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她開口詢問,我便微笑著搶先說話:「您好,劉太太,我叫艾薇,是賽斯.沃勒的朋友。」
「你是……」劉太太對賽斯這個名字感到陌生,我急忙改口說:「啊,他在中國的名字叫艾蓮,最近幾年都沒能回國,所以這次委托我來拜年。您還好嗎?」
任何人,對客氣都沒什麼免疫力,可我仍然發現,劉太太臉上的笑容是勉強擠出來的,似乎很久沒有笑過,十分僵硬。她把我讓進屋裏,不錯,正如書稿上記述的,房間很寬綽,卻也顯得空空蕩蕩的。因為樓道裏漆黑一片,這時候我才得以仔細觀察劉太太的面容,與賽斯的描寫十分接近,只是過了5、6年,她的臉上掩飾不住衰老的跡象。
接下來的幾分鐘,是完全不著邊際的客套話,比如我在中國做什麼之類的。劉太太不容拒絕地為我沏了一壺熱茶,隨後很不好意思地揉搓兩手,抱歉說家裏沒有咖啡了。
我不時抬頭看看牆上掛著的大幅照片,居中的自然就是劉隊長——有他的「M」頭型為證,左面是劉太太,右邊是個長相可愛的小姑娘,大約十六七歲,正是他們的女兒劉穎。
「你大老遠的過來,真是太客氣了。不知道艾蓮在你們那邊過得好麼?」
「啊,是的,很好,」我意識到自己走了神,低下頭雙手捧住茶杯——其實是打算捂捂凍僵的手,「他過得很好,兩年前結了婚,婚後生活也很幸福。只是工作很忙,他就拜托我來看望您和劉隊長。」
胡說,全是胡說八道!我有這樣的毛病,一不留神就順嘴瞎說,還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我又有點兒得意,認為自己很會說話,有禮貌,像是個非常非常地道的中國人。劉太太的反應出人意料,只輕聲回了一句,「是麼,那就好。」
這算什麼?我思索如何運用言語的技巧把話題重新帶回來,正在這個時候,她突然說:「艾薇,如果我的女兒還在身邊,也該有你這麼大了吧。」
什麼?這話該怎麼解釋?我對劉太太忽然吐露心事並不太驚訝,只是,劉穎出了什麼事兒?她為什麼這麼說?
忽然間,我意識到事情並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樣簡單,五年中一定還出現了別的變故,「您的女兒?」我幹巴巴地蹦出這句話。
「她走了……」劉太太再次出乎我的意料,她的表情十分寧靜,這說明她已經接受了這個事實,可事實究竟是什麼?她的女兒離家出走了,或者是……死了?
「好了,我們不談這個,」劉太太溫和地注視著我,似乎看出了我的尷尬,「喝口茶吧,暖和暖和。」
我只好應聲端起杯子,也算是掃掃自己的窘困狀況,半天沒敢吱聲。我再次觀察她的面容,這一回給自己找到了理由:她的衰老,很可能是因為家庭悲劇造成的。
「是啊,這茶很好喝,」我總是說錯話,茶的好壞在此時有什麼關系?可要開始的話題總得繼續,「劉太太,不知道該問不該問,劉隊長是不是出去拜年了?」
「他也走了……」
還是那份該死的寧靜,這一次倒沒有造成我的理解錯誤。劉隊長這把年紀,以中國人的性格,是斷然不會玩兒什麼離家出走的把戲了,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已經死了!
這和書稿裏的不同!死了的人不應該是劉隊長,而是……
或者,最後他們都難逃一死。當然,每個人都免不了要面對死神,可他至少不該來得這麼早……
——妮可爾.威廉姆斯
第八章 蜻蜓
1999年6月12日的晚上,以及隨後的兩三天,艾蓮全面介入了案件的調查工作:先後考察了現場,與證人見了面,又拜訪了被害人王小姐在北京的親屬,閱讀了警方以及法醫關於此案的所有記錄;最後,在15日的晚上出席了第三次重案組會議。當晚,艾蓮只提到了三個問題。
首先是關於現場的推測:艾蓮認為,凶手先行進入被害人的家,等待被害人歸來,然後實施罪行。陽台和窗台都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證實了凶手必然以房門作為通道。他可能有被害人的家門鑰匙,也許有其他巧妙地竅門手段,當然,手法一定要很利落,不然在這樣狹小的老樓區很容易被熟識的鄰居給發現。不論如何,從作案效率來看,凶手很可能和被害人有生活上的交集。
接下來的問題是,作案動機。因為眼下只有一起案件,信息少之又少,艾蓮本人也對凶手的某些行為一籌莫展——諸如絞殺、割手指、毀壞頭部之類的,他提出複仇的觀點。凶手和被害人之間必然存在某種聯系,而這種聯系的發生時段並不一定是最近兩年。因為警方已經詢問過樓群的居民,得知被害人在此居住的期間並沒有過從甚密的朋友,那麼被害人與凶手之間的聯系,可能早在搬到這裏之前就存在了。這樣並不大嚴謹的推測,立刻引發了在場多數警員的疑惑——盡管他們並沒有說出來,如果被害人與凶手只存在兩年以前的關系,那麼,他又如何得知被害人新的住處,更不要說如何獲得房門鑰匙?對此,艾蓮也莫名其妙,推測總歸只是推測,甚至說是直覺更加合理。如果硬說有些證據的話,那就是他指出在現場發現的被害人與某個女孩兒的合影,紙質顯得有些陳舊,應該是在幾年前拍攝的。
最後,艾蓮使用投影儀再一次地展現了那張合影照片,並斷定,被害人身邊的那個女孩兒,一定就是本案的關鍵。這個判斷也是接著上面那個成立的推論的後續,他認為,凶手留下了這張照片,目的何在?被害人的臉部被畫了紅色的圈,而身邊的女孩兒卻沒有,這說明被害人也許並非在做什麼殺人預告,而是告訴所有的人,他殺人的理由就在於此。同時,他提出,這個女孩兒警方是不可能尋找到的——或者找到了也沒有用——她應該已經消失了,至少無法提供凶手的信息——否則凶手就是在作繭自縛了。如果說,她消失了是比較合理的解釋,那麼接下來的事情也就很好理解了,凶手正是因為她的某種緣故才要進行報複!而警方在報紙上刊登了她的照片,卻一直沒能得到有關線索,也是很好理解的。第一,這女孩兒可能消失了,第二,她也許並非本地人,第三,隨著網絡等另類媒體的興起,那些可能和這女孩兒有關系的年輕人並不會經常關注報紙這種傳統的宣傳媒體;最後,即使有人已經看到了報紙,卻因為某種理由而不可能來聯系警方——比如說,她是某個醫療事故的被害者……最後,艾蓮提出了建議,如果不想等著下一起案件發生,那麼警方倒不如捏造出一些罪名,對照片上的女孩兒下達全國通緝令,說不定會有所收獲。
艾蓮全部的觀點表達完,在座的人一片噓聲。人們往往有一種習慣,當他們發現全心期待的事物並不像他們想象的那樣之後,便常常呈現出一種無所謂的態度。艾蓮的說法,在很多人看來,簡直是外籍教授在某個演說會上的即興發揮,既沒有實際證明,又沒有明顯的主題,只是沿著自己的思路做出一些隨意的推斷。特別是他最後的那條建議,聽起來匪夷所思而且不合法律程序。會不會這個家夥在美國呆得時間太長,已經被那裏洋溢著的「自由」風氣同化了?罪行是可以隨便捏造的嗎?通緝令是可以胡亂下發的嗎?
劉罡明隊長,很明顯地也有些出乎意料,也感到面子上有些不大好看,一直不停地揉搓著自己的臉孔,直到艾蓮坐下之後,才猶猶豫豫地張了嘴:「大家,有什麼要補充的麼?」
無人應答,大家面面相覷。麥濤坐在艾蓮的身邊也是一語不發。
可就在所有人都感到失望的時候,艾蓮卻忽然間想起了什麼,在口袋中摸索一陣,掏出了一條手帕,上面有些髒兮兮的印跡。
與會的警員起初都沒把這東西當一回事。可當聽說了艾蓮關於避雨的講述時,眾人都感到不可思議。手帕很快被拿去化驗,大家緊張不安地等待著,半小時之後,得出的結果是:手帕上確實是人類的血跡,性別為女性,血型為「B」。雖然這件事只能算是一個插曲,然而艾蓮關於「塗抹了迷彩油的雨衣人」的描述卻勾起了人們的興趣。當然,這條手帕眼下還沒什麼用處,只是艾蓮與凶手擦肩而過的經歷顯得十分詭異。
會議結束後,麥濤沉默地走出會議室,在樓道的拐角,艾蓮跟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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