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那就是我的名字。」」我給了她一個微笑。
走出蘋果店的時候我深深呼出一口氣,涼絲絲的雨水掃過我的脖子。我喜歡陰雨天,特別是倫敦的陰雨天。這裏幾乎有一半時間都在下雨,雨霧籠罩的古城市有種朦朧的詩意————總之,魔鬼們總不可能喜歡陽光明媚的日子,對吧?
這讓我又想起了那個中國女孩。在九月倫敦涼颼颼的風雨中,我突然很想再見到她。
BURN_666的回複:
親愛的魔鬼先生,作為您最忠誠的讀者,我一向對您的單身狀態表示擔心。閱讀青春小說有助於調整您日漸衰老的心態,讓您快些結束單身生活————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而且您知道嗎,現在社會上普遍流行一種說法————沒看過《暮光之城》的人,不是鄉下人就是老年人————嗯,每次看完您的博客我都忍不住想,您到底是屬於哪一種呢?
博主回複:
!@‧$%^&*!!!
第2章
2
我希望世界像古時候那樣是平的
我只要把地圖折疊起來就可以旅行
不用飛機,不用加速列車,不用高速公路
我們之間不會再有任何距離
————美女的死亡出租《橫貫大西洋》
奧黛爾的日記,9月18日,倫敦
倫敦的秋天來得特別早,或者更正確的說法,這裏根本就從未有過夏天。九月白天的最高氣溫還不到二十度,而且一直都在下雨。雨不大,但是淅淅瀝瀝,斷斷續續,一下就能下一整個星期。
其實我並不討厭陰雨天。據說在我出生的那個淩晨就下著這樣的綿綿細雨,所以我的名字裏有一個「「雨」」字。但是我現在用得最多的名字,反而是奧黛爾。
沒錯,就是《天鵝湖》中那只小貓頭鷹的名字。
而且我執拗地認為,她愛的人並不是王子,而是一位吸血伯爵。
如果我告訴你這就是我來倫敦的主要原因,你一定會說我瘋了。好吧,其實這裏還有一個次要原因就是,我接到了倫敦藝術大學一年級的入學通知書。
於是我來了。從北京到倫敦,八千四百公里,這是我第一次獨自離開家門。但當我踏出希斯羅機場大廳,吸入第一口倫敦的空氣,我就知道自己來對了地方。
乘坐計程車去往旅館的路上,天色昏沉沉的,一路上都是模糊的楓樹和梧桐樹,大片大片的綠色草坪,還有一排排維多利亞式的老房子。
我的旅館在海德公園北面一點點,風景很好。當晚我躺在床上,聽著夜色裏傳來的鐘聲,怎麼也睡不著。後來大概確實睡著了一小會兒,但是很早我就醒了。大概是五點,要不就是五點十分。周圍安靜極了,我拉開窗簾,在清晨牛奶一樣的薄霧裏,呼吸海德公園清新濕潤的晨風。深深吸一口,立即就侵入了五髒六腑,旅途的勞累一掃而空。我坐在那裏一直到天亮,深深地呼吸,想記住這個味道。
我喜歡倫敦的空氣。浸潤、古老,有一種思念的味道沉在裏面。
我想念自己為倫敦而拋諸腦後的一切,我想念父母,我也想念小S。
小S是美國人,家在明尼阿波利斯。去年他作為交換學生在北京外國語大學待了一年,陰錯陽差地成為了我的男朋友。但是現在他已經回去了,就在我來倫敦的兩個月之前。
那一天我送他去機場,他抱住我,哭得稀裏嘩啦的。但當時我並沒有感到什麼過分的悲傷。在我申請倫敦藝術大學的時候,我同時遞交了去麻省藝術學院交換學生的表單。如果一切順利,明年初的時候我已經在波士頓了,。離他不過幾個小時的路程,又有什麼可值得悲傷的呢?
當然那個時候,我把一切都想得太過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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