熟悉的衣物。艾力克拿過來一瞧,自己的衣服已經洗得幹幹淨淨而且幹爽——那是船員冬天所穿的衣服,那是用硬邦邦的厚布制成的,照理說應該很難曬幹,是霍琪婆婆耐心的幫他用暖爐的火烤幹的嗎?
當艾力克掀翻這棉被穿衣服的期間,霍琪婆婆幫他備齊了鞋子、拐杖以及梳子,一會兒艾力克終於從棉被當中鑽出來,再度整理了一下衣著,將散亂的頭發稍事梳理了一下。他穿上鞋子,不經意往牆邊的架子上一瞥,只見上頭放著厚重的羊皮紙裝訂的書籍,是聖經。
「是誰在看這種東西?」
「當然是我在看的,那還用問嗎?」
「咦?你懂拉丁語!」
艾力克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這個時代艾力克不關心聖經,聖經也跟他沒有任何關系。雖然這一年,出生在德國中部一個小城市艾斯雷本的馬丁路德已經九歲了,但是在他長大成人,完成聖經叢譯本的大事業之前,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著「德文聖經」這種東西。
「會看聖經」就表示懂拉丁語的意思。然而除非是有學識的聖職人員,否則懂拉丁語是一種奢望。
「你到底是什麼人啊……」
艾力克重新審視霍琪婆婆。光從她一個人一只黑貓住在這種地方來看,她就不是一個普通人。她看起來不像聖女或仙女,難不成是魔女?但是以一個魔女而言,她的氣色又太好,而且又愛說話——不過魔女應該也有好幾種吧?話說回來,就算她是魔女,她也還是艾力克的救命恩人。
「如果你就這樣直接回琉伯克去,那就太不聰明了。」恩人語帶諷刺的說,「一眼就被認出真實身份不太好吧?身為愚蠢的被害人還好,要是成為一個愚蠢的逃犯就無藥可救了。」
「光是這樣還不夠,把頭發和胡子都染一染吧!你的頭發和胡子都是褐色的,染成黑色的好了。眼珠的顏色雖然沒辦法改變,不過用眼罩罩住一只眼睛假裝成獨眼龍也是一個方法,然後在鞋子裏面放幾顆小石子,改變一下走路的方式,假造的特征可以引開別人注意。」
艾力克聽得目瞪口呆,只能一個勁地點著頭。就像他一開始害怕的一樣,他覺得自己像是被當成霍琪婆婆打發時間的玩具,但是他又不能對有利的建議表示不滿。
「另外,如果你直接回琉伯克的話就太沒警覺心了。你先拿著這封信前往紐尼布魯克,到那邊去染頭發,然後去見一個叫優魯肯·賓茲的男人。明白了嗎?」
「他是什麼人?」
「沒什麼,只是一個制鹽廠的老板。」
「那就是大人物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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