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篇

 雙面法醫1

 傑夫 林德塞 作品,第10頁 / 共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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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你有什麼預感沒有?」德博拉轉過身來問我。

德博拉這麼想不是沒有理由的。一般來說每隔幾個星期就會有幾個殘忍瘋狂的殺手為了過癮將幾個可憐蟲砍成碎片,對於這些凶手我能猜個八九不離十。有好幾次德博拉看見我迅速地用手指去觸摸別人根本沒有留意到的東西,但是她並沒有向別人透露任何關於我的情況。

她的確是塊當警察的好料子,有一陣子她懷疑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雖然她不知道我的秘密究竟是什麼,但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為此她不時地感到苦惱,因為她畢竟是愛我的。在這個世界上活著的人當中她也是唯一一個愛我的。

第十章


我對自己有清醒的認識,這並不是顧影自憐,而是冰冷而清晰的自我意識。我遵循著哈裏的原則跟其他人交往,也建立了一些人際關系,並且還傻乎乎地戀愛過,但都是無疾而終。我的體內有某種東西破損了,缺失了,無法像正常人那樣去愛,去體驗。

我並不是一個招人喜歡的人,甚至連寵物都養不了。有一次我買了一條狗,這家夥沒完沒了地朝我叫著吼著,我只好把處理掉。我還買過一只烏龜。碰了它一次之後它的腦袋縮進殼裏再也不肯鑽出來,幾天後就死了。它寧願死也不肯見到我,不肯讓我碰它。

沒有別的東西愛我,連我自己都不愛自己。我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是孤零零的一個人。當然,還有我體內那個家夥,但他並不是經常出來,即使出來也不是跟我玩耍。

所以,我對親愛的妹妹的關懷是無微不至的。這也許不是什麼愛,但我很希望她幸福。在這個案子上,我必須幫她。

「嗯,」我說,「實際上——」

「我知道!你已經有了發現!」

「德博拉,別打擾,讓我靜一靜。我在跟自己的精神領域進行溝通。」

「老實告訴我,快點,全部告訴我,」她說。

「就是那條左腿,凶手沒來得及切割的。拉戈塔認為凶手被人發現了,慌亂之中才沒有完成屍體的切割。」我說,「德博拉,你想想看,如果凶手被人發現而中斷屍體切割——因為害怕而中途停止——」


  

「那麼包裹又怎麼解釋?」德博拉沖口而出,「凶手花了很長時間來包裹死屍,打掃現場,而這些都是在中途停止切割之後幹的?」

我拍了拍手,得意地朝她微笑著。「這就對嘍,馬普爾小姐①。這意味著凶手有足夠的時間,而他的操作規程卻沒有完成——記住,德博拉,連環凶手是有著自己的一套准則的,他們的操作規程是高於一切的——那意味著什麼呢?」

「啊,天哪,你幹嗎不爽快地告訴我?」她搶白道。

「我都說出來了,那還有什麼意思?」

她出了一口粗氣。「真他媽的。好吧,如果凶手不是被人發現而中斷的,可他又沒有完成自己的操作規程——難道包裹死屍比肢解還重要?」

德博拉對這種推理遊戲還不適應,我試著引導她。「不,德博拉,想想看。這是第五起殺人碎屍案,跟前幾起完全一樣。在這幾起案件中一共有四條左腿被切割。可這第五條——」我聳了聳肩膀,朝她揚起眉毛。「反正有點不對勁,咱們的解釋都說不通,就好像遺漏了關鍵環節。案件的關鍵環節一旦找到,全部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而這個關鍵環節卻不見了。」

「你是讓我把這個關鍵環節找出來?」

「反正得有人把它找出來,你說呢?凶手是慢慢地打住的,想尋找靈感又沒找著。」

她皺了皺眉。「你是說凶手洗手不幹了,不再會幹這種事了?」


  

「恰恰相反,德博拉,假如你是神甫,虔誠地信仰上帝,可你又找不到正確的方法來供奉上帝,那你會怎麼辦?」

「繼續去找,一直到找出正確的方法為止。」她用嚴厲的眼光盯著我。「天哪,你的意思是他還會繼續作案?」

「這僅僅是我的預感,也許並不准確。」這不是我的真心話,我內心十分肯定我不會錯。

「只要他伸手,我們就得有一套方法去逮住他,而不只是去尋找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目擊者。」她站起身來,朝門口走去。「我待會兒再給你打電話,再見!」

德博拉走後,我開始工作。今天上午我還有正兒八經的警察實驗工作要做。我有一份很長的報告要打出來,還要找出與之相配的照片,把證據進行歸檔。這都是一些日常事務,雖然這個雙重殺手可能永遠也不會到法庭裏去接受審判,但我得保證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條。

此外,這個案子很有趣。血跡圖案難以辨認,既不是多個受害者在明顯地移動時從血管中噴射出來的,也不是凶手用鏈鋸鋸斷身體時滴落下來的,而是在這兩者之間,因此幾乎無法找到撞擊地點。為了覆蓋整個房間我用了兩瓶發光氨,這種東西能標出最細微的血跡,但十分昂貴,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靠拉線來找出血跡的主要濺落角度,這是一項非常古老的技術,在我看來簡直跟煉金術一樣古老。我發現的血跡圖案十分醒目,令人觸目驚心。牆壁、家具、電視機、浴巾、床罩、窗簾上面都有令受害者致命的血跡,十分醒目,十分零亂——你可以想象當時血跡飛濺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邁阿密,你也會以為一定會有人聽到什麼。兩個人在一個高級豪華的旅館房間裏被人用鏈鋸活活鋸成了碎片,而隔壁的旅客卻只顧看自己的電視。

無論如何,我們到達案發現場時屍體的軀幹部分已經冰冷了,也許我們永遠也逮不住那個凶手,此人穿著一雙七又二分之一碼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懶漢鞋,慣用右手,體格超重,反手一擊的力量也很大。

我花了很長時間來做這項工作,而且做得相當漂亮。我的工作並不是為了逮住凶手。我幹嗎要管那種閑事呀?不,我做份內的工作是為了把亂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條。讓惡心的血跡老老實實地聽命。別的警察也許會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我也樂意,但我並不是很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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